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贯彻落实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11-06-13 阅读:2667

中人函字2011]第72号

关于上报贯彻落实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2011年5月7日至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了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会议。一个月来,各省(区、市)及试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及时了解各地动态,请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围绕贯彻落实长春会议的初步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包括试点市活动进展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汇总材料,字数不限。请各地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填写信息统计表(内容见附件)。

请将上述材料和统计表于6月16日前传至电子邮箱:cjxfjthd@126.com

联系人:赵本志、王淼;联系电话(传真):010-62173494。

此函。

附件:“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信息统计表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