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昆明召开
发布日期:2012-07-19 阅读:2754

  值此母亲节到来之际,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根据幸福工程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口报社联发《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通知》(中人幸字〔2012〕01号)精神,2012年5月11日,在昆明召开了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计生协十个委员单位领导、代表和云南法制报新观察记者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人口计生委吴莉华副主任主持。
  会上,省扶贫办、省妇联、省计生协分别结合部门工作就开展“幸福工程”的工作情况作了重点交流发言,使与会领导对各部门开展“幸福工程”的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共同分享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为进一步开展好今后“幸福工程”的相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省计生协秘书长张丽萍同志分别提请会议讨论了《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关于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工作职责》(以下简称工作职责)。各委员单位参会领导认真思考、积极讨论、踊跃发言。对一年来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提请会议讨论的《方案》和《工作职责》表示支持,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省计生委吴莉华副主任作了总结发言,首先对省扶贫办、省妇联、省计生协三家委员单位的总结交流发言给予了肯定;同时真诚感谢各位参会领导就《方案》和《工作职责》(讨论稿)提出的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组委会办公室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根据组委会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组委会组成人员;二是对提交会上讨论的《方案》要在突出重点人群、多方筹资、多措并举、突破弱点四个方面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后以书面形式再次征求各委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提交会上讨论的《工作职责》要从组织性、宣传性、项目资金的倾斜性出发进一步细化完善制度,明确各委员单位职责。
  最后,举行了“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挂牌仪式。在各委员单位的共同参与下,由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吴莉华和省妇联副主任马迎春圆满完成了“幸福工程云南省组委会”的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