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母亲节”开展善款劝募活动
发布日期:2006-05-12 阅读:3845
  继2002年“母亲节”,省直机关开展为幸福工程捐款活动后,幸福工程福建省组委会与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五单位再次联合发文,于今年“母亲节”期间,在省直机关、省直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开展“倡导‘八荣八耻’,救助贫困母亲,捐献一日所得”募捐活动,并于5月中旬在省政府大院举行省直机关救助贫困母亲的捐款仪式。
幸福工程福建省组委会自1998年10月成立以来,积极响应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的号召,在历年“母亲节”期间,广泛开展宣传劝募活动。截止到目前,他们利用自筹善款在全省79个县设立了幸福工程项目点,投入救助资金1855万多元,累计滚动投入救助资金2793万多元,使9000多位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得到了救助,惠及人口达4万多人,受助母亲的脱贫率达到91.8%。


                   国内发展部
                  200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