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推进幸福工程项目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08-10-31 阅读:5626
强化管理  规范运作
推进幸福工程项目健康发展
——蕉城区2008年幸福工程工作总结


 蕉城区全区辖10个镇、4个乡、2个街道办事处,305个村(居),总人口43.2万人,现有二女扎计生户3063户。我区自1998年被幸福工程福建省组委会确定为首批幸福工程项目试点县(区)启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幸福工程福建省组委会和市幸福工程指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以救助贫困母亲脱贫致富为主线,不断强化项目管理,规范运作程序,幸福工程救助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十年来,已连续发放十期幸福工程项目款,累计滚动投入资金169.5万元,救助二女扎贫困母亲460户(次),惠及人口2057人(次),项目点覆盖13个乡镇185个行政村,全区累计救助的460户中发展种植业162户、养殖业116户、加工业31户、经商业71户、运输业67户、其它行业13户,前九期救助的361户贫困母亲(第十期正在运作之中),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88多万元,人均年收入由受助前2339元,提高到3253元,人均增收914元,增长39%,344户贫困母亲通过救助已脱贫或基本脱贫告别了贫困,脱贫率95%,资金回收率和滚动率均达100%。“幸福工程”的实施,大大激发了广大贫困母亲参与生产劳动的热情,使贫困母亲树立了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意识,众多贫困母亲不仅闯出了脱贫致富的康庄大道,也改变了旧的婚育观念,思想状况、精神面貌、社会经济地位得到明显改善。幸福工程,惠及母亲,造福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搭起了一座爱心桥梁。
坚持“三治”并举,提高救助水平。十年来,我区在大力实施“治穷”的同时,还把治愚和治病工作作为脱贫致富的根本来抓。在“治愚”方面,区项目办充分依托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和村人口学校,组织教育、科技、卫生、农业等部门优秀的技术人员下乡进村,为贫困母亲举办科学技术、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农业实用技术等各类培训班83期,参加培训的人数达1335人次。在“治病”方面,区项目办结合每年“母亲节”和“5.29”会员活动日组织区计生服务站和区妇幼保健院以及市、区疾控中心的医务人员为贫困母亲健康检查43次,诊查贫困母亲854人次,查出常见妇科病226例,治愈211人。十年来全区被救助的460户二女扎贫困母亲受到全国、省、市计生协会和幸福工程组委会表彰的有50人。
十年来幸福工程的实施,不仅为贫困母亲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更为我区开展这一项目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项目资金能否按时回收,继续滚动运作,实现良性循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是关键。为了确保救助资金投得出,收得回,在运作过程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强化资金管理,坚持七个重点:
(一) 坚持前期入户摸底,谨慎选择帮扶对象。
在确定项目对象上,我们坚持在回收项目款的同时进行新一轮前期摸底工作的部署,以缩短资金闲置时间,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率,达到安全高效运作目的。乡镇项目办搞好项目的考察、论证、申报工作;区项目办坚持对申报上来的对象进行挨家挨户的前期入户摸底核实,详细了解其申报动机、个人素质以及诚信度等;通过乡级个别谈话、区级走访调查、乡镇把关、县里决定的形式,按照优先考虑二女扎户中有迫切脱贫愿望、有劳动致富能力、能按时偿还扶助资金的原则谨慎选择救助对象,选准对象,真正做到“雪中送炭”,不“锦上添花”。 在受助对象研究确定后,区项目办还要求把受助对象名单、发展项目、资助金额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努力做到“四个公开”,即:救助的项目户公开,救助资金金额公开,救助款使用情况公开,项目资金的滚动运作回收情况公开。
(二)坚持严把经济担保关,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回收,区项目办要求层层签订借款协议书,履行经济担保责任。乡镇计生协与区项目办签订借款合同书,并由乡镇政府担保。贫困母亲与乡镇计生协签订借款协议书,明确受助户按时归还本金的法律责任,并由村委会和一名有经济实力的村两委干部或亲戚担保。一旦资金回收不起来,担保方和担保人都将负全部经济责任。
(三)坚持每期必办发款仪式,救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为了增强工作的公开透明度,使受助户能及时足额领到救助金,每个乡镇项目点资金发放时,区项目办要求必须举办发款仪式,受助贫困母亲及其丈夫和担保人必须参加,区协会汤春景会长亲自到会再宣传幸福工程的由来、宗旨、目的和意义,让贫困母亲进一步了解救助资金的来源渠道和使用办法,鼓励广大贫困母亲,通过救助和自身辛勤劳动能早日脱贫致富;在区项目办人员的当场监督下,由贫困母亲本人与乡镇项目办签署借款协议,担保人签字担保;最后由贫困母亲当场领走救助金。实行现场发款仪式,将救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贫困母亲手中,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挪用救助金或救助金发放不到位的现象,同时也大大增强了贫困母亲的法制观念,强化了还款意识和责任。蕉城区自从实行现场发款仪式后,每期受助户项目到期后都能及时、足额还款。发款仪式还邀请了担保方即乡镇政府参加,一方面把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爱心与贫困母亲紧紧联系在一起,更好地推进人口与计生事业的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另一方面也强化了担保方和担保人的经济责任。在发款仪式上,乡镇项目办还再次分发了幸福工程宣传材料。我们认为发款仪式有三个好处:一是再宣传幸福工程,扩大幸福工程社会影响;二是争取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关心和支持幸福工程;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有利于改进工作。
(四)坚持科学合理地投放资金。
坚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资金的科学分配,将各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和选择项目的发展后劲作为综合考虑的条件,按受助贫困母亲的项目需要提供发展资金,一般3000元~5000元不等,对家庭经济状况差的或发展后劲大的予以适当倾斜,对于发展潜力大而又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对象户给予特别厚爱。区项目办在今年2~10月短短的9个月中,平均每个月滚动运作一个幸福工程项目乡镇,先后在霍童镇、赤溪镇、洋中镇、九都镇、金涵乡、飞鸾镇、石后乡、八都镇等8个乡镇49个行政村滚动投入资金47万元,救助二女扎贫困母亲99户(次),受惠人口449人(次);滚动救助的99户中发展种植业42户、养殖业23户、加工业2户、商业17户、运输业14户、其它1户,受助前户人均收入为2766元,滚动率达100%。
(五)坚持加强幸福工程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省组委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实行“专项资金、专设帐户、专门管理、专人负责”,按期评估,接受审计。切实做到“六专”,即设专用帐户或专用科目,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人审批,专项审计。区协会要求各乡镇项目点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均必须通过金融部门的专用帐号,做到收有凭、支有据,票据齐全,手续完整。到期资金必须全额上缴到区项目办的专用帐户,不能图省事、怕麻烦滞留在乡镇,甚至发生资金挪用、占用或截留的现象。新一期的资金发放,必须重新办理各种手续,确保资金按周期安全、有序运转。
(六)坚持按时足额回收项目资金。今年我区幸福工程在扩大救助面的同时,还认真做好到期项目资金的回收工作,我们在项目资金到期前一个月发出还款通知书,让受助对象做好还款准备。一方面强化受助对象诚信还款意识,让受助户知道救助款是社会各界群众的爱心捐助,要珍惜和用好这笔资金,教育她们要讲信誉、守信用,自己脱贫后不忘滚动帮助其他二女扎贫困母亲,促其增强主动还款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对少数因销路等困难影响按时还款的,鼓励镇、村干部主动出面协调有关单位理顺关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使之按时还款。通过宣传引导,广大受助户的诚信还款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今年全区出现到期受助户踊跃还款的喜人场面,如金涵乡、飞鸾镇、石后乡今年到期的受助户在收到乡、村干部还款通知后,短短的两三天内全部将救助款送到乡镇干部手中。一些历年拖欠未还的项目款已全部回收,在各受助户的积极配合下,今年我区全额回收7期幸福工程款39万元,被救助的88户贫困母亲人均增收967元,其中85户贫困母亲通过救助告别了贫困走上致富路,产生经济效益39.0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脱贫率达97%,资金回收率达100%,我区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工作已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七)坚持“三治”并举,提高救助水平
“治穷、治愚、治病”是幸福工程的三大任务,只有坚持“三治”并举,才能真正帮助贫困母亲脱贫致富。提倡“一帮一、富帮贫、共同富”,将受助贫困母亲制卡建档,有针对性地确定跟踪服务人,对他们的经济状况、贫困原因和脱贫方法进行跟踪随访;同时针对贫困母亲文化知识水平低,缺乏生殖保健知识和致富信息的问题,以人口学校为阵地,邀请农技站、联动中心、植保站、兽医站等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所卫技人员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文化补习、农业科技知识培训、生殖健康讲座、致富信息传授等活动。霍童、九都、赤溪等项目点还组织受助户参加霍童镇每年举办的“3.18”农业新品种推介会,从中学习有关知识。此外,项目点乡镇还结合“三查一治”活动,每年定期组织2次进村入户普查义诊、治病等活动,为贫困母亲开展查病、治病活动。通过以上这些措施,被救助的贫困母亲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落实
幸福工程救助资金通过项目的落实而产生经济效益。如何做到资助对象选得好,发展项目选择好,资金管理好,跟踪服务好和脱贫率高的“四好一高”,至关重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做到“七要”:
(一)要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平衡发展
近年来,我区逐步建立了一些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这项工作平衡发展。1、考评机制。为提高基层协会开展幸福工程工作的积极性,自2003年始区协会就把幸福工程工作列为协会年度工作考核奖励分内容,对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并取得成效的乡镇给予适当加分,从2003年到2006年先后有7个乡镇因救助成效大、项目款回收及时而获得加分;对工作开展不力、长时间无法回收滚动的给予酌情扣分、限期改正,从而调动和促进资金回收积极性和项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深入开展。2008年,区协会拟适当加大幸福工程项目考评分数,并考虑将各项目点滚动及时与否也纳入考评。根据《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要求“县(市)项目办公室将每轮资助款收回后,应在两周内将该款再次滚动救助其他的贫困母亲”,今年初下达《期终通知》时,区协会就要求各项目点回收后需按于两周内进行滚动,逾期视为滚动不及时,将在年终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适当的“压担子”一定程度地改变了各乡镇项目点回收后滚动慢的情况,大大提高了各项目点的工作积极性,使今年到期的8期幸福工程项目均在回收后两周内及时全面地实现新一轮的滚动救助。2、奖励机制。2006年区协会作出决定,凡是项目开展好的乡镇协会,区协会将购买一架普通照相机(用于项目跟踪管理)进行奖励;2007年年初区项目办从本级工作经费中安排8000元,下拨给8个项目点乡镇作工作经费;2008年运作的八个乡镇项目点因工作需要均配备数码相机。3、评先优先机制。对于实施幸福工程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的基层协会工作人员,在协会各类评先表彰中将给予优先考虑。各项激励机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基层协会开展幸福工程工作热情。
(二)贫困母亲一定要有发展的项目。没有资金的投入,再好的项目也不能产生效益,有了资金而没有发展项目,也不能产生效益。因此,我们对贫困母亲说没有发展项目是不能列为救助对象的,救助款非救济款,为了善款的有效使用和安全回收,我们坚决杜绝救助款被乱用或滥用。要帮助贫困母亲把发展项目选准、选好,快见成效及时受益。根据幸福工程小额资助款周期短的特点,我们要引导受助贫困母亲着重发展投资少、成本低、周期短、见效快、风险小、市场前景好、收益大的“短、平、快”项目,特别是要选择当年投入、当年能见效受益的项目,既有利于按时还款,又益于滚动发展,切忌贪大求长;还要从当地资源优势、经济优势和市场的需求出发,充分考虑受助对象的自身因素诸如文化素质,家庭经营条件和个人特长等因素,为贫困母亲当参谋出点子,帮助提供信息、分析行情、反复论证、认真筛选,随时掌握市场行情变化,指导受助贫困母亲发展产品适销对路、价格高、效益好的生产项目;支持贫困母亲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地选定项目,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商则商,不千篇一律,不搞一刀切,使受助对象物出其力、人尽其才。我区十年来共发展种植业162户、养殖业116户,两项合计占受助户数60%,加工、运输、商业等182户,仅占40%。
(三)要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项目成功。为了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尽可能使每一分钱落到实处、都有实效、都能为贫困母亲脱贫出一分力,达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的目的。1、乡镇项目办需跟踪随访受助户的生产全过程,对其产前、产中、产后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定期入户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落实帮扶措施,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保证生产健康运行。2、各项目办需针对所扶持的生产项目的科技含量、项目品种、技术操作、市场风险等方面,及时联系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来为受助户讲课开展技术指导,以提高她们的经营水平和致富本领,实现自主生产、自主经营。3、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受助户在生产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及时提供产品流通和销售价格信息,解决产品营销问题,使其增产增收。通过服务让贫困母亲感受到幸福工程带来的温暖。
(四)要搞好评估,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每期救助项目到期后,区、乡项目办组织人员对救助户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效益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不足,最后写出专题报告,报省组委会和市指导小组。各乡镇项目办还注重抓典型,树样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能及时发现和培植先进脱贫母亲的典型,每期期终均树立1~2个新的典型户加以推广,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才能确保项目安全高效运作,今年蕉城区到期项目的回收和滚动均提前一个月运作部署,并实现还款率和滚动率两个百分百。
三、健全档案,规范管理。几年来,我区在抓好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的同时切实搞好档案的建立与完善。区计生协会领导充分认识到幸福工程形成的档案是幸福工程工作发展历程的真实写照,是研究幸福工程工作的宝贵资料,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同时幸福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情况也是衡量一个单位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的标志,幸福工程工作要经得起检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就必须本着对历史、对关爱者、对受助者、对后来者负责的精神,把档案管理作为幸福工程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项目办在每期项目期终必将为乡镇项目办人员做一次有关幸福工程档案资料收集、分类、立卷及应注意事项的专项指导,明确乡、村两级幸福工程档案资料收集的范围和建档要求,提高乡镇项目办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我区各级项目办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增强档案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健全贫困母亲救助档案,对各种表册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严格管理,对年度形成的文件、资料、照片等都注意收集积累,妥善保管,期终一到即及时做好年度资料的归档工作,以防资料丢失和缺损,保证资料的完整。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我区幸福工程档案管理已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至2008年底,全区区、乡两级共建档60卷,(其中县级30卷,乡镇级30卷)、照片档案4册一万多张。这些健全的档案资料,不仅为乡、村工作人员适时跟踪管理带来方便,也有利于日后工作的规范管理。
四、创新服务,不断提高幸福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全国幸福工程组委会提出幸福工程信息收集录入、查询统计、联网上报的要求,为提升我区幸福工程的科学管理水平,实行健全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区项目办认真做好幸福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录入应用工作,全面启动幸福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截止今年10月31日,我区收集录入幸福工程受助户档案460条,软件相片库共1794张照片压缩上报,全面完成全区幸福工程运作十周年来13个项目乡镇的幸福工程档案录入工作,核对完毕后实现手工上报的《年报》与软件自动生成报表完全一致,现已全部上传给上级组委会实行网上数据汇总。2008年底,我区基本实现幸福工程档案信息管理和利用的数字化、网络化,在网上不仅能为上级组委会、指导小组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可用信息和查询服务,还能为群众提供方便的查档服务,使幸福工程信息管理工作更加便捷准确、科学规范、高效透明。另外,区项目办根据十年来幸福工程的运作实践,总结设计制作了一套《幸福工程运作规范化表样》,在每期项目运作前发送给各乡镇项目办,以供乡镇运作期间随时提取使用,使全区幸福工程工作步入规范化运作和管理的轨道。
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开展幸福工程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2008年系蕉城区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十周年,为扩大幸福工程的影响,弘扬“扶贫济困、回报母爱”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宣传幸福工程宗旨、任务、目的和意义,展示幸福工程在蕉城十年来在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关爱母亲、关爱女孩、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成果,我区各乡镇项目办在今年母亲节和“5.29”会员活动日期间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服务活动。
(一)开展系列报道。今年我区进一步加大幸福工程宣传报道力度。2008年1—10月,幸福工程稿件被全国幸福工程网录用8篇(其中区级6篇,乡镇级2篇),被省幸福工程工作简讯录用2篇。5月7日在《闽东日报蕉城新闻》上刊登了《蕉城“幸福”花开有声》的专题报道,5月26日《福建日报》上再次刊登《让贫困母亲告别贫困——蕉城“幸福工程”小记》,介绍我区幸福工程十年来的开展情况,宣传幸福工程受助母亲脱贫致富和心系贫困母亲真情服务的先进典型。
(二)制作大型宣传栏和发放大量宣传品。我区制作30平方米的幸福工程图片展,于5月11日母亲节当天在市区最中心的八一五中路展出,大型幸福工程宣传栏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吸引了过往群众驻足观看。漳湾镇、蕉北街道母亲节期间在各社区、各村开展了一次幸福工程黑板报展示评比;七都镇、飞鸾镇、三都镇、赤溪镇、虎贝乡、洪口乡、金涵乡等乡镇计生协组织在本乡镇繁华地段、沿街店铺分发大量宣传单,在沿街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幸福工程宣传声势,使更多的人了解、参与并支持幸福工程,增强幸福工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扩大幸福工程的影响,让全社会都来关爱贫困母亲,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创造良好的人口氛围。
(三)积极参与市幸福母亲座谈会。5月9日,市计生协会、市计生委和市妇联联合举办了纪念第十二个母亲节座谈会。来自我区九都、七都、金涵、洋中、石后、赤溪等项目点的7名受助脱贫母亲代表应邀出席了市幸福母亲座谈会。座谈会上,受助母亲各抒己见,畅谈生产、生活和教育子女的感受,交流在幸福工程帮助下艰苦创业、脱贫致富的经验,并表示自己致富后要不忘回报社会,积极带动周边姐妹共同发展。其朴实的语言,感人的事迹,令与会市、区计生协会领导很受感动,与会领导高度赞扬了我区贫困母亲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激励她们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树立起从“贫困母亲”到“幸福母亲”的良好榜样形象,带动周边姐妹共同发展。
(四)开展大型义诊、咨询活动。5月11日母亲节当天,市、区计生协会、人口计生委(局)、计生服务站等部门联合在八一五中路区政府门口开展“喜迎奥运、关爱母亲、共创和谐、分享幸福”暨纪念幸福工程实施十周年大型活动,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计生协会副会长方永秋和蕉城区计生协会会长汤春景带领工作人员为过往母亲们献上一束束带着清香的康乃馨鲜花表示节日的祝福,为母亲们送上了一片片温馨和敬意。市、区计生服务站和区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为过往群众开展妇女保健、母婴保健、儿童营养、优生优育、艾滋病预防等义诊咨询,活动还展出了预防艾滋病大型展板。仅半天活动时间,现场就馈赠鲜花500多束,免费赠送避孕药具600多盒,发放各类宣传品8000多份,收到良好的宣传服务效果。漳湾镇联合区卫生局为已婚育妇进行妇科病免费普查和普治,共检查800多人,治疗75位妇女,发放了有关宣传资料、避孕药具等3000份,并现场讲解妇女保健知识,受到群众欢迎。八都镇积极组织计生所卫技人员和卫生院医师,带着B超和免费药品,到水际村、仁厚村为15名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健康体检、50余名群众进行义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城南镇在古溪村开展“向计划生育的母亲和家庭致敬”的主题活动,活动不仅分发了康乃馨祝福过往的母亲,还发放了幸福工程、贴息贷款、预防艾滋病宣传单约3000份、安全套400多盒,提高了群众对相关知识的知晓率。三都镇计生协联合三都海军医院、卫生院开展军民共建义诊活动,除为育妇开展生殖保健、优生优育、艾滋病预防等宣传咨询活动,还免费发放药品1000元、发放宣传品600多份,得到群众的赞扬。虎贝乡、金涵乡等乡镇也同样在母亲节当天上街开展了送花祝福和宣传咨询活动。
(五)十年来我区幸福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他们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在推动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弘扬他们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区计生协会、区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在今年8月协会换届期间表彰30位受助母亲为“幸福母亲”及部分先进工作者。
尽管各项目点2008年幸福工程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效益,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项目运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近年来,随着小额贴息贷款帮扶工作和协会“三联创”工作的深入开展,基层计生协会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一些基层干部由于对开展幸福工程目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开展幸福工程这项既增加工作量又要承担资金安全风险的工作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很多同志认为幸福工程不属于计划生育协会考核内容,做得好也仅奖励1~2分,且手续繁琐,因此是吃力不讨好、可抓可不抓的工作,主动性和工作热情不高。部分项目点过分注重资金回收,对救助对象把关不够严,导致一些急需救助的贫困母亲没有及时得到救助;二是很大部分的受助贫困母亲自身缺乏科学文化知识、文化素质偏低、不独立具备致富实用技术和市场经营能力,如下半年到期的飞鸾镇救助的贫困母亲具有经济经营技术的仅2人只占该批贫困母亲总人数的13%,八都镇10位贫困母亲个人具有养殖技术的仅2人只占该批贫困母亲总人数的20%,大部分依靠丈夫共同管理项目;有的技术等方面掌握得不好,造成了效益较差。因此虽然家境相似规模相同,但由于知识水平、市场意识、驾驭市场的能力各不相同,致使各受助户项目产出效益也有很大差距,经济效益差异较大。三是救助额度小,不能形成规模效应,在开发经济效益好、收获时间迟、资金投入多的项目上,受到受助款资助金额少周期短的制约。如石后乡项目虽然对口,但有些水产养殖项目救助资金偏少,对项目的运作突显救助力度不够。四是农村贫困家庭对投资的风险有畏惧心理,思想不够解放,有后顾之忧,不敢放开手脚,总在小农经济的发展圈中发展,形不成规模效益;且基础薄弱,加之个体经营,所以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限,如飞鸾镇选择养殖二都蚶、大黄鱼虽然效益高,但项目投资大风险高,效益好坏受市场影响较大。五、救助款被回收后,项目后期管理缺乏资金,影响发展后劲。六、幸福工程属于社会系统工程,由于计生协会人力、职能权限的原因,很难协调政府各个部门利用部门优势对贫困母亲进行救助,“三治”不够经常不够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强烈和多层次的需求。七、全区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由于救助资金不足,独生子女户贫困母亲和城镇下岗贫困母亲的救助工作目前尚未开展。八、项目救助面不够广、项目点布局不合理、项目难选准、运作期和项目生产期不相一致、技术服务跟不上等等问题,都有待各项目点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我们将正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幸福工程项目的监管、指导与服务工作,确保幸福工程资金的高效运作,推进幸福工程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三、今后思路: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
首先要加大乡镇政府各部门对幸福工程的支持力度,征得各部门的关心支持,集中社会力量,全力抓好项目的落实工作,保证幸福工程的健康运行;其次乡镇项目办要加强对幸福工程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工作计划,及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规范工作行为。
(二)送科技下乡,帮助贫困母亲解除后顾之忧,增强她们发展项目的信心。首先,幸福工程所救助的贫困母亲大多数是素质低、没有技术和专长、没有经营能力的,要使工程得到长足发展,必须加大服务力度,区项目办要经常深入乡镇项目点及时了解项目的运行情况,以便于适时调整指导计划;乡镇项目办要经常深入到被救助户及时了解经营情况,以掌握项目运行的第一手材料,以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各级项目办还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大服务的观念,积极为贫困母亲排忧解难,不断延伸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空间,努力为贫困母亲脱贫致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其次要从提高贫困母亲素质入手,齐抓共管综合服务,充分发挥镇、村计生协会的作用,定期组织畜牧、林业、科技等部门的理事、志愿者向贫困母亲传授文化、科普、农业技术等知识,尤其是针对确立的项目开展专项指导,学习交流种植、养殖、加工等技术信息,通过一级带一级的培训,使项目户掌握知识、提高技能,从而增强受助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受助户的经营水平,化解风险提高效益;还要利用医疗、卫生、计生现有设备组织医疗人员到项目点开展义诊活动和生殖健康普查,提高贫困母亲的健康水平。强化服务及时为受助户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把好选项定人关、项目管理关和后期还款滚动关。继续坚持“三公”的原则,按条件、依据标准确定救助户;对于被确定的救助户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加幸福工程实施的透明度;要搞好档案管理,及时准确地填写表、簿、册,签定好协议,规范运作程序;要定期搞好阶段性的效益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受助户的救助状况,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还要开展爱心教育,让救助户认识到幸福工程的救助资金来之不易,凝聚着社会各界对贫困母亲的一片真情和心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并开展自强和诚信教育,教育被救助的贫困母亲树立自立、自强和诚信的意识和观念,使其自觉主动如数还款,救助更多需要救助的贫困母亲。
(四)积极协调政府部门及信贷部门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发挥社会各界或政府部门优势,把贫困母亲作为全社会关注的对象。民政、卫生、教育、土地、工商、人事等有关部门,协调起来,并号召社会各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制定施救或施助措施,携手努力,共同消除贫困,让所有的贫困母亲和其他母亲一样,走上富裕幸福之路,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和谐社会的温馨。
(五)以宣传为先导,加强幸福工程宣传报道力度。首先要不断拓宽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幸福工程是一项以救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为使命的社会慈善事业,是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促进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的提高、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增强各级幸福工程项目办的责任感,切实把这项造福计划生育贫困母亲的事业抓好、抓出成效。其次要求各乡镇项目办积极主动及时地宣传和报道幸福工程工作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要采取重点救助、全面开花的方式,注意扶持典型、以点带面,形成了全面辐射、广泛参与、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的良好局面。建议各乡镇也可积极邀请本乡镇的党政办为计生协会撰写稿件,扩大幸福工程的影响力和辐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