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创建幸福家庭 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全面转型
发布日期:2011-11-30 阅读:2471

 

   根据本次会议要求,现将我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进展情况作以介绍。

一、统筹谋划,构建幸福家庭创建新格局

创建幸福家庭是一项意义重大、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能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创建格局很关键。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在听取长春会议精神汇报后,即指示要把创建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全市开展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并于上月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的意见》。市委书记、市长亲临现场会作动员和部署。我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也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并对相关部门和群团进行了职责分工。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和计生协共同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全面负责指导活动的开展。同时,我们还依托宁波婚育文明论坛专家库,成立幸福家庭创建顾问团,加强“顶层设计”和相关研究,目前已与北京大学人口所合作,基本完成家庭发展周期研究、家庭发展能力研究。而在基层,由于我市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已有几年的基础,又切合了群众需求,伴随着创建新高潮的到来,各地创建积极性高涨,“惠家行动”“优家计划”等创建品牌不断涌现。

二、宣传倡导,形成文明奉献的家庭风尚

在创建中,宣传起着挖掘内涵、提高意识、营造氛围、指引方向的重要作用。我市在开展宁波特色婚育文明建设中,把“对婚姻、生育、生命和家庭的珍视、热爱与尊重”作为核心价值观,突出对家庭的重视。使大家意识到,通过促进家庭发展,实现个人利益、家庭利益和社会利益和谐统一的重要性。为使这一核心价值观能在工作中得到遵循,我们开展婚育文明福万家活动,要求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必须面向计划生育家庭,在“福”字上下功夫促进家庭发展。全系统形成了尊重家庭、爱护家庭、发展家庭、依靠家庭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在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中提出理想幸福家庭的标准:“身心健康、男女平等、科学生育、富裕文明、和美幸福”,并明确每项标准的相关要求。根据这些要求,我们策划了“幸福家庭·家家秀”活动,发动千家万户展示各类家庭的风采,评出健康之家、书香之家、成才之家、敬老之家、和谐之家、幸福之家、自强之家等不同类型的十大示范家庭,弘扬奉献精神,增强成员的社会、家庭责任感,形成人人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养老助残、邻里互助、回报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让人们感性地了解幸福家庭的全面内涵,明确努力的方向。

三、政策推动,完善家庭致富发展的支持体系

随着家庭视角的不断建立,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各级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时强化“家庭”意识,不断完善家庭发展政策体系。一方面,我们对全市已出台的民生政策进行检索,汇总不利于计划生育家庭整体发展的条规共计26条,上报市政府,争取修改完善。另一方面,推动出台以家庭整体为对象的民生政策。在支持家庭生产上实施“零就业家庭”特别政策,设立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在鄞州区等地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把家庭人均纯收入30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纳入帮扶范围,通过实施增收帮扶、迁址移民、医疗救助、子女就学援助、培训与转移就业、“一户一策一结对”等举措,全方位促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在支持家庭生活上,多地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手术费、护理费、住院费“三减半”;双农独生女在就学、招工上享受加分待遇;独生子女家庭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时也有政策优惠。在服务家庭生育上,实现了免费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手术、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免费婚检和优生检测全覆盖。另外,在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实施为外来务工人员“建家”计划,兴建一定规模的外来务工人员社区,免收符合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提高他们在村(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先进中的份额,增强他们的“家乡”归属感。在鄞州区,新近出台的“民生政策40条”中,其中有29条涉及家庭建设和家庭发展,已基本形成了体系。

四、健康促进,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的生命护航

全市继续实施彩虹人生,幸福家庭”品牌,以彩虹的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分别代表着家庭成员的青春期、新婚期、孕前期、孕产期、育儿期、中年期、老年期,每一时期都有不同的服务项目。一是开展“青春阳光”行动,帮助青少年解决性与生殖健康问题,力求至2013年,实现至少15万青少年受益目标。目前全市共有青春健康项目志愿者905人,组织PLA授课3561场,8万余青少年受益。二是建立家庭婚育咨询师队伍。在老城区,每对新婚夫妇都可以通过人口计生局为自己配备一名婚育咨询师,免费享受全程家庭婚育保健咨询指导服务三是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政策。去年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1.32%,孕前优生检测率达80.89%。同时,我们对新婚、再生育、待孕和病残儿再生育四类目标人群开展全覆盖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服务率达97%以上。四是开展孕期跟踪随访成立“胎儿大学”,聘请育婴专家为准妈妈提供全程共四次的专业指导,举办新手爸妈训练营、男性参与生育沙龙、月子保姆培训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开展教育型父母、现代型祖辈、专业型保姆、育婴师培训工作。五是实施“三优”促进工程建立“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出台定期向社会公开的免费授课制度,面向新婚夫妇、怀孕夫妇和0-3岁婴幼儿抚养人,普及有关知识,目标人群的受教育面达80%以上。2007年,我市还成立了全国首家母乳喂养协会,组建母乳喂养援助中心,开展创建全母乳喂养城市活动。六是实施“健康女性工程”,成立PCC宫颈癌疾病规范化诊治项目示范基地,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全市妇女参加TCT宫颈癌筛查近50000人次。今年2月份以来,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引进先进的光散射乳腺成像新技术设备开展乳腺癌筛查8000余人次。七是开展“魅力夕阳活动”,共为35000多名退出育龄期的妇女提供取出宫内节育器等生殖健康服务;组建老年人心理、生理健康干预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开展预防疾病、饮食营养、养生健体等保健知识的宣传服务;举办“魅力夕阳”群艺群体活动,增强他们的生活信心。

五、帮助扶持,编织四位一体困难家庭保护网

一是贫困扶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不断扩大,奖扶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以上,部分地区实现城乡全覆盖。二是困难救助。市、县两级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生家庭实施特别救助,全市累计发放公益金近3000万元,有2513人次受益;北仑区由各级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共同出资,设立独生子女家庭关怀基金,对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死亡、伤残,或家庭产生困难的,在民政、慈善救助的基础上,再由基金给予2000-30000元不等的帮扶。三是“社会保障”双农独女户父母进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符合低保条件的独生子女特困户和双农独女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北仑区对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保障金;全面实施分娩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孕产妇给予每例500元的补助,鄞州区等地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全额免费。四是养老关怀。由财政出资或通过招募义工落实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员和照护员,为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提供每天一个小时的上门服务;建立带有日托服务功能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探索以“政府养老,计生协会送终”的模式为独生子女夭折家庭的父母养老送终,深受社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