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全力推进“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15-11-13 阅读:2704

为加大对防城区贫困母亲以及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国家幸福工程组织工作委员会决定从国家机关干部职工捐款中,为防城区投入30万元,设立幸福工程项目点,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援助行动计划,援助项目将以养殖为主,旨在通过三年的努力,使项目点的贫困母亲以及计划生育家庭户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的改善。首期受助70位母亲,惠及人口270人。2015年5月6日项目开始启动,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技术人员上门指导,全程跟踪服务,现在扶助对象养殖的鸡鹅已经出栏2500羽,获得资金22万元。主要做法是:

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成立幸福工程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整村推进,规模救助,集中实施,减少成本”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从而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目标到位、责任到人、共谋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三八节”、“母亲节”“计生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等特殊节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宣传与推广活动,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彰显幸福工程有效的救助模式,展示幸福工程的公益成果,不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整合资金,通力合作。区卫生计生局、区计生协会积极与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整合水利、扶贫、民宗、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建设资金,多渠道加大对项目实施的扶持力度,提高群众的种养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和提高项目效益,确保给群众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是精打细算,用好资金。严格按照《幸福工程管理办法》和《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协议书》的要求,管好用好项目款,从群众的实际出发,精打细算,切实把资金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区、乡两级计生协会建立建全相关档案资料;乡、村计生协会还建立有信息网络,不定期上门跟踪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对象情况。做到上门宣传服务到位,技术指导服务到位,跟踪管理服务到位。

五是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强化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专项款挪作他用,确保项目救助款“治穷”资金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