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召开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1-10-12 阅读:3179

2011年9月30日,陕西省宝鸡市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推进会,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4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会上和省委书记赵乐际8月26日在省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全市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就进一步在全市广泛深入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会议要求各级要从深化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促进工作突破转型,发展和改善民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人舒心、家家幸福、社会和谐的高度认识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紧紧抓住被列为创建幸福家庭全国试点市的机遇,以“创建幸福家庭,建设和谐宝鸡”为主题,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全局,围绕“文明、健康、优生、发展、奉献”的目标,立足于家庭、服务于家庭,想群众之所思、帮群众之所需、急群众之所难,着力解决好当前城乡群众家庭特别是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中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为 “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会议确定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认真总结以往工作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实施以六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推动创新幸福家庭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一是新型人口文化宣传倡导工程。弘扬周秦文化的优良传统和家庭美德,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结合“新农村新家庭”创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加强基层宣传队伍建设,强化基层人口文化大院、文化书屋、人口文化宣传一条街等新型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按照“政府支持引导、发挥志愿者骨干作用、社会各方参与”的思路,组织广大群众和计生家庭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抓好人口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传播新型人口文化,丰富创建幸福家庭的内涵,倡导文明进步的家庭观、幸福观。

二是母亲健康工程。加大专项投入,将每两年一次的农村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对象由已婚育龄妇女逐步扩大到全体已婚妇女,建立查治防一体的医疗技术服务机制,使患病妇女普遍得到妥善治疗,促进妇女身心健康。

三是优生优育促进工程。面向社区、面向家庭、面向高危人群,强化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优生服务活动,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健康检查,加强高危人群优生指导,组织专家进行出生缺陷风险分析,抓好孕前预防出生缺陷实验室筛查、孕期重点监控、围产期保健和随访工作,健全出生缺陷预防服务网络体系,全市婚前免费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5%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10‰以下;普及科学育儿知识,逐步开展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实施“优生优育援助行动”,为不孕不育家庭提供治疗服务,促进家庭完整幸福;强化宣传,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四是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课内外结合、公益运行”的原则,总结“生育关怀—青春期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经验,以心理疏导、性健康教育、行为养成与人格塑造为重点内容,引导青少年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行为习惯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健康快乐成长。

五是计生家庭创业工程。按照 “政策引导、基地带动、产业扶持、部门联动、资金引导、社会参与、项目运作、典型引领”的思路,扶持计生家庭创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市上每年列支8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各县区及市、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设立专项资金。全市扶持1.2万个农村困难计生“两户”家庭(每年2500户)脱贫,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人均收入水平。全面落实计生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在上学、就业、集体收益分配、发展致富项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城镇经济适用房分配、民政救济等方面对计生家庭给予倾斜,健全针对家庭和各成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计生家庭生活富裕、安居乐业。

六是生育关怀行动工程。按照“理论上提升、方法上突破、特色上鲜明、受益面扩大、品牌效应突出”的要求,进一步拓展“生育关怀”服务领域,为计生家庭办实事。抓好“爱心助学行动”,对城乡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高考学生给予扶助;推进“春光助残行动”,将城乡困难计生病残患者纳入各级慈善助残手术治疗范围,减免费用;实施“计生特困家庭紧急援助行动”,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及时帮助因各种灾害、重大疾病造成困难的计生家庭;关爱流动人口家庭,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关注城乡困难家庭,创造条件促进就业创业;关注老年人家庭,健全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探索社会互助养老的新途径。同时,根据群众需求,结合实际,实施更多的生育关怀项目,完善困难家庭社会帮扶救助体系。

会议确定了“总体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实施思路,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创建幸福家庭成为一项常态性的工作,全市有80%以上的家庭达到“优生优育,子女教育好;身体健康,生活习惯好;勤劳致富,生产发展好;尊老爱幼,家风文明好;乐于助人,邻里关系好;家庭整洁,环境卫生好”的标准。

会议要求各级要坚持党政主导,强力推进;坚持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统筹协调; 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坚持社会参与,务求实效;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宝鸡市深入开展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解决有关问题。从今年起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全市人口计生“三线”考核之中,市上市县均按照项目运作的方式列出专款,保障创建活动实施。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家庭代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志愿者服务队代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县区领导分别在大会上作了发言。会上还为2011年度522名“爱心助学”对象发放扶助金和奖励金41.05万元,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志愿者服务队伍授旗颁牌。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副巡视员、省计生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左继良,宝鸡市委副书记上官吉庆,副市长刘桂芳,市委副秘书长宁怀彬,市政府副秘书长景东成,市人口计生局局长宁建国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残联、市慈善总会负责同志,各县(区)分管领导,县区人口计生局长、分管副局长、计生协秘书长,高新区管委会分管主任、卫生计生局长、分管副局长、计生协负责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志愿者工作队代表参加会议。(张少军、张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