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资金管理 规范制度建设 促进“幸福工程”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09-09-17 阅读:3979

  一、基本情况
  无棣县位于山东省最北部,东北濒临渤海,西北隔漳卫新河与河北省相邻,总面积1998平方公里,辖6镇5乡,593个行政村,人口43万,其中农业人口38万。全县已婚育龄妇女9.5万人,其中处于贫困状态的近1万人。1996年3月份,无棣县被正式列入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18个项目点之一。项目实施以来,每年利用国家“幸福工程”组委会资助资金和县财政按1:1比例配套资金,按照“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模式开展救助,向每位贫困母亲一次提供1000-3000元的救助金,直接发放到贫困母亲手中,使用一年,期满后收回再救助其他贫困母亲。资金救助使全县一大批贫困母亲脱贫走上了致富道路。项目第一期在我县6年中共滚动运作了五轮。之后,国家“幸福工程”组委会决定把我县列为“幸福工程重点项目县”,投放资金55万元,实施“幸福工程”项目二期。
   2006年11月《中国房地产报》总经理单大伟先生,通过媒体报道得知我县“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有声有色,硕果累累的消息后,备受鼓舞,为表达对贫困母亲的关爱之情,他个人捐助20万元,对贫困母亲进行结对帮扶。救助资金的大量增加,为我县进一步扩大救助面创造了条件。截至2007年底,项目惠及11个乡镇287个村的1896位贫困母亲得到救助。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贫困母亲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质量,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0年10月17日在北京召开的幸福工程5年成果汇报暨表彰会上,我县被评为“十佳项目县”,2005年再次被国家“幸福工程”组委会授予“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先进项目县”。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996年签订项目协议后,我县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计生、财政、民政、妇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县幸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在县计生协会设立了项目办公室,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兼任项目办主任,两名副会长兼任副主任。另外,项目办配有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幸福工程事宜,实现了办公自动化。项目办具体负责救助项目的考察论证和救助筛选救助对象,并发放、回收救助资金,定时巡回督导资金运用和项目实施情况,搞好中期评估等工作。项目办公室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资金发放等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按排专职管理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管理,切实加强了领导,确保了幸福工程项目的健康高效运转。
  (二)严格管理,规范制度,确保“幸福工程”专款专用。
  为确保救助资金取得最大社会效益,且投得出、收得回,并避免资金的流失和沉淀,我县幸福工程项目办从资金管理入手,规范制度建设,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确定救助对象,把好筛选关。由乡镇计生协会在村两委和村计划生育协会的配合下,提供救助对象名册及申报项目等,县项目办公室根据上报名单,严格按照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救助、不尊老爱幼的不救助、没有项目脱贫计划的不救助、没有劳动致富积极性的不救助、优先救助计划生育户“四不一优先”原则,直接进村入户,对每一位贫困母亲家庭状况和申报项目实地进行考察论证,确定救助对象和认定项目的可行性。
  第二,规范手续,把好放贷关。救助对象确定后,项目办为了提高贫困母亲的地位,坚持将救助金以乡镇为单位直接发放到贫困母亲手里。为了使资金能够如期回收,县项目办公室与贫困母亲本人签订贷款协议,贫困母亲亲自到场领款,村委会主任签字加盖公章担保,县公证处人员现场办理公证手续,以此增强贫困母亲的法制观念,树立还贷意识,确保贷款本息不受损失。
  第三,逐级负责,把好救助项目运营关。救助金发放后,及时搞好技术、信息、市场等指导与服务。村计生协会负责联系救助户,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汇报,随机抽查,解决疑难问题;县项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到有关乡镇、村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形成了良性的项目运营机制。
  第四,进村入户,把好救助效果评估关。项目运作半年,县项目办公室组织一次效果调查评估。现场逐户了解资金使用、项目进度、产品销售等情况,通过谈、查、看、问,进行效益预测,算出半年收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督促。项目运行期满,再组织一次综合评估。
  第五,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项目办公室先后出台了幸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财务监管、资金发放等制度。明确项目办公室的职责,做到资金专向管理、专设账户、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第六,“三治”并举,全面救助。我们按照“幸福工程”的任务要求,利用10%的项目资金用于贫困母亲的“治病”。县项目办公室在乡镇集中发放救助金时,县、乡计生服务站联合免费为贫困母亲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救助期满,再免费为贫困母亲进行一次健康复查。完善救助贫困母亲健康档案,对查出的妇科病及时免费治疗,或介绍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并定期跟踪服务。十多年来,全县共为1896位贫困母亲提供义诊和免费送药,查治疾病815例,其中治愈妇科病358例;另外,还利用项目资金的10%用于帮助贫困母亲学习文化知识和技术知识。县项目领导小组每年组织2-3次科技文化下乡活动,对贫困母亲进行文化科学、劳动致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内容的知识培训。通过治病、治愚,被救助贫困母亲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劳动技能有了明显提高,并掌握了1-2门致富实用技术,有效防止了“因病返贫”和“致富无门”现象的发生。以上措施有效的防止了资金的渗漏与流失,资金回收率达到了100%
  (三)对上多争取,左右多协调,增加救助金额扩大救助面。
  资金是幸福工程项目运作的基础,为救助更多的计划生育贫困母亲。我们本着对上多争取,左右多协调的原则和工作思路,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幸福工程”资金支持;二是社会人士资助;三是在县内计划生育成员单位募集资金。截至2007年,“幸福工程”组委会累计向我县投放救助金345.4万元。2006年,中国房地产报总经理单大伟先生,他个人捐助20万元,帮扶了我县60位贫困的计划生育母亲发展养鸡业,经过一年的运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帮扶金顺利收回。2008年初,我们又将单先生这笔善款投放到63名贫困的计划生育母亲手中,分别用于种植、养殖等。
  通过近十年精心运作,“幸福工程”项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支持。县项目办公室抓住这一机遇,自筹资金,把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2005年6月,县政府办公室以文件形式转发了县计生协会、计生局、教育局、卫生局、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无棣县开展募集“幸福工程”救助金活动的实施意见》(棣政办发[2005]36号),在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中募集资金。截至目前,到位资金8万多元,还有10个单位和个人达成了捐款意向。救助对象扩大到城镇下岗职工;救助金的来源由原来“输血型”发展到“输血和造血相结合”,初步形成了“国家救助金启动,县财政资金支持,自筹资金发展”的投入机制。资金的增加,使救助面不断扩大,惠及了更多的贫困母亲。
  三、几点体会
  (一)思想认识到位,是实施好“幸福工程”项目的首要前提。我们深刻认识到:幸福工程是一项跨世纪的社会工程,它是惠及千千万万个贫困母亲,造福社会、巩固计划生育成果的“民心工程”。完全符合党的根本宗旨和“三个代表”要求,也顺应了广大贫困母亲的期盼,是推动市场经济体制下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动因。实施好幸福工程项目,是直接改善贫困母亲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不但能够克服贫困母亲眼前的贫困现状,而且还促进了贫困母亲劳动技能的提高,可谓是一次投入、终身受益的好办法。正是由于我们认识到位、思想统一,高度重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使幸福工程在我县深深扎根,并开出了幸福之花。
  (二)严把放款条件,是实施好“幸福工程”项目的关键所在。我们在放贷时,首先向贫困母亲阐明:幸福工程项目款不同于社会救济款,在使用上有条件。被救助贫困母亲必须是计划生育户且诚信度较高,有劳动致富的积极性,个人收入在全村人均收入以下,且要有一定的偿还能力,要选择回报率高的短、平、快项目。在运作过程中严把“四关”:确定救助对象严把“筛选关”,规范手续严把“放贷关”,逐级负责严把“运营关”,调查评估严把“监督关”。通过规定条件和严把“四关”,提升了项目运行的质量,从而奠定了还款的基础。
  (三)积极主动还贷,是实施好“幸福工程”的保障。幸福工程救助金的还款率不仅直接反映该项目的运作质量、管理水平、管理方式,而且反映了实施对象的法律意识、诚信程度及个体和单位的形象。县项目办公室在项目运作过程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负有上对国家负责,下对贫困母亲负责的双重责任。对贫困母亲负责,搞好项目全程服务、高质量运作,确保贫困母亲在增收的前提下,还有能力还贷;对国家负责,坚定地遵守和履行与国家幸福工程组委会签订的协议条款,保证国家资金按期足额收回。幸福工程项目实施十多年来,没有流失一分钱。我们体会到,只有做到规范操作、诚信为本,才能得到上级的信任和支持,保持幸福工程顺利实施。
  四、取得的成效
  十多年来,通过实施“幸福工程”,有效地解决了部分贫困母亲“有本事,没本钱,致富难”的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经济效益显著。自项目实施以来,截至2007年底,累计为贫困母亲投放救助金345.5万元,创收682万元,有1896位贫困母亲得到了救助,脱贫率达98%。佘家巷乡蔡家村贫困母亲李丙芝,家住3间土房,救助前本人患有妇科疾病,丈夫患慢性腿疼,婆母因患脑瘤病逝,极度贫穷,债务沉重。1999年,李丙芝得到“幸福工程”救助金1000元,全家人搞起了加工手套和制做竹蓖子的项目。通过辛勤劳动,半年时间收入4000元,不仅挣了钱、还了债,而且盖了偏房、大门,套了院落,提高了生活水平,夫妻2人的病也得到了有效治疗。柳堡乡郭仪村杜建芳等10位贫困母亲,以“幸福工程”每人帮扶的2000元作为项目启动金,加上自筹部分资金,一次上了10个养鸡大棚,并加入了县“幸福工程”办公室组织的养鸡协会。经过一年辛勤喂养,10个养鸡户创下了户均年收入2.1万元的记录。在他们带动下,该村群众纷纷自筹资金兴建鸡舍,全村养鸡大棚已发展到70个。
  (二)社会效益明显。一是协会社会地位显著提升。有作为才有地位。幸福工程的实施,为各级计生协会特别是基层计生协会提供了活动平台,他们以幸福工程为载体,广泛开展“三生”服务,以显著业绩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群众广泛信赖。截止目前,我县基层协会会员中有1180人成为村“两委”委员,896人被选为县、乡党代表、人大代表。二是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幸福工程”的实施,使广大计划生育户人口少、负担轻、起步快等潜在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给热切盼望发家致富的群众树立了榜样,“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落后婚育观念受到强烈冲击,“少生才能快富”的观念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婚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晚婚晚育光荣、计划生育光荣、少生快富光荣逐步成为广大育龄群众的自觉行动。十年来,全县符合二胎生育政策,但自愿报名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夫妇累计达126对。三是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文明程度。“幸福工程”以救助贫困母亲为对象,救助一位贫困母亲,也就支撑起一个家,激活了一个社会“细胞”,不仅可以改变贫困母亲本人一生的命运,也为其家庭的文明幸福奠定了基础。车镇乡坡庄村的贫困母亲郭元芬在“幸福工程”的救助下,承包了10亩荒碱地,种上了棉花,一年收入6000多元,使因贫困辍学的大女儿得以重返校园。四是促进了全县计划生育水平的提高。在实施幸福工程的过程中,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化解矛盾、促进稳定、推动工作的桥梁和纽带,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有效载体,由于村级事务导致干群发生矛盾的现象大量减少,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基本杜绝,我县连续多年被评为信访“三无”县,赢得市委、市政府人口责任目标考核一等奖“十连冠”。
  我县在实施“幸福工程”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由于受资金的制约,筹资面相对较窄,惠及的面还不够广,项目的选择也不尽科学,效益发挥还不够好,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贫困母亲的殷切希望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虚心学习先进县(市)的经验,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幸福工程”实施得更好。一是进一步做好救助金募集工作,为实施“幸福工程”积累更多资金,进一步扩大项目覆盖面。二是组织经济专家搞好市场调查分析,为被救助对象提供更多、更好的致富项目,减少项目风险,让贫困母亲尽快脱贫。三是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建设。建设“能人协会”,搞好“结对帮扶”,发挥“能人效应”,为救助对象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四是对通过救助脱贫的人员进行定期回访,切实搞好“三生”服务,强化帮促,防止救助对象返贫。
                 
               山东省无棣县计划生育协会
                    
                  二OO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