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整合优势资源 依托项目推进 全面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发布日期:2016-01-05 阅读:2857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4〕28号)要求,大连市坚持落实国家的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主题要求,以“关爱生命、守护健康、促进幸福”为宗旨,紧密结合区域工作实际,着力整合优势资源,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创建形式内容,形成聚焦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合力,创建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坚持全方位统筹,纳入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体系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将其纳入市政府重点民生项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生育关怀行动,推进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模式,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在工作思路层面,确立充分借助持续7年推进“健家计划”积淀的丰厚土壤,把 “创建活动”作为“健家计划” 项目品牌的延伸和目标追求,融合推进“健家计划”和“创建活动”的总体工作思路;确定充分利用“健家计划”和“创建活动”两个项目载体,整合两个项目的优势资源,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和阵地作用,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的工作路径和模式。在宏观层面,坚持将“创建活动”纳入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推进;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人口计生民生工作汇报时,专项介绍了推进“健家计划”和开展“创建活动”成效;市政协对深化“健家计划”和开展“创建活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2015年,将“创建活动”纳入大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计生惠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作为重要任务进行推进。同时,每年都将“创建活动”的相关项目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体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在实施层面,将“健家计划”和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写入“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满足“新婚家庭、计划怀孕家庭、怀孕家庭、婴幼儿家庭、青少年家庭、更年期家庭、老年家庭等不同家庭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措施办法;纳入《大连市“健康家庭促进计划”第三周期(2011-2015)实施方案》中,并在落实过程中做到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出台《进一步深化“健康家庭促进计划”和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确立推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工程、生殖健康促进工程”等十大工程,落实“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目标任务要求,规范“创建活动”实施。

  (二)坚持宣传服务,营造家庭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推进过程中,发挥传统的宣传工作优势和阵地优势,一是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各区市县扎实开展 “新概念家庭评比活动”、五大项目工程、“幸福沙河口幸福在我家”、 “五进五促”、“幸福新区幸福家”、“人、爱、家幸福家庭”等主题 “创建活动”,共组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近万场,参与人数达60余万人,扩大了“创建活动”活动的影响,丰富了“创建活动”活动的内容形式。二是整合资源丰富宣传载体。借助社会资源,以企业资助冠名形式,组织开展“孕育健康宝宝”知识有奖征答和晒“幸福准爸爸妈妈日记”活动,共有12万多人次参与答题,晒出日记1333篇,参与点赞人数3万多人次,有效提高优生优育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打造网上人口文化传播基地和燕窝岭人口文化传播基地,建成遍布城乡的室外人口文化传播基地10个,人口文化一条街81条、人口文化大院902个、人口文化屋(角)1084个、人口文化墙1593面、科普光盘角1997个,组成多方位、立体式、系统化的人口和家庭文化阵地组合;通过手机短信、公交车载广告、电视公益广告等传播手段,宣传少生优生、敬老爱老、促进社会性别平等、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内容,形成了具有大连特色的新型家庭文化,成为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建设的靓丽风景线。三是加大投入打造服务阵地。投资5277万元建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中心。以合作形式,成立了大连市婴幼儿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持续推进融生育管理与指导、人口信息统计监测、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健康咨询、人员培训、药具指导发放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健康家庭指导中心(站)建设,建立起面向家庭、面向社区、面向生命全过程,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全程优质服务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健康家庭指导(中心)站1585个,并涌现出了“徐淑云优生优育工作室” “小贝婚育指导站” “妈妈咪呀俱乐部”等特色健康家庭指导站,为“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起到了支撑保障作用。

  (三)加强公共服务,把“创建活动”做细做实

  在深化“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各级坚持把实施项目管理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一是落实主体项目。按要求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载至2014年底,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已达187家,为全市541.5万城乡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达533.8万。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持续扩大行政村覆盖率。截至2015年9月30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品规1279个,采购总金额4.9亿元。“两癌”筛查持续推进,截至2014年底,共为97738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筛查,为24569名农村妇女进行了乳腺癌筛查。精细化落实“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模式,先后有6个区(市)县被国家确定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单位,截至2015年9月,已为89896人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为100%。向7.5万名农村和城市困难家庭计划怀孕和孕早期妇女发放叶酸,覆盖到99%的目标人群。扎实开展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将流动人口家庭作为主体对象纳入到各地区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中,做到同参与、同受益、同分享,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品牌项目,推行居民议事厅制度,“温馨港湾”QQ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合会、流动儿童“代理妈妈”等一系列服务项目和活动。连续10年,累计为64100人次建筑业农民工和2198名环卫女工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二是分层次确立主打项目。在全市确立包括创建幸福家庭项目在内的省、市、街道、社区四级项目140个,特色服务阵地打造项目59个,组织评选出项目推进优秀工作指导手册、活动模式、项目载体22个。同时,两次召开全市深化“健家计划”和开展“创建活动”推进会,总结推广18个单位的经验做法,成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典型案例。三是普遍做实优势项目。加快推进全员健康人口信息系统家建设应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个案信息达585万条,户籍人口入库率已达到98.5%,数据库主要数据项的准确率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录入个案信息达到115.4万条,并与公安、工商、教育、人社、国土房屋等6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开通“健康大连”微信预约挂号平台,为广大患者提供预约挂号、专家介绍和专家排班查询等三大功能。坚持发放《幸福家庭通》《孕事吧》、“优孕优育”智能卡等公共服务产品,市县两级投入345.1万元购买14.3万份,免费向新登记结婚人员和怀孕家庭进行发放;印制2.5万份幸福家庭服务指南—《幸福家庭小卫士》宣传指导册,制作2万张科学育儿入户指导光盘,免费发放到0-3岁婴幼儿家庭。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组织百名名家、名师走进社区开展大讲堂,受众1.5万余人;成立汉声少年古诗词吟唱团,免费为青少年提供音乐教育和国学教育,培训学员500余人次,2014年该吟唱团应邀走进人民大会堂进行表演,受到各界好评。

  (四)加强资源整合,多渠道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在推进“创建活动”的进程中,注重发挥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整合部门资源的力度。一是纳入健康城市行动规划。推动市政府将“健家计划”确定为《大连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规划(2012-2015年)》重点项目之一,明确全面推进第三周期“健家计划”和“抓住健康宣传、健康促进、健康管理3个环节,精细化实施‘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内容;向群众提供生育和生殖健康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以家庭为中心的健康促进模式”等任务,确定了各项任务的约束性指标和完成时限,为落实“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将涉农地区部分乡镇、村健康家庭指导站升级改造等工作纳入市政府新农村建设重点任务中推动。与民政局等部门合作,在全市10个婚姻登记机关各设立了1名专职健康家庭指导员,在市内5大助产医院设立公益岗位,发放免费避孕药具等“六送”工作;与慈善总会、建委建立起为建筑业务工人员进行免费体检工作机制。三是整合部门资源。将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委、共青团、妇联等6部门的“‘双合格’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程、‘家庭护卫行动’、家庭和谐工程”等13个政策项目纳入到“健家计划”第三周期实施方案中,形成了促进家庭发展的合力。同时,将老龄委开展的“敬老文明号”评比工作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人口计生系统评比标准和工作要求,积极探求健康家庭、幸福家庭的促进模式和创建路径,取得较好实效。组织全系统积极参加“辽宁百岁老人健康风采”征文活动,获奖数量、等次在全省名列前茅。

  (五)坚持利益导向,多项政策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在确保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兑现达到100%的同时,一是推动民生普惠政策向计生家庭倾斜。推动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确定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大连市辅助器具进入困难残疾人家庭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保障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农村敬老院,以优惠的收费标准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老人提供寄养服务;对属于独生子女死亡或与三级以上残疾独生子女共同生活的,在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对城乡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高龄老年人给予补助时,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和100元;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死亡、伤残独生子女的父母按照最低缴费标准补助;辅助器具进入困难残疾人家庭时,独生子女家庭优先。各区市县因地制宜出台优惠政策,西岗区启动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辅助项目”,投入资金100万元,有355个计划生育特别家庭受益;金州新区出台独女户初升高降分录取政策2182人受益;减免新农保参保费用政策投入246.3万元,累计11.3万户,24.6万人受益。二是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系列扶助制度。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意见》,一次性推出“提高扶助标准、建立一次性抚慰金制度、再生育扶助制度、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制度、免除基本丧葬费用和建立困难救助专项资金”等6项扶助政策,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3.82亿元,惠及229.7万人次。三是扩大生育关怀基金规模。2011年以来,市、县两级生育关怀专项资金立项已达620.5万元,其中,争取市财政投入生育关怀专项资金达240万元,先后对6000多个家庭进行了帮扶。继续推进计划生育风险保障体系建设,为全市8万多困难计划生育家庭投保了意外险,并在甘井子区等6个地区启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试点探索项目。同时,在全市推广“双送双助医养扶一体化”项目和“牵手之家”自治模式、“天使女儿帮帮团”服务模式、“兵儿子”与“失独”家庭认亲结对子和“关爱空巢老人服务站”帮扶模式等各具特色的扶助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工作机制,有效地解决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活中的难点问题。


  二、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一是在认识上,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重心把握不到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工作基础不同的地域和单位不能形成统一指导,基层把握重心、突出地域特点的水平不高。 

  二是在政策上,拓展和创新工作项目的力度不大。各级家庭发展部门在工作中,基本局限和围绕在宣传服务、奖励扶助等传统工作项目上,在统筹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拓展和创新工作项目等方面能力有限,政策创制不多。

  三是在项目实施上,经费使用缺乏明确支出范围和标准。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化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利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的契机,继续以“关爱生命、守护健康、促进幸福”为宗旨,以推动完善计生民生项目为主线,围绕家庭全面发展,继续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全方位推进幸福家庭活动开展。

  二是加强国家级试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青少年健康教育、老年养护等试点项目规划,落实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新家庭计划项目的硬件配套建设。

  三是继续打造本地项目精品。拟在每个区市县选取1个社区,结合地域特点,确定14个市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项目,通过打造项目精品,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