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评估工作在漳州长泰进行
发布日期:2009-12-07 阅读:2988

12 月 3 - 4 日两天,对漳州市长泰县的幸福工程工作进行了评估。 评估小组成员首先听取了长泰县计生协会及项目办公领导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 

为做好幸福工程,成立县、乡“幸福工程领导小组”,设立“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村级由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负责,配备项目管理员,形成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全县共配备了 122 名思想好、作风实、懂业务、会管理、心系国策、真情服务、具有奉献精神的计生干部从事幸福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中坚持做到“五要”。即:一要有发展生产项目;二要因地因时因人制宜选择项目;三要选择“短、平、快”的生产项目;四要随市场需求的变化选择发展项目;五要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为确保资金发下去,收得回,有效益,认真做好十项工作。一是做好摸底调查工作;二是张榜公布选择受助的母亲名单,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对照条件,层层把关,严格审核救助对象;四是举行救助款发放仪式,层层签订借款全同;五是受助对象确定担保人;六加强诚信教育,增强主动还款自觉性;七是提前发出还款通知,按时足额回收资金;八是救助款逐级上交,不得滞留;九是提前做好新一轮调查摸底,缩短救助时间;十是切实做好财务管理。 

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县调查统计显示, 2002 — 2008 年,全县发放救助款 649 万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657.5 万元,救助的 2265 人(户)贫困母亲中有 2065 户实现脱或基本脱贫,脱贫率达 91.2% 。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投入滚动资金 829 万元,救助贫困母亲 2630 人(户),受惠人 10194 人。她们当中有的被选为妇女代表、人大代表,有的当上计生女组长、计生管理员,有的入了党,还有的选上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她们致富没有忘记众姐妹,主动申出援手,扶助其他贫困母亲家庭发展生产。据调查, 2006 年,全县有 104 位脱贫母亲拿出 16.4 万元,帮助 138 位贫困母亲发展生产,体现了她们以实际行动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高尚情操。 

听取汇报后,评估小组成员查看了县幸福工程档案资料,并先后到武安镇金里村,岩溪县上蔡村,陈巷镇石室村对 30 位受助母亲进行了入户问卷调查。 

认真查阅长泰县幸福工程档案资料 

入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