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平县按期上缴幸福工程项目款
发布日期:2013-08-26 阅读:2969

为加强对幸福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实现幸福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从2010年起,凡全国组委会投放资金设立的项目点,项目运作周期结束后,治穷资金全部上缴全国组委会。阜平县是项目资金回收方式改变后设立的首个项目点,3年的项目运作周期已经结束,不仅取得了良好经济与社会效益,而且按期如数将75万元治穷项目款上缴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按照全国组委会的要求,县项目办公室回访了80位受助母亲,对本周期的项目运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显示,受助的80位受助母亲中,62户的人均收入由原来的580元提高到1500—1800元,达到本地人均收入水平,其他18户也基本达到1000元。家庭生活发生了变化,也给众多家庭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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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投入项目资金80万元,其中75万元用于“治穷”项目,帮扶了阜平县14个村的75位母亲开展养殖肉鸡、肉牛、山羊,运输木材和铁砂项目。另5万元用于治愚治病项目和项目执行费。

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项目办严格执行“三化”措施。一是确定救助对象民主化。在确定受助户的过程中,幸福工程领导小组通过组织召开“两委”班子会,党员群众座谈会进行讨论,最后经村计生协会理事会、群众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县计生协考察评估后,确定救助对象,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项目投资选择多样化。县项目办围绕阜平县“牛、羊、鸡、元鱼”四大主导产业,帮助贫困户选择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致富项目。其中,44万元项目款投入到城南庄镇顾家沟村扶持44户养鸡项目;19万元投入到泉关镇北刘庄村扶持19户养羊项目;10万元投入到吴王口乡石滩地扶持10户养羊项目;11万元投入到沙窝乡砂台村用于帮助7户贫困母亲发展养羊项目。共计84万元救助款(含全国组委会一期投入资金9万元)。三是通过担保、村干部监管等措施确保资金按期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