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母亲的微笑
发布日期:2013-06-17 阅读:2362

长泰县自2002年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以来,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开展生育关怀和创建幸福家庭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423万

长泰县计生协会,通过发动干部职工捐款、社会抚养费划拨、接受企业和社会贤达赞助、发动村级集体向幸福工程捐款、争取县财政拨款配套和向上争取资金扶持等形式,积极筹措专项资金。目前全县实际拥有幸福工程款423万元(其中自筹338万元,占80%),全县人均拥有幸福工程救助金21元,居全省县级前列。

3930户

我们采取“一年一个周期,年年滚动帮扶”的做法,已发放十二期幸福工程专项帮扶款,累计滚动发放资金1911万元,救助3930多户贫困母亲发展家庭经济,现已有3592户实现脱贫或基本脱贫,脱贫率达91.4%。同时,资金的还款率和滚动率都达到100%。

106名

在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中,全县拥有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幸福母亲”106名,其中受市级表彰的有32名、受省级表彰的有33名、受全国幸福工程组委会表彰的有两批41名。我县自己也表彰了一批,那真是幸福之花遍地开放。


(吴马围,福建省长泰县计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