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沾益县第十三届母亲节活动
发布日期:2009-06-09 阅读:3819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的行动。是1997年经全国组委会批准,在原县级曲靖市开展的一个项目。当时,曲靖市成立了“幸福工程”组委会,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机关职工捐款,义买义卖“三八妇乐”,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并将这些款项以低息信贷形式投放到农村贫困母亲手中,帮助她们尽快走上勤劳致富之路。199712月撤地设市分区县以后,原县级曲靖市组委会自然消失。恢复县置的沾益县申请成立组委会未获批准,此项工作就由县委、县政府授权县计生协会代行职责,组织开展工作。
   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计生委、计生协的帮助指导下,县计生协按照全国组委会关于开展“幸福工程”的宗旨、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9510日是母亲节,也是第十三届“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沾益县计生协要求认真总结过去的救助经验,继续深入地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
   一是通过投放“幸福工程”项目资金低息贷款35万元到炎方乡、花山镇的群众手中,帮扶了500多户贫困户家庭实施科学养猪、开发沼气、大棚蔬菜、磨菇种植等,走出了一条生态、资源、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的路子。在炎方乡刘麦地村委会独木桥村扶持了26户贫困户发展养猪、建沼气池。陈兴林家运用“幸福工程”贷款3000元发展科学养猪,年收入达2500元以上。新屯村委会海渡河村民小组贫困母亲邹桃花,应用救助贫困母亲的“幸福工程”项目款2000元,在科技人员的指导下种植大棚蔬菜和发展科学养猪,一年收入14000多元,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邹桃花感慨地说:“没有幸福工程,哪有我家今天的好日子”。象邹桃花这样得到“幸福工程”救助,发展科学养殖、种植、开发沼气,勤劳致富的母亲在炎方、花山等地共有30多户。
   二是回收资金,流动扶持。到2000年底,第一轮“幸福工程”贷款周期已到,县、乡计生协积极配合,收回资金,制定方案,总结第一轮扶持的成功经验和存在不足。共收回资金30余万元,尚有部分资金正在筹集,第二轮的贷款救助工作已在花山、播乐等地逐步开展。20095月第三轮贷款救助工作在大坡乡进行,县计生协为大坡乡民韵绣品有限公司提供5万元无息借款,扶持3000多名贫困母亲发展民韵绣品项目。
   三是成功经验。“幸福工程”贷款扶持贫困母亲发展项目,是一条成功经验,深受贫困母亲们的欢迎和好评。资金的合理利用与项目、科技的良好结合,才能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四是存在不足。1、个别村级干部没有把资金真正投放到贫困母亲手中,有的写别人的名字,自己占用资金。2、一些贫困户项目选不准,科技不到位,资金投入后,收效不大,投入贷款几年来,不但未致富,连贷款都归还不出来。
  总之,“幸福工程”是一项新的工作,开展几年来,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我们有决心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指导,使这项为民服务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