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服务全省民生大局 积极推进幸福家庭建设
发布日期:2011-05-08 阅读:295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的安排,把吉林省人口计生系统服务全省民生大局,积极推进幸福家庭建设的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对幸福家庭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2010年,全国人口计生委主任会议对“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抓了长春市、德惠市、绿园区和四平市铁东区的试点。9月份,忠禹会长来我省长春市考察幸福工程项目建设,肯定了我省试点单位的做法,并明确提出创建幸福家庭的要求。这为我们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建设指明了方向,统一了认识。

(一)推进幸福家庭建设,是适应我省人口计生工作阶段性特征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省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6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自增率逐年降低,去年已到了2.5‰以下。全省人口形势呈现出“低生育率时期已经到来、人口老龄化时期已经到来、人口城镇化趋势加速时期已经到来、人口大规模流动时期已经到来”的阶段性特征。阶段性特征决定阶段性任务,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转型,从关注育龄妇女向关注家庭全体成员转变,从关注人的婚育阶段向关注生育、生活、生命全过程转变,从关注家庭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向关注家庭发展和幸福指数转变。再加上吉林省多年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也使我省更有条件、更有精力推进这一转变,抓好幸福家庭建设工作。

(二)推进幸福家庭建设,是对以往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工作的拓展提升。20世纪90年代初,我省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 “三结合”活动。2003年底,以项目运作方式开展了城乡协调推进“三结合”开展“五关爱”活动。进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阶段,我省组织开展了“创建新农村新家庭”、“万名爱心儿女走进万户计生特殊家庭”、全面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等活动。回头看来,这些工作目的都是为了使计生家庭的幸福指数得到提升,使他们的生活更小康、更幸福。今天提出幸福家庭建设,就是抓住了幸福目标这一根本点,是对以往这方面工作的提炼和升华。

(三)推进幸福家庭建设,是坚持以人为本、造福于民的务实举措。我省推进幸福家庭建设,以提高家庭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文明和谐、子女成才、发展致富、保险保障能力为主要目标任务,制定有利于家庭发展的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在具体工作中,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通过项目运作,满足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新期待。这些都是以人为本的务实举措,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

二、推进幸福家庭建设的主要做法

今年初,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我们向全省部署了“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工作。之后,又召开了全省“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启动工作会议。我们的初步做法是:

(一)总体设计,科学谋划。在试点基础上,通过充分调研和论证,我们围绕忠禹会长提出的“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10字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意见》,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向全省印发。同时印发了《吉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2011年“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实施方案》。要求在2011年内,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为重点,使实施幸福家庭的覆盖面以村(社区)为单位达到20%。以后逐年增加,2015年实现全覆盖。在“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实施到一定阶段后,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幸福家庭样板,把幸福家庭建设推进到幸福村(社区)、幸福乡(镇)、幸福城市建设的更高阶段。

(二)民需我为,分层推进。针对计生家庭需求,建立和完善“经济上扶助、精神上慰藉、生产上扶持、生活上关怀、医疗上保障、就业上优先”的关爱体系。

一是对新婚、待孕、生育家庭,重点实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深化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两个一体化”(县级服务站和生殖保健医院一体化、县级服务站和乡级中心服务站一体化)改革,拓展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免费补服叶酸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开展孕前、产前、围产期等全程生殖保健服务

二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实施亲情关爱。省人口计生委、省军区政治部等9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连续几年开展了“万名爱心儿女走进万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为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精神鼓舞和情感关怀服务。并创新开展了“邻里亲”、“国策情”等活动,促进了计生特殊家庭的和谐幸福。

三是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重点给予经济和技能扶持。在农村采取贴息贷款、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帮助计生困难家庭发家致富。每年省财政贴息50万元,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小额贴息贷款1000万元。建立独生子女技能培训基地,免费培训失业或未就业的独生子女,指导就业。

四是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家庭,重点帮助解决医疗和生活困难。通过采取纳入低保、参加新农合和新农保、给予补助、捐款捐物等措施予以扶助。

五是对计划生育独女家庭,重点推行养老保障制度。在全省开展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建立以农村独女户夫妇为对象,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养老保险模式。

六是对计生留守人口家庭,重点开展针对性的特色服务。采取开办“四点半”学校、设“亲情电话”等措施,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采取举办培训班、成立互助组、提供中介服务等措施,提高留守妇女生活自助能力;通过采取建立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提供爱心服务卡等措施,帮助留守老人解决生活、就医等难题。

(三)鼓励创新,体现特色。在省人口计生委统一指导下,各地围绕幸福家庭建设,创新服务模式,突出区域特色。长春市以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为核心,以乡(镇、街道)、村和家庭三方签订计划书为手段,以政府统筹推进为保障,实施全覆盖的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通化市以创建健康家庭、殷实家庭、和谐家庭、文明家庭为目标,组织实施以“爱在山城、温暖万家”为主题的12项行动计划。四平市铁东区成立人口计生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搭建六个平台,满足群众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生产生活需求。

三、下步要做好的几件事

创建幸福家庭是一项新任务,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一)加大研究力度,形成科学体系。我们准备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成立幸福家庭建设课题研究组,研究幸福家庭内涵、外延、标准、目标如何进一步界定问题;研究幸福家庭建设工作方向问题;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

(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在全省各层面试点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将这项工作上升到党委、政府民生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积极参与、密切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设立“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项目,制作项目文本,申请专项资金,建立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通过这些机制,确保工作稳步持续推进。

(三)建立三个服务平台。一是成立吉林省人口福利基金会,省政府已经批准,下一步将通过这一平台为计生家庭提供针对性服务;二是推广四平市铁东区经验,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县(市、区)建立家庭服务机构;三是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立家庭需求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引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