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幸福工程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1-11-22 阅读:3552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族自治旗是全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近年来,旗委、旗政府将“幸福工程”项目纳入到全旗扶贫攻坚和民心工程总体规划之中,旗财政每年将12万元“幸福工程”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自2004年-2010年全旗共投入59万元,先后扶持了114个贫困母亲走脱贫致富之路。2009年,国家为该旗划拨 “幸福工程’’项目款10万元,旗政府匹配10万元,16户贫困母亲得到扶持。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国家“幸福工程”项目实施以来,该旗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幸福工程项目的贯彻落实,项目办公室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发放制度,通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跟踪服务,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大对幸福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走访座谈、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有效形式,以身边人宣传身边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规范管理,精心操作
  为确保项目资金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该旗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规范管理:一是在确定救助对象时严把确定关。在苏木乡镇、嘎查(居)两级筛选上报的基础上,旗项目办公室严格按照对有强烈脱贫愿望,讲信义,起带头作用的计划生育户优先救助的原则,逐户考察论证,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项目。二是把好救助资金发放渠道。救助对象确定后,以苏木乡镇为单位集中发放救助金,旗项目办公室与贫困母亲本人签订贷款协议,贫困母亲亲自到场领款,嘎查(居)书记签字加盖公章担保,苏木乡镇人口计生办取证留存资料。三是做好项目户的指导服务监督工作,及时了解情况,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四是做好项目的评估总结,旗项目办公室定期现场逐户了解资金使用、项目进度、效益分析等情况,查找问题,及时督促,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留存档案,确保项目的规范正常运行。
  三、典型引路,共同致富
  巴彦托海镇巴彦托海嘎查安淑梅使用国家“幸福工程’’项目资助的10000元购买基础母羊16只,项目运作二年基础母羊发展到30只,卖羔羊15只,增收6000元,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安淑梅借助“幸福工程”项目的帮助,依靠自己的勤奋,一年脱贫,二年帮贫,致富不忘身边的朋友姐妹,组织嘎查8名“幸福工程”项目受助的贫困母亲到兄弟旗市考擦学习家庭养殖经验技术,帮助她们解决遇到的生活、生产困难,使8户贫困母亲在她的帮助和带领下家庭养殖业不断发展,逐步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嘎查还有6个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比较困难,为了帮助她们寻找致富门路,经多方协调为她们争取到小额贷款发展家庭养殖业,为她们提供致富机会,使其生活状况明显好转。安淑梅自强自立的精神和助人为乐的风格,赢得了广大牧民群众的赞誉。嘎查改选时,安淑梅以多票当选为嘎查副嘎查达,本人于2010年及2011年分别获得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幸福母亲”和“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光荣称号。
  四、效益显著,影响深远
  国家“幸福工程“项目在该旗推行以来,共投放救助金20万元, 16户救助对象第二年人均增收2000---4000元以上,脱贫率达到68.8% ,惠及两个镇、一个民族乡、一个苏木达72人,有效地改善了贫困母亲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质量。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优良的社会效益,极大地激发了贫困母亲参与生产劳动的热情,树立了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意识。救助一个贫困母亲也是支撑了一个家庭,不仅改变了母亲的一生命运,提高了她们的社会地位,而且为家庭的文明幸福奠定了基础。体现了先富帮后福、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