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幸福工程公益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19-05-08 阅读:2712

一、申报介绍

1、申报项目

项目名称: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简称幸福工程)。

帮扶对象:贫困母亲。

帮扶内容:为贫困母亲提供小额资金,帮助带动她们开展脱贫致富项目。对受助对象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其综合发展能力。

帮扶额度:每个项目点资助额度不低于200万元,每名受助母亲不超过5万元。

运作模式: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

2、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三年,到期资金归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评估达标后可继续申请,优先安排。

二、申报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2、符合幸福工程宗旨及管理制度规定。

三、项目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实施地重点倾斜老少边穷地区,并且曾经开展过幸福工程项目,救助效果良好、资金按时回收、有积极性继续开展项目、创新能力强、当地政府支持力度大的地区。

2、申报单位有具体措施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与按期回收。

3、申报单位有稳定的执行团队和技术力量,或者在第三方的指导帮助下,为受助对象提供技术、信息跟踪指导、个人能力提升、自组织建设及健康帮扶服务。

4、申报项目能够贯彻执行新时期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适应市场需求,扶贫力度和社会影响力大,实施计划具体,能够在幸福工程及全国扶贫济困、致富发展项目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受助对象选择应符合幸福工程救助标准,履行自愿申请、名单公示的程序。

6、申报单位能按照要求及时上报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图文资料,并于结项前完成终期评估。

7、申报单位须有具体的宣传计划,使幸福工程在实施地及全国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申报程序

1、发布信息

201956日,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官方网站等发布项目申报信息。

2、文件下载

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可通过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官网下载相关文件。

3、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报省级幸福工程组委会,各省幸福工程组委会对本省项目初审后,将本省合格的申报项目于2019531日前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全国组委会(邮箱:guoneibu@cpwf.org.cn)。逾期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4、项目审核

(1) 审核日期:61日至630日。

(2)审核方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国内项目部、幸福工程组委会办公室初选,幸福工程评审小组评审,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批准立项。

(3) 结果公示:630日,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官网公示申报结果。

5、资金拨付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与成功申报单位签署《项目协议》,拨付项目资金。

五、申报所需文件(见附件)

幸福工程项目申报书(申请表项目文本救助名单)。

六、评审小组(拟定)

评审小组组长: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幸福工程组委会委员、幸福工程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赵本志

小组成员: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秘书长助理、幸福工程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牛艳平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秘书长助理  宋宏云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财务资产部部长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国内项目部部长、幸福工程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丽容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国际合作部部长  李晓琳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国内项目部项目主管、幸福工程组委会办公室执行副主任   

七、联系方式

评审单位: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12号人发楼505

编:100081

人:王    邵新茹

话:010-6217976062173919

真:010-62179760

电子邮箱:guoneibu@cpwf.org.cn

 

附件:

2019幸福工程项目申报书-固定模式.doc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docx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解读》.doc



 

 

(本次申报解释权归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