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发放第五批幸福工程项目资金
发布日期:2006-06-26 阅读:3807
    幸福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宣汉县从1996年以来,十年中在全县15个乡镇的17个村(居)滚动投入资金82.7万元,分四批救助贫困母亲536人。主要通过发展奶牛、肉牛、山羊、生猪、种植西瓜、养鱼、运输、加工、经商等项目,使人平均年收入从不足1000元增加到4000-5000元,98%的救助户达到脱贫标准,50%的户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幸福工程的实施,使农村经济发展充满了活力,带来了生机,广大官不群众满意,受助母亲高兴。
    今年是幸福工程实施的第十一个年头,宣汉县人口和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余铵龙极为重视幸福工程的发展,多次召开党组成员会,专题研究、部署,决定在龙泉、樊哙、新华镇认真调查摸底,选准以养牛、养生猪、种植蔬菜为主的发展项目,选择20位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按照本人申请、村乡审查、县上批准、签订协议书的程序,由县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县幸福工程项目办主任宋宁带领工作人员集中到龙泉、樊哙、新华召开贫困母亲大会,发放第五批幸福工程项目款。
    6月6日、7日、13日,县项目办主任宋宁一行冒着烈日,分别到龙泉、樊哙、新华3个乡镇为20位贫困母亲送去幸福工程项目款40000元,户平均2000元,以养肉牛、经商、加工、种植蔬菜等为重点的发展项目。在资金发放仪式上,樊哙镇贫困母亲代表帅成斌手捧救助金激动地说:幸福工程为我们治穷治愚治病,让我们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代表所有被救助的贫困母亲感谢党,感谢各级政府的关心,我们一定会增强自尊心、自信心,把项目发展好,把经济搞起来,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与所有姐妹们走共同富裕之路。
    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资金发放仪式上分别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县幸福工程项目办主任宋宁对20位贫困母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不等不靠,牢固树立致富信念;二是牢固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理念;三是当好母亲,当好幸福母亲,当好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带头人。
    资金发放结束时,20位贫困母亲各个表决心:一定会把项目资金用在项目发展上,用在刀刃上,争取两年脱贫致富,到其如数归还项目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