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实施幸福工程给力创建幸福家庭
发布日期:2012-01-03 阅读:2482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是长泰县计生协会的一大品牌,是全国先进项目县。长泰通过幸福工程资金管理和项目运作,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发展经济,给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一是做好到期资金的回收工作。长泰县采取“一年一个周期,年年滚动发展”的做法,每年2月,县协会就提前发出还款通知书,让受助对象做好还款准备,确保及时还款。村级协会做好新一轮帮扶对象的调查摸底,组织骨干会员进行逐个评议,上墙公布新帮扶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二是发放第十期帮扶资金。2011年3月,长泰召开第十期幸福工程项目资金发放会议,全县发放资金232万元,救助计生贫困母亲277户,惠及家庭人口1067人。累计滚动投入资金1261万元,救助计生贫困母亲3250户,受惠人口12567人。据统计,前9期一共救助的2973户贫困母亲,已脱贫或基本脱贫2716户,脱贫率达91.4%,人均年纯收入由5015元提高到6210元,增加1195元,增长23.8%,资金的还款率和滚动率都达到100%。
  三是壮大幸福工程资金。继续落实从社会抚养费中按比例划拨幸福工程工作,县计生局已分2次划拨23万元,到位率100%。目前,全县已拥有幸福工程项目资金242.4万元,其中县级自筹207.4万元。这些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一是发动干部、职工为计生贫困母亲献爱心,捐一日所得63.1万元;二是发动企业家共襄善举,为幸福工程捐赠善款23.8万元;三是建立从社会抚养费中按比例划拨投入幸福工程的常规机制,共划拨投入102万元;四是县财政投入11万元;五是发动机关单位少请一次客,为幸福工程捐款7.46万元。
  四是创新特色工作。一方面创新运作模式。我县积极探索和创新帮扶模式,今年在武安镇溪东村创新“企业+计生贫困母亲” 帮扶模式,投入资金4万元,解决8人贫困母亲就业,年工资收入可达9.6万元,人均1.2万元。这样做,既扩大救助面,增加贫困母亲收入,又不担还款风险。另一方面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幸福工程十项工作制度,明确了计划和工作总结、资金管理、请示汇报、宣传活动、工作督查、业务培训、档案管理、年终考评、统计上报、总结表彰等规范工作。
  五是协助实施政府小额贴息贷款项目。各级计生协会,积极协助计生行政部门,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提供名单、民主评议等工作,全县发放小额贴息贷款金额253.3万元,救助户数307户(其中二女户205户)。五年来共发放小额贴息贷款1361.4311万元,救助户数2061户。

                   (福建省长泰县计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