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
帮助困境母亲,建设幸福家庭一、捐款分配比例
2018年中央直属机关干部职工捐款1292424.2元,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央直属机关捐款使用管理办法》,捐款的分配比例为:80%用于幸福工程项目,即1033939.36元;10%用于“三下乡”活动,即129242.42元;10%用于人口基金会公益事业及项目管理费用,即129242.42元。
二、设立幸福工程项目点情况
2018年中央国家机关捐款总额80%的资金,即103万元,在1个省(区)设立1个项目点,投入资金100万元,救助165位贫困母亲,惠及人口2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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