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是地处太行山区的省级贫困县,自1998年开始实施幸福工程,当年和2004年省以及全国组委会用国家工商总行资助的5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及时地发放到被救助户中。截止目前,在我县白马乡、西陵镇、桥头乡的9个村运作, 累计救助1220户次,资金滚动发展到300万元,资金到期回收率达了100%,脱贫率达85%以上。在11年的实施中逐渐发展形成了“小额信贷、诚信为本、五户联保、按月结算、自愿结合、循环救助”的易县模式。法国、日本国际友人及兄弟省份同行先后到我县考察学习。 2000年以来,我县分别被国家和省幸福工程组委会授予“十佳项目奖”、“先进项目县”和“优秀项目县”称号。北山南村被评为省幸福工程项目示范点。蔡淑梅等5位计生贫困母亲被全国组委会授予“幸福母亲”称号。
一、建立一个上下贯通的运行体系
县委、政府将幸福工程作为全县的民心工程之一,纳入工作议程,成立了由主管副书记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吸收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县计生协设立幸福工程办公室,配备三名专职人员,其中外聘管理人员一名。项目所在乡明确主管书记主抓,两名具体干部具体抓,村选配威望高、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为中心主任,贫困母亲每5—8户建立一个信誉小组,选举信誉高的为组长,形成纵向到底的运行体系。
二、推出提升项目水平的运作模式
我们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贷款的扶贫经验,经过多年的探索,推出了七步运行法,保证幸福工程款“放得出、收得回、滚得动”。
1、加大宣传力度。 ①在项目村召开大会,发放幸福工程宣传材料,讲解幸福工程的性质、意义、资金来源和救助的目的等; ②利用村喇叭广播,进行广泛宣传;③利用收、放款日,解答个别被帮扶户的疑难问题; ④利用协会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突出宣传; ⑤通过典型户深入宣传,2007年母亲节我们对部分项目户进行走访慰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严格申请程序。要求贫困母亲写出书面申请,交到村幸福工程办公室,村向乡(镇)上报贫困母亲名单,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批准。
3、入户调查落实。县项目办直接入户调查。调查内容:①看是否有致富项目:看项目是否有可行性,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是否符合自身实际。②看还款能力:访邻居,看项目户是否讲信用;访干部,看项目户是否遵纪守法。③看家庭经济状况:考察项目户是否是贫困户,给予救助后是否能够搞好项目。 ④看是否是计生户。填写家庭调查表、幸福工程项目申请表,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4、建立小组及中心。由5—8人(户)自愿组合,成立一个自我管理小组,各小组推选一名有威信、有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的人为组长,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小组成员共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即:一人不能还款,由小组其他成员代还。每个项目村(点)为一个中心,并选好一名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宣传等各项工作。
5、逐级进行培训。确定项目乡、村、户后,对她们分别进行培训,使其明白幸福工程的任务、宗旨、目的。了解放款金额、还款制度、还款额度、还款本的填写、管理费的交纳等情况。在资金发放前,帮助项目户选择适合该户经营的项目;在资金运行中,通过集中培训(每年1—2次)和个别指导,帮助项目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如2007年末,疫病流行,县幸福工程项目办,及时请兽医到养殖户中进行防疫指导,并送去消毒液,项目户蔡书梅激动的说:太及时了,非常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大难题。
6、签协议及借据、放款。放款前由出纳开出支票,两名工作人员一起到银行取款,到村放款。放款额度为1000—3000元,管理费为每月5‰。五年为一周期,一年为一轮。每轮运作方法是:按月还款,当年结清,随收随放,循环运用(滚动运作)。即当月收回的项目款,在收款日同时发放给新的项目户。要求必须由贫困母亲亲自到场签订协议书,亲自领取项目款。
7、收款。 项目户领取项目款同时预交管理费的50%,从第二个月每月还借款额的十二分之一,最后一个月同时还清剩余的50%管理费。这样做的目的是:贷整钱做事,节约零钱还款,用户还款压力小。如:项目户借款数额为N,借款时应交管理费为:N×5‰×12×50%,项目户实际领到的款数为:N- N×5‰×12×50%,每月还款数额为N/12,最后一个月还款数额度为:N/12+ N×5‰×12×50%。
三、完善一套资金安全运行的监管机制
我们坚持三项制度,一是监管审计制度。幸福工程项目款由计生局财务股统一管理,设立专帐,专款专用。每年定期进行核查审计。 二是信誉担保制度。项目户5-8户联保,成员之间互负连带清偿责任。如一组不还款即停止对整个中心村项目户的发展。以乡情、信誉为纽带促使用款户还款,确保安全运行。三是会计资料规范化制度。农户、村、县三级的款数,必须与帐目相符,当月的款必须在工作日当天结清,除投放新的项目户外,剩余资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项目款和经费资金管理实现会计资料规范化、制度化。
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的管理队伍
幸福工程是一项爱心工程,我们本着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原则,在把好选人用人关的同时,注重培养造就一支以县、乡、村协会骨干为主的人品好、作风硬、素质高、业务强的幸福工程管理队伍,保证了幸福工程项目款放得出、滚得动、收得回。
1、抓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信誉。幸福工程的有效运行是靠贫困母亲的信誉来作保证的。因此,要让用款母亲讲信誉,定期还款,我们的工作人员首先做到诚信待人。在几年的项目运作过程中,凡放款、收款的日期确定后,无论是严寒酷暑,风天雨天,工作人员凭着爱岗敬业的道德操守,雷打不动地坚持按时进村入户,从不误时延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07年大年初四,是北山南村收放款日,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带着计划生育张贴画等宣传礼物,按时到村办理收款、放款,给乡亲们拜年,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2、抓光荣传统教育,发扬契而不舍精神。县、乡、村幸福工程工作人员发扬革命老区的那么一股拼命精神,坚持发扬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幸福工程当作神圣的事业,全身心投入工作。2005年11月,县项目办工作人员到东茹堡村安新春家收款时,刚巧他们到白沟进货,中途货车发生故障。工作人员就在她家等到晚上10点钟,等到收回了项目款才回家。2006年3月份,他们到北山南收款时,用款户路新因摔伤骨折住进了医院,该小组组长主动替她还上借款,使路新深受感动。
五、搞好服务,管好费用,造福于民
在幸福工程开展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三治”工作。把治病资金用于为贫困母亲查病治病,几年来,查治妇科病300多例,保障了她们的健康。把幸福工程项目管理费全部用于项目的开展,项目管理费和幸福工程款由专人专帐管理。项目管理费的用途是:1、外聘人员的工资、保险;2、项目管理中发生的费用,如购买纸张、交通费等;3、聘请专家讲课、技术指导及购买相应的药品等;4、制作幸福工程宣传资料;5、为幸福工程典型户买奖品等。总之,将项目管理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六、幸福工程项目运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多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在农村经济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帮助贫困育龄妇女脱贫,是协会的责任;为贫困育龄妇女服务,是我们的义务。幸福工程是很好的救助模式,特别适合我县实际,是救助农村贫困人口尽快脱贫的有效措施。通过救助,使这些家庭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根本转变,深受育龄群众的欢迎。
幸福工程项目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经济效益。小额资助帮民富,给贫困母亲带来了福音,在生产、生活、住房及子女上学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据调查:脱贫率为85%,65%的被救助户改善了生产条件,100%的提高了生活水平,17%的改善了居住条件,有子女上学的不再借学费,因病负债的逐渐还清了欠款等等。如桥头乡东张家庄村的冀连香,一直居住在低矮、破旧的三间土坯房中。她于2004年接受救助,借款3000元,种植平菇,当年赢利4000元,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赢利渐丰,于2006建起了五间砖房,改善了居住条件。东张家庄村的赵金梅、北山南村(桥头乡)的冀淑香都是因丈夫重病欠了几万元的债,在幸福工程的帮助下,她们在村里办起了小卖店,经过几年的拼搏,还清了欠债。北山南村的任红霞,在幸福工程的帮助下,购买了一辆旧拖拉机搞运输,如今已经更换成了新拖拉机。北山南村的蔡书梅在幸福工程的帮助下,建起了小养猪场,不仅孩子上学不再借钱,而且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现在,每当提起幸福工程时,她总是很感动地说:是幸福工程帮我走上了幸福路。二是社会效益。幸福工程项目的实施,深受群众欢迎,不仅改善了贫困家庭的生活,还增强了农村妇女的自强精神,使她们在生活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增强了自强不息的生活信心和奋斗勇气,改变了生育观念,给子女创造了一个幸福成长的家庭环境。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村风村貌大为改观,打麻将的、赌钱的少了,蹲大街传闲话的少了。项目改变了人的惰性、改变了人的生活环境、改变了人的精神境界,使人们看到了通往幸福之路的希望,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河北省易县幸福工程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