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考察团赴贵州省幸福工程项目点考察[三]考察花溪区幸福工程项目走访受助母亲
发布日期:2007-09-13 阅读:4308
    3日上午,考察队员来到了花溪区湖潮乡磊庄村,听取了乡村干部对该地区幸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乡协会把“幸福工程”做为落实中央“打好扶贫攻坚战,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一个有效载体,并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有效措施。2004年该区得到10万元幸福工程资助款,区计生协主动与区农业局、科技局、农办协商,将他们的项目资金、扶贫资金整合在一起,利用幸福工程的救助模式开展项目救助活动,不仅解决了资金少的问题,而且救助规模不断扩大,救助效果显著。同时,围绕幸福工程项目,精挑细选“帮一个带富一群,扶一户带富一方”的致富项目和项目带头人,通过两年的努力,已使848户计生贫困户脱贫,1052户寻求到致富好路子。在抓好治穷项目的同时,还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对帮扶的贫困母亲进行培训,以提升她们劳动脱贫的生产技能。 会上,考察队员与各级幸福工程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实施中资金的发放与使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用到真正贫困的母亲家庭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葛振江主任等认真回答了队员们提出的问题:根据民政部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件例》规定,所募资金的70%必须用于项目救助,10%作为项目执行中的工作经费,为了弥补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项目受损,我会将其余20%作为项目风险备用金使用。根据《幸福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县、乡、村项目办要根据组委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更为具体的工作职责,并上墙公示;要按照幸福工程的救助标准筛选受助对象。既: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有脱贫致富的愿望;具备劳动脱贫的能力;讲诚信,能按时还款;对确定的受助母亲名单、救助金额、实施项目、还款时间等内容要进行公示,并与受助母亲签订资助款协议书,受助户门前要挂牌等。经过交流,考察队员对幸福工程的运作程序和运作方式有了初步的了解。
    会后,考察团分三个小组冒雨走访了6户受助母亲家庭。葛主任陪同田奇团长来到了受助母亲刘永芬家。她家共有四口人,二个女儿正在上学,夫妇二人一直以来以农业种植为主,经济结构单一,收入少,年均收入不到3000元。2006年10月,她得到了“幸福工程”项目帮扶款2000元,区农业局又为她投入了一些农业帮扶项目款,发展养猪,现有猪舍8间,发展种猪4头,小猪10头,年收入达30000余元,听了她的介绍大家的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刘永芬又把自己与乡项目办签定的协议书拿出来让大家看。当葛主任问到:假如你做的项目出现了意外的情况你还款吗?她笑着说: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还上。葛主任风趣地说:看你现在的情况不用砸锅卖铁。接着大家又在村项目负责人的引导下来到了另一位受助母亲越敏家。他们现在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全家6口人。受助之前也主要是以农业为主,年人均收入不到3000元。2006年12月,她申请到了2000元“幸福工程”项目帮扶款,区农业局也为他投入了部分农业帮扶项目款,建起了蛋鸡养殖场,养殖蛋鸡2000只,2007年4月开始产蛋,现在月收入达4000余元。葛主任告诉她们:你们得到的资助款就是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些人捐助的,你们有什么话要对他们讲吗?越敏站在那里显得有些腼腆,可当听到这一问话时,她却大声说:谢谢各位领导的关心。葛主任又问道:如果有人找你们借钱你们会借给她吗?她们毫不犹豫地说:当然会。葛主任接着又问:你们现在已经发展起来了,以后有什么打算呢?他们马上回答说:我们村里还有不少贫困户,我们想帮助他们一起脱贫过好日子。听了这些话,在场的人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图一:在花溪区湖潮乡听取幸福工程工作汇报
图二:湖潮乡磊庄村村长向考察团成员汇报村幸福工程项目运作情况
图三:田奇团长认真听取汇报
图四:葛振江主任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问题
图五:副团长王玉琼发言
图六:认真阅示项目协议书
图七:向项目负责人询问情况
图八:同受助母亲刘永芬亲切交谈
图九:翻阅受助母亲项目档案
图十:全体团员与受助母亲全家合影留念
图十一:向受助母亲越敏夫妇了解项目发展情况
图十二:越敏夫妇饲养的蛋鸡
图十三:查看越敏项目档案记录
图十四:越敏高兴的拿出自家产的栗子招待远方来客
图十五:同越敏的公婆亲切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