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公务车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1-11 阅读:1609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降低用车成本,结合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根据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车使用与调度由办公室负责。

第三条 公务车的使用范围是:

(一)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公务活动用车;

(二)秘书长、副秘书长公务活动用车;

(三)经会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公务车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负责公务车的保养、年检考核、费用交纳等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公务车的日常事务:

(一)负责建立车辆行驶记录、车辆里程统计、车辆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二)负责车辆涉及的路桥费、燃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等各类费用的审核和报销;

(三)负责公务车的年检、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四)及时处理公务车涉及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五)分阶段公示公务车使用情况。

第五条 公务活动用车原则上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驾驶,切实保证行车安全。

第六条 公务用车遵循如下派车程序:

(一)用车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在办公系统OA上填写《公务车使用审批》;

(二)办公室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和轻重缓急,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用公务车,须经秘书长及以上领导批准;

(四)办公室负责公务车使用、查验、记录等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成本按年度核算。

第八条 遵章驾驶,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或故障,驾驶人员返回后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作出说明。出现违章并接受处罚情况,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经2017年2月20日人口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2022年6月23日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务车使用审批表

 

 

附件一

公务车使用审批单

秘书长/分管秘书长签批


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申请经办人签字


申请部门/会领导


使用车辆

□大众CC(4座)      □丰田客车(10座)

用途事项


使用时间段


乘坐人数及主要人员


驾驶人员


经由目的地/终止地点


损耗经费承担方

□基金会    □申请部门    □其他

司乘人员劳务费承担方

□基金会    □申请部门    □其他

里程统计

起始里程:        终止里程:

备注


填表说明:

1、请申请部门经办人准确填写以上信息,按顺序呈请部门领导、会领导签批后,报办公室备案(会领导使用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2、请详尽填写经由目的地、终止地及时间段。如在此时间段发生违章行为,由申请部门/个人负责处理罚款缴纳、积分扣除;

3、司乘人员劳务及车辆损耗(主要包括加油、维修等)费用承担须明确标明,如由其他方面承担,请在备注栏里注明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