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2017年度项目总结
发布日期:2018-01-02 阅读:3874

2017年,是幸福工程的第22个年头,今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今年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换届成功,新任会长李金华同志为幸福工程题词“幸福工程结硕果,精准扶贫立新功”。在社会各界的爱心参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幸福工程各级组委会、项目办、项目管理者的共同努力下,幸福工程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日趋完善,透明度、公信力和影响力大幅提升。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已在全国29个省的825个项目点开展过项目救助,累计投入资金16.6亿元,救助贫困母亲33.2万人,惠及人口142.7万人(2017年我会及各省协会共为111个县投入资金10556.43万元,其中新增项目点13个,追加资金项目点98个),脱贫率85%以上,还款率90%以上。在“经济帮扶”的同时,积极开展“技能扶助、健康扶助”活动,举办针对贫困母亲的文化和劳动技能培训22609期,培训890616人次,为2440997名贫困母亲开展妇科疾病诊查(其中2017年开展技能培训387期,培训24076人次;开展250次义诊,38525人参与)有效提高了受助母亲的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

一、资金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

1.收入情况

2017年幸福工程募集善款2026.606476万元(其中现金928.700476万元,物资113.41万元,项目到期回收款984.496万元。)

2.支出情况

2017年幸福工程项目支出1986.630933万元。

二、稳定两大机关筹款渠道

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是幸福工程善款募集的重要渠道,每年母亲节期间,都会结合自身工作,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自愿向贫困母亲奉献爱心。2017年,两大机关干部职工捐赠善款733.009344万元。

为配合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母亲节”期间的宣传善款劝募活动,设计制作了宣传册、宣传海报、宣传袋、宣传光盘、易拉宝等不同形式的宣传品。利用两大机关幸福工程捐款动员会、各部委办计划生育宣传员培训会议等机会,宣讲幸福工程,播放幸福工程宣传片,介绍幸福工程开展情况及捐款使用情况,让更多的捐款人了解幸福工程资金使用、项目运作情况。邀请两大机关各部委办计生宣传员,到幸福工程项目点走访慰问,实地考察项目进展,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各部、委、办计划生育宣传员也通过内部宣传张贴、屏募滚动介绍等形式,在幸福工程宣传月里广泛进行宣传,加深了两大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对幸福工程的认识与了解。

三、做好捐赠者维护工作

1、积极做好捐赠方的维护工作,及时回寄捐赠票据、捐赠证书,不定期与捐赠人电话联络。收集、整理并制作捐赠资金使用报告,及时反馈捐款使用情况,争取对幸福工程的持续支持。

2、保证各种捐赠渠道畅通,利用邮局、银行、支付宝、微信、腾讯公益等捐赠平台,方便社会爱心人士随时随地奉献爱心。

四、强化项目监管,提升项目公信力

1、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项目

结合幸福工程实际情况及基层工作需求,在征求了各省计生协及两大机关的意见后,对《幸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幸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解读》进行修改与完善,调整项目招标方式,并出台对项目点的考核制度,鼓励项目点及时上报项目信息。

2、严格项目招标,加强新点管理 

截至5月,我会今年的幸福工程项目招标,共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交了共计51份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资金为5576万元,实际可用项目资金约1529.5万。

为了让有限资金用到最有需求的地方,本着优先选择国贫、省贫县、革命老区或少数民族地区有积极性开展幸福工程项目、能够按照《幸福工程管理办法》运作项目、按期归还项目款、救助效果好,资金集中使用效果明显且项目模式有创新、有协调地方资源合力扶贫能力的地区的宗旨及集中使用资金的原则,结合各地上报项目文本和实际情况及评审小组成员给各地申报文本打分情况,经过认真筛选、讨论、研究,最终确定了9个省的15个项目点。

为了让新项目点从设立伊始,就能严格按照《幸福工程管理办法》及项目运作流程严格执行,6月28、29日,在京召开项目督导会,组织新项目点及所在省的领导、项目执行人员参加,新项目点介绍拟开展项目,专家点评,同时邀请有经验且项目运作效果好的项目县介绍经验,经过培训提高了新项目点领导及管理人员对幸福工程项目的认知,提升了撰写项目文本的能力,了解了幸福工程规章制度,掌握幸福工程运作流程,为后期的项目执行奠定了基础。

为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了解掌握项目相关信息,手把手指导基层管理者录入项目管理软件,撰写项目启动信息并在幸福工程网页发布,督促上报项目发放执行资料等。

3、加强项目调研及督导考察

为深入了解幸福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贫困母亲的实际需求,基金会领导、项目管理人员及项目捐赠方先后92人次,分别到11个省21个县市进行项目调研和督导考察。领导的视察,既是对基层开展项目救助活动的肯定,更加引起基层领导对幸福工程项目的重视,进一步激励他们做好幸福工程项目的主动性。管理人员及捐赠方的督导考察,掌握了项目实施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促进了基层对项目的规范运作,更多了解了贫困母亲的真实需求,有利于对幸福工程项目的持续支持和创新发展。

4、加强基层管理者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做好“幸福工程”公益项目,提高各项目点负责人的工作能力与水平,改进方式方法,深化宣传效果,2017年4月和9月,分别在福建漳州和陕西西安举办了两期“幸福工程”培训班,培训人数300名。通过培训,使基层项目管理人员对幸福工程的工作要求、操作程序、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有了详细的了解,同时提高了基层管理人员对摄影、新闻写作能力的技能。通过经验交流,相互取长补短,提高了各级项目管理者对幸福工程的认识和做好幸福工程的信心。

五、加强项目交流,相互取长补短

为使新项目点的管理者对幸福工程项目的运作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有更加直观的感受,今年全国组委会组织的督导考察活动,邀请了部分新建项目点的管理人员一起参与,参与考察的项目管理人员一致认为,通过考察活动让他们学习到了各地幸福工程的管理经验,对今后本地的项目管理大有裨益。

六、做好资金回收工作

2017年应有18个幸福工程项目点资金回收,应回收金额883万元。为做好资金回收工作,在项目资金使用到期前,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资金使用到期上缴通知,提醒并督促地方做好资金回收的准备工作,做到按期如数回收并上缴项目资金。截至目前,已回收项目点16个,回收项目款782.5万元,报损2万元。尚未还款的两个项目点正在崔收中。

2015年、2016年部分延期回收项目款及2010年前在省级滚动项目款返还至我会的共计201.996万元。

七、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2017年度“三下乡”活动计划安排, 今年为贵州、甘肃、陕西、内蒙、新疆兵团等采购并捐赠医疗及健身设备,并参加部分地区的三下乡活动:

1.在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投入扶贫资金26万元,由人口福利基金会赠送一台蓝氧治疗仪。购买身高体重秤15台,头围测量仪15个,血压计15台,听诊器15个,出诊箱15个,药品柜30个,诊断床15个,处置台15个,儿童智能体检仪15台,医疗包2000份,合计2150件(套)。

2.在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投入资金20万元,购买医用观察床80张,远红外线理疗仪80台,血压计80个,冷藏包80个,听诊器80个,身高体重秤80台,急救箱80个,医用氧气袋80个,合计640件(套)。

3.在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投入扶贫资金20万元。购买电子血压计180台,拔罐器180个,家庭小药箱1008个,合计1368件(套)。

4.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投入扶贫资金22万元,购买离心机一台,尿液分析仪两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两台,合计6件(套)。

5.在新疆兵团十四师47团2连投入扶贫资金5万元,购买音响器材21种类,健身器材12种类,合计33件(套),以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

以上“三下乡”活动,共为5个省区5个县投入资金93万元,购买物资4197件(套)。

2018年,幸福工程将积极融入精准扶贫,加强项目宣传,不断创新帮扶方式,拓展项目内涵,在开展经济帮扶的同时,加强受助母亲的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健康扶贫,减少因病返贫,帮助更多贫困母亲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