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达孜县德庆镇幸福工程项目进展顺利
发布日期:2008-08-22 阅读:4596
拉萨市达孜县德庆镇幸福工程项目于2007年12月14日正式启动,第一批受助贫困母亲有十六户,受助款28万,项目运行已八个多月,为了了解项目运行情况,自治区计生协会负责人三八顿珠等三位同志于八月二十日到拉萨市德庆镇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督导和调研活动,拉萨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负责同志及达孜县、德庆镇项目管理人员随同一起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组织健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市、县、两级人口计生委领导亲自负责,德庆镇一名副镇长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资金按要求及时发放到贫困母亲手中,未发现滞留、挪用等现象。在听取了县计生协会和镇负责同志关于项目运行情况介绍后,深入到贫困母亲家中详细了解她们形目运行情况和以及各自所取得的效益情况。
二、项目运行情况良好。选择项目和筛选的贫困母亲符合幸福工程项目的要求。自治区计生协会的同志用一天时间走访了五户受助的贫困母亲家。受助的16户贫困母亲家庭中,有9户从事养殖业,(养奶牛、猪、牦牛);运输2户;经商2户;经商、养殖2户;资助款最多的为30000元,最少的为5005元。经过八个多月的运行,收益最多的一户达到了每月10000元(运输),中等的1000多元(养牛),最少的为600多元(经商)。受助母亲们精神状态良好,她们表示依靠自己的双手摆脱贫困充满信心。
存在的问题:由于次此项目受助户中养殖业站一半以上,养殖业周期比较长,所以短期内效益不够明显,需加强督导;需要加强对项目文本和母亲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自治区计生协对拉萨市达孜县、德庆镇在人员少、工作大的情况下为幸福工程项目所做的大量工作和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地、市、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幸福工程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对项目点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希望严格按照幸福工程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严格按照《幸福工程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抓好资金的利用、管理工作,不能有任何违规违法现象,确保资金安全。
由于8户贫困母亲居住在深山,目前雨水多道路受阻,经和县、镇的同志商量拟定于年底再调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