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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应暂缓结婚


      男婚女嫁,人之常情。但有些患病者因病未能治愈,仍不宜马上结婚,需要治疗好转后方可成婚。凡有以下情况者,应考虑暂缓结婚:

    1、处于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的发病期间的患者,由于自身难于控制自己,生活难以自理,是不能结婚的。只有待治疗后病情好转,方能考虑结婚的问题。

    2、患有各种传染性疾病并处在规定的隔离期的患者,由于有传染给别人的可能性,因此应暂缓结婚。

    3、患有性病的人在性病未治愈的情况下,如果结婚,性病病毒会传染给配偶。所以,应暂缓结婚。

    4、未治愈的麻风病人。患者能通过慢性接触传染给别人。如果结婚,其配偶可能被传染上,造成双方的痛苦。另外,麻风病人在长期服药治疗过程中,一旦生育后代,药物可以使胎儿产生畸形,造成一家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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