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四抓四促” 助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取得新成效
发布日期:2016-01-05 阅读:2936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关于报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进展情况的函》的相关要求,现将我省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进展情况

  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文件后,2014年9月,我省迅速召开了全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会议,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省人口福利基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在总结我省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省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大主题,始终坚持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来抓,始终坚持从解决基层群众特别是计生家庭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着眼,始终坚持从增强家庭的发展能力和提升幸福指数入手,着力抓好平台创新、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等系列工程项目,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成效明显。

  创建活动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层层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召开了专题会议,将创建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作为全面做好卫生计生工作的重点任务,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全省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全面完成了家庭发展科(股)的设置,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卫生计生部门切实当好参谋、主动协调各方、牵头抓好落实,计生协、人口福利基金会注重发挥独特优势,有效整合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资源和力量,加大投入,形成了共同创建幸福家庭的良好局面。三是宣传倡导、群众参与。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培育新型家庭人口文化,最大限度调动了人民群众和广大家庭的主动性和参与度。四是创新载体、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典型引路,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推出创建幸福家庭的系列工程项目,打造了一批叫得响、抓得牢、做得实、能见效的工作品牌。2015年,我省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在全省建立10个“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采取的主要做法

  (一)抓平台创新,促创建活力。一是创建家庭服务中心。省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省人口福利基金会联合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创建家庭服务中心的通知》等文件,先后在遵义、安顺召开全省创建家庭服务中心现场会,以“五有”为标准(有阵地、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有活动),以“六服务”为抓手(宣传倡导、诚信计生、生育关怀、便民惠民、矛盾调处、红白喜事),累计创建家庭服务中心980个。2015年,省级加大创建家庭服务中心工作力度,划拨专项资金2500万元,新建家庭服务中心50个,向每个中心划拨经费50万元。通过创建家庭服务中心新平台,延伸了服务网络,提高了管理水平,拓展了协作空间,创新了社会治理模式,推动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功能服务小组。结合农村和城镇社区的不同情况,为更好满足群众求富、求知、求乐、求美、求健康、求和谐等不断提高的新需求,依托家庭服务中心,全省累计建立诚信计生、人口文化、科技学习、老年活动、留守关爱、红白喜事等功能服务小组3.2万个,为群众提供生育慰问、子女助学、扶贫济困等服务373万人次,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更加深入基层,更加深入群众,使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变成了“零距离”。

  (二)抓宣传倡导,促家庭文明。我们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以宣传倡导新型婚育观念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为重点,广泛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文明倡导活动,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一是着力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全省创建了一批“国策院”、“人口文化大院”、“婚育新风一条街”、“婚育文化长廊”、“文化书屋”、“生育文化漫画长廊”等宣传阵地,建立文艺宣传队9002支,开展文艺汇演5万多场(次)。编辑了《小品集》、《曲艺歌曲集》、《幽默段子集》等文艺作品集,出版了《关雎》、《天寿》、《凤凰》等反映少数民族婚育文明和长寿文化的系列作品,其中《天寿》一书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全国老龄委联合推荐为“优秀出版物”。二是着力打造宣传精品工程。在贵州电视台、《贵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辟了工作专栏,开展了“新闻媒体记者采访团”活动;协调中央电视台、贵州新闻联播对“幸福守望—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和“幸福微笑—贵州千名唇腭裂儿童救助行动”等活动进行了专题跟踪报道;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百万会员一帮一、带头少生促双降”、“晚婚晚育、从我做起”、“生殖健康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为促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抓公共服务,促健康安家。我们始终将健康促进作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全省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为契机,充分发挥卫生计生行业优势,以家庭需求为导向,着力加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不孕不育诊治、青少年健康发展、老年健康等系列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家庭健康水平。一是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生殖健康筛查和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等基本预防保健和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目前,全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已达到100%,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发生,从源头上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了优生乐家、健康安家。二是扩大“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省人口福利基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建立了云岩区中天社区等50个省级项目试点,省级给予每个项目试点项目经费10万元。各项目点围绕培训内容和项目方案安排,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培训和服务活动,为家庭配备相关实物宣传品,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同时,我省还明确了省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省人口福利基金会在项目试点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成立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形成了工作合力。三是扎实推进生育关怀系列活动。在全国首创建立“单独两孩”高龄孕产家庭生育关怀制度,为“单独两孩”高龄孕产家庭提供宣传教育、健康检查、母婴保健、资金扶助等政策性支持;实施“生育关怀-助孕工程”项目,免费检查不孕不育对象1200多对;大力开展生育关怀送宝宝装、送鸡蛋、送健康知识卡“三送”、“青春健康”、“黔边行”义诊等活动;筹资2600万元开展“幸福微笑—贵州千名唇腭裂儿童救助行动”,累计为1695名唇腭裂儿童免费施行整形修复手术。全省生育关怀行动累计投入资金4亿多元,惠及计生家庭50多万户。

  (四)抓致富发展,促圆梦小康。我们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协调动员社会资源,大力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发展项目,切实帮助广大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更多家庭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力促进了民生改善、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一是不断完善家庭发展政策。我省多次提高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2015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5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创新完善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坚持开展计生家庭“三结合”帮扶工作,大力推进计生家庭圆梦小康行动计划。2015年全省实施“四项制度”为主的利益导向政策和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帮扶,共投入资金15亿元,累计奖励、帮扶计生家庭175万户次,有力增强了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二是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运作模式,实施了产业发展合作社“百千工程”,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帮助更多家庭增收致富;累计投入4500万元在115个项目点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惠及人口10余万人;大力开展“支部加协会、建设新农村”、“百万会员学科技”活动,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9000多人;实施“万千才富行动”,累计助学5万多人,助农1万多户;实施“农机具进计生家庭”项目,向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捐赠微耕机等农机具2000多台;发放“人口福利—扶残助残”和紧急救助金640万元;组织开展了“贵州千户幸福家庭”和“十佳幸福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有力推动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在全省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当前,全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够统一。有的地方认为家庭发展涉及方方面面,不是卫生计生系统一家能够做好的,工作中有畏难情绪,缺乏克难攻坚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工作不够主动。有的地方创建活动的文件发了,会议也开了,但在人、财、物等方面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没有大的起色。三是工作进展缓慢。一些地方创建工作抓不住重点,没有很好的整合利用系统内外资源,没有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致使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拓展项目服务、加强目标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等方面,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实现家庭和谐幸福,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创新发展,为实现“人人健康、家家幸福”的“家庭梦”和全面同步小康的贵州“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