“爱心募捐箱”何时不尴尬
发布日期:2010-06-19 阅读:1770
《沈阳日报》日前报道,沈阳市红十字会在超市、医院等公共场所设置的“爱心募捐箱”遭遇尴尬,有的被冷藏,有的成了“垃圾桶”。尽管部分“募捐箱”可以起到作用,募集到一定善款,但市民普遍对其功能表示怀疑:没有收据,没用用途明示,没有监管……可以说,好的构想一旦缺乏好的保障,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募捐如何取信于民

  许多市民对“募捐箱”不相信,表面看来是市民缺少爱心。但设身处地站在被劝募者的角度看,不知募捐活动的真假,确实也是一个很大的爱心障碍。对此,此类活动就有必要在消除人们的“真假难辨”心理上,工作再做细一些。比如,在募捐现场,多向群众提供一些直观性较强的资料,尤其是影像资料;比如,推出让捐助者很方便地核对被捐助者身份的措施等。

  我们社会,绝对不缺乏爱心。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捐助者的一个普遍心态是,能够看到自己的爱心捐助收到实实在在救助效果。因此,募捐行为能否以“对口资助”为主,当是基金会应该认真考虑的。(马龙生)

关键要有法律保障

  根据我国《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发生自然灾害时,可以发起救灾捐赠的受赠人,只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但有的单位或募捐人无视自愿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随意发起各种募捐活动并利用行政手段使募捐变成强行摊派,而一些非法的募捐活动骗取了人们的信任,亵渎了捐款者的爱心。

  要保证慈善事业正常发展,就必须要完善社会募捐法规政策,规范社会募捐行为,使接受捐赠和救助更加公开透明,合理合法,防止借募捐谋取不正当私利,保证善款善用。否则,上述募捐的尴尬还会照样发生。(高君波)

靠机制不能靠箱子

  一直以来,我们的募捐机制是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捐助工作机制。它的确在漫长的岁月里功劳卓著,但毋庸讳言的是:这种具有浓厚行政色彩的募捐方式实际上民意基础很薄弱。而以“以心换心”为价值诉求的慈善募捐,靠“突击式”的运动进行不仅显示出社会缺乏一种稳定有效的慈善募捐渠道,更严重的是从运作体制上断裂了捐赠者的情感认同链。

  不要埋怨我们“不慈善”,倘若不让权利和义务真正对等起来,再漂亮的募捐箱也够不上让人掏钱的理由。(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