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幸福工程组委会资助“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签约仪式在大洼县举行
发布日期:2012-03-09 阅读:3645
  3月9日,中国幸福工程组委会资助“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签约仪式在盘锦市大洼县举行。辽宁省计生协会秘书长李宏俭、省幸福工程办公室副主任陈学明、盘锦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苑秀娟、市秘书长佟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冬梅,人口计生局长李学达等协会领导及计生干部、贫困母亲代表3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市佟斌秘书长在签约仪式活动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幸福工程”的重要性,加大扶持力度;规范资金运用,提高效益,保持项目旺盛力;做好项目评估,做好贫困母亲档案,挖掘典型事例,为全市提供借鉴。
  省李宏俭秘书长对我县“幸福工程”项目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一定要加强对这个项目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和指导,大洼县计生协要以“治穷、治愚、治病”这三项实事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严格按照项目文本的要求做好工作,把关爱行动落到实处,做出好的成效。
  签约仪式上,省李宏俭秘书长向大洼县发放项目资金10万元,并为6名贫困母亲发放了项目款。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苑秀娟、大洼县人口计生局长李学达代表盘锦市计生协会、大洼县计生协会签订项目协议书。盘锦市人口计生委、县政府领导、受资助贫困母亲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大洼县救助贫困母亲幸福工程始于1997年,到如今已经有16个年头,16年来,县计生协会利用募集到的20万资金开展救助活动,累计滚动投入资金320余万元,计生协会的原则是:“小额借贷,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16年来,县计生协会每年救助100余户贫困母亲,目前已经累计救助1600余户贫困母亲,得到救助的贫困母亲不仅摆脱了贫困,而且文化水平、身体素质和社会、经济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项目实施受到了广大贫困母亲的欢迎。去年我县在开展救助贫困母亲活动的同时,我们又开展了“争当创业母亲”活动,目的是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创业致富的行列中来,让更多的人从中受益,让更多的典型去影响带动群众共同走上致富的道路,今年我们又争取到了国家幸福工程组委会的帮扶资金10万元,我们今年首先在全县建立6个项目示范点,6户贫困母亲家庭以开展种养殖项目,希望能通过示范点的作用,能为广大育龄人群探索出新的致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