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幸福母亲共同感受——幸福工程脱贫母亲事迹报告会之三
发布日期:2006-10-26 阅读:1118




金秋十月,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幸福工程"也迎来了收获。10月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一场题为与幸福母亲共同感受幸福工程脱贫母亲事迹报告会隆重举行。此次报告会由中央直属机关人口计生委、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工程组织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了此次会议,来自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及首都北京的700余名捐赠者一同聆听了来自全国的10位脱贫母亲代表的发言。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自1995年创立实施以来,以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通过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模式,帮助贫困母亲治穷、治愚、治病,已救助贫困母亲15.4万人,受惠家庭人口69万余人,受救助对象脱贫率约达90%。使越来越多的家庭告别贫困,走向幸福,不少昔日的贫困母亲成为今天的幸福母亲。为促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建设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幸福工程之所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既离不开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需要贫困母亲自身的勤劳努力。为了使更多的捐赠者了解幸福工程的救助成果,向全社会倡导关爱弱势群体的社会风气,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从15.4万受助对象中遴选了10名受助母亲代表来到北京向人们讲述她们摆脱贫困走向幸福的历程。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这一公益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方爱心人士的关心和支持,在幸福工程救助活动中,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带头做出表率。连续10年坚持为幸福工程捐款近2000万元, 这2000万元全部是中央直属和中央国家机关的个人捐款,其中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各部、委、办、局等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既有在职公务员,也有离退休人员。这些捐款按照幸福工程的救助方式与程序,与一些贫困地区结对开展了救助贫困母亲的活动。这是中央直属和中央国家机关广大工作人员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行动,从一个侧面生动地体现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中央提出了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的实际举措。报告会上,来自人民日报社的耿利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李和平,分别作为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的捐赠代表进行了发言。
   为了表彰先进,更好地激发受助贫困母亲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会上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表彰了个省、市、自治区的28名幸福工程救助对象,授予她们
幸福母亲的称号。
   
会上还举行了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度向幸福工程的捐赠仪式,中央直属机关干部职工向幸福工程捐赠了578057.8元,中央国家机关向幸福工程捐赠3103746.69元。幸福工程组委会副主任吴景春和刘汉彬代表幸福工程组委会接受了捐赠。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项伟大、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把关注幸福指数、提升生活质量,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幸福工程恰恰吻合了党的这一科学求实的伟大使命,得民心,合民意。所以,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发展空间。
   幸福工程创立11年以来,为我国的扶贫开发与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后幸福工程将继续以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坚持
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模式,与我国的扶贫开发目标相结合,发扬幸福工程成功的项目运作经验,为我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图一:与幸福母亲共同感受——幸福工程脱贫母亲事迹报告会现场
   图二:获将十位母亲上台领奖
   图三:幸福母亲代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