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棣县收回幸福工程项目资金并继续投入使用
发布日期:2011-08-02 阅读:2936

7 月 29 日,山东省无棣县计生协吴绍华,秘书长张树兴一行来我会汇报了 该县“幸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杨文庄,副秘书长蓝野、葛振江听取了汇报。

无棣县自 1996 年被确定为“幸福工程”第二批项目县以来,我会先后投入项目资金 75 万元。县项目办严格按照“幸福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流程,筛选确定受助母亲。并实行村干部担保、公证等方式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县项目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帮助受助母亲选择风险小、见效快的种植、加工项目。截止到 6 月份 ,“幸福工程” 项目在该县滚动运作 14 轮,救助贫困母亲 2521 名,脱贫率 98% ,还款率 100% ,先后有 158 位脱贫致富母亲被幸福工程组委会授予“幸福母亲”奖。

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杨文庄听取汇报后表示,“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是由王光美、何鲁丽、彭佩云、顾秀莲等杰出女性发起、关心、支持的公益项目,我会领导非常重视“幸福工程”在基层的运作。无棣县实施“幸福工程” 15 年,运作规范,注重实效,是基层项目点的楷模。他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坚持“幸福工程”宗旨,选取有脱贫能力、讲诚信的贫困母亲;二要选好生产项目,选择百姓能经营、善经营,当地有需求的种植、手工加工项目;三要好好总结无棣县“幸福工程”项目运作的先进经验,向其他项目点进行推广。

目前, 该县第 14 轮“幸福工程”项目结束后 , 75 万元项目款全部上缴到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已经决定将此款继续投入到无棣县,继续在当地开展贫困母亲救助项目。

吴绍华介绍工作

张树兴汇报无棣县“幸福工程”实施情况

杨文庄讲话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