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市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抽查活动
发布日期:2012-06-20 阅读:2350
  按照幸福工程福建省组委会工作要求,结合龙岩市计生协会工作安排,龙岩市计生协会、幸福工程龙岩市项目指导小组抽调8人,分成两组,每组由两位龙岩市计生协会副会长带队,于2012年6月18日开始分别到全市7个县(市、区)开展为期一周的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抽查活动。
  抽查内容有下列五项:
  1、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比例划拨到县级计生协会帐户情况。
  2、执行《福建省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按照“协议”内容,加强对项目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资金如期、如数回收情况。
  3、坚持幸福工程资金专设帐户(科目),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除了按规定比例提取工作经费和风险金外,有否挪用、占用或截留。
  4、建立完整有序的评估机制,做到项目设立前有资料调查,运作中有跟踪服务,项目结束有评估总结。
   5、加强信息化管理,及时完整上报数据,加强对资金使用及项目动作的监管,及时完成资金使用情况及受助母亲档案录入工作。
  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开展幸福工程工作的乡(镇),采用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和入户访问相结合的方式,工作人员填写调查表。
  龙岩市通过开展上述专项抽查活动,有力推进全市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