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获2013年中央财政项目立项并做典型发言
发布日期:2013-04-01 阅读:2465

3月18日下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召开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会,获得2013年财政资金的全国性、北京、天津的社会组织参加了培训。由于幸福工程在12年项目运作中取得的良好效果,我会国内发展部部长刘丽容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我会在执行中央财政项目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我会“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继2012年获得200万元中央财政项目立项以来,2013年获得1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该笔资金将投放至湖北省崇阳县、福建省清流县帮助贫困母亲发展生产、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