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十五周年纪念大会典型发言材料之四
发布日期:2010-07-01 阅读:3413

不 让 贫 困 母 亲 再 贫 困

贵州省金沙县岚头镇岚丰村

( 2010 年 6 月 17 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我叫黄玲,是贵州省金沙县岚头镇岚丰村的党支部书记、村计生协会会长,能够以“爱心使者”的身份参加“幸福工程十五周年纪念大会”,我感到无比荣幸。

2008 年 5 月幸福工程项目落户我们村,村党支部召开大会,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经过调研、探讨后,决定与雄泰公司联合,实施“公司 + 农户 + 基地”的项目运作模式。

雄泰公司是一家投资上千万元的无公害食品加工企业,我们与公司协商达成协议,并与救助对象签订项目协议和入股协议书,明确救助对象以 4000 至 6000 元的救助金入股,保证入股的贫困母亲每年分红不低于 10% ,股金到期后由公司负责归还;愿意到公司上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提供月薪不低于 1000 元的就业岗位;救助对象在公司无公害蔬菜基地种植蔬菜的,承诺按不低于市场价收购。

镇计生协会项目办在与村及公司签订了《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协议书后,我们挨家挨户进行摸底调查,优先考虑计生贫困母亲,真正做到“雪中送炭”。第一批 42 名,第二批 122 名贫困母亲纳入幸福工程救助范围,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做到了“四公开”,即:救助项目户公开、救助资金金额公开、救助款使用情况公开、项目资金运作情况公开。

为了保证受助贫困母亲在蔬菜基地上尽快掌握种植技术,我们专门聘请农业技术专家深入田间地头为她们讲解各种绿色食品的生长习性、栽植技术要领和有机食品生产栽培技术等,通过这些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贫困母亲的文化素质和农业生产技能。镇计生协联系免费给项目户发放大头菜种子,肥料优先优惠发给项目户。

幸福工程项目在我村共投入资金 58.3 万元,救助贫困母亲 164 人,在短短的两年里,受助对象通过入股分红,每位入股的贫困母亲每年都分到 400 元至 600 元不等的红利,同时,公司为救助对象提供 30 多个就业岗位,月收入千元以上;发展了 92 户救助对象加入原料生产基地,使每位受助贫困母亲家庭人均收入比救助前增加 1300 元以上。贫困母亲王安琴,得到幸福工程救助 5000 元后,每年入股分红 500 元,种植 2 亩大头菜,收入 3000 多元,爱人在雄泰公司打工,月工资 1100 元,如今她家年人均收入 5000 多元,由贫困户变为富裕户,成了脱贫致富的典型。

我们村通过幸福工程的开展,改变了救助对象的种植习惯和种植结构,增加了救助对象的经济收入。通过雄泰公司这个平台的成功运作,在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既有效改变了农民从事蔬菜生产“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也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规模经营,达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幸福工程项目在我村的运作模式和运作结果,实现了政府、社会、企业、农户的多赢, 2009 年 5 月得到中央国家机关幸福工程考察团领导的高度称赞和肯定,并建议进行推广。雄泰公司也获得幸福工程先进单位称号。

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受助的贫困母亲向幸福工程组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是幸福工程开启了一扇让贫困母亲脱贫致富的希望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