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他乡——意外致残贫困农民工救助行动
发布日期:2012-09-03 阅读:4675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幸福在他乡——意外致残贫困农民工救助行动

(二)项目宗旨:

关注、关怀、关爱贫困地区意外致残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生育,缓解贫困农民工因意外致残导致的家庭极度贫困,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庭幸福。

(三)项目对象

意外致残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和丧失自理能力的贫困农民工

(四)项目目标

主要以中西部贫困地区的贫困家庭为主开展项目活动。拟每年救助贫困农民工家庭1000个。逐步辐射到其他贫困地区。  

(五)项目模式:

募集善款,资金救助。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形式: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救助。

(二)救助办法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被鉴定为伤残一、二级的视为丧失自理能力,被鉴定为伤残三、四级的视为丧失劳动能力。

对遭遇意外伤害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工给予一次性5000元救助金,支持他们发展家庭经济;对遭遇意外伤害丧失自理能力的贫困农民工一次性给予10000元救助金,帮助他们安度晚年,减少他们因意外致残导致的极度贫困、子女辍学、老无所依等家庭悲剧。

三、项目运行

(一)资金来源:

1、企业捐助;

2、爱心人士个人捐赠;

3、政府专项资金支持,NGO 项目合作。

(二)募集方法:

1、举办爱心联谊会,开展义演、义卖、义展等活动或提供相关服务;捐赠物资依法变现;

2、针对大量聘用流动人口、农民工集中用工的企业赞助,

3、申请政府专项支持经费,或与NGO 合作,通过项目经费,解决部分资金问题。

(三)捐赠回报:

1、个人捐赠5万元以上、单位捐赠10万元以上的,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颁发捐赠荣誉证书;

2、个人捐赠10万元以上、单位捐赠50万元以上的,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举办捐赠仪式或新闻发布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

3、个人捐赠20万元以上、单位捐赠100万元以上的,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举办捐赠仪式或新闻发布会,在捐赠仪式上请相关领导和企业领导分别致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

4、单位捐赠200万元以上的,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举办捐赠仪式或新闻发布会,相关领导接见企业领导并合影留念。享有活动的冠名权,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

5、单位捐赠400万元以上的,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举办捐赠仪式或新闻发布会,相关领导接见企业领导并合影留念。享有活动的冠名权,成为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荣誉理事单位,参加基金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

6、无论捐助金额多少,均可获得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开具的捐赠发票,企业可获得免税捐赠票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7、无论捐助金额多少,均可获得《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会刊》、《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中国人口报》、《公益时报》、中国人口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网等相关媒体对此善举的鸣谢,获知项目执行情况。

(四)组织分工:

1、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统筹项目活动;

2、受托项目执行单位负责援助计划的执行。包括受益人资格审查,资金发放和项目追踪评估;

3、捐赠人组织志愿者进行救助活动的实时监督;

(五)活动流程:

1、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官方网站及国内各主要媒体发布救助信息;

2、申请人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幸福在他乡”意外致残贫困农民工救助申请表》;

3、受助人向所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伤残等级证明、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等;

4、在收到受助人申请材料后,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受助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确认并盖章;

5、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将通过审核的受助人材料报送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最终审定受助人;

6、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通知合格受助人,与受助人签署救助协议,并发放救助金;

7、在项目执行期间,进行一次项目执行情况调查,邀请发起单位代表对受助人进行回访,并进行项目工作总结,依次对已救助项目通过媒体向公众回馈,接受社会监督;

8、项目结束后,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邀请独立第三方对项目进行评估,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并将报告国家人口计生委、发起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六)支出预算

1、预算原则:

本项目每期安排100万元资金,援助农民工创业。资金独立筹募,专款专用。

(1)资金的85%用于农民工创业援助;

(2)资金的5%用于项目的推广宣传;

(3)资金的10%用于项目管理。

2、救助额度:

根据伤残程度的等级,来区分对意外致残贫困农民工的救助数额,救助金额限定为5000元和10000元。具体划分为:      

对遭遇意外伤害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工给予一次性5000元资金,支持他们进行小型创业,维持和发展家庭经济。    

对遭遇意外伤害丧失自理能力的贫困农民工一次性给予10000元资金,帮助他们安度晚年。

3、资金预算:

项目活动资金全部用于救助意外致残贫困农民工。其中包括项目宣传倡导经费(在国内各主要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对项目推广宣传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和项目执行工作经费(项目实地回访、期终评估等工作开展发生的相关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金额的15%。具体预算为

(1)救助金

对丧失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工给予一次性5000元救助金,共救助600人:5000元*600人=300万元

对丧失自理能力的贫困农民工给予一次性10000元救助金,共救助400人:10000元*400人=400万元

(2)前期宣传费用150万元

包括举办新闻发布会、项目启动仪式、前期宣传策划网络宣传及印制宣传册、招贴画等

(3)项目执行期间进行一次实地回访费用4.8万元

200元/人*240人=48000元

(4)项目结束进行期中评估费用3万元

125元/人*240人=30000元

(5)项目管理费用为总金额的10%,共计100万元

(6)风险准备金42.2万元

总计:1000万元。

四、项目宣传

(一)邀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报、公益时报、京华时报、北京晚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凤凰网、新浪、腾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参与支持项目活动。

(二)举办由企业冠名的新闻发布会或启动仪式,邀请相关领导人出席,广泛报道。

(三)邀请热心公益的明星代言,为“幸福在他乡——意外致残贫困农民工救助行动”营造舆论氛围,扩大宣传。

(四)充分利用移动媒体(公交车移动传媒、广播等)和新媒体(互联网、微博、SNS 社区等)进行项目宣传。

(五)招募志愿者,参与受助农民工家庭回访和项目监督,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和积极性,推动项目活动的开展。

(六)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网站、会刊上对捐赠企业和个人进行鸣谢。对项目活动的进展进行情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予以报道。

五、监督评估

项目执行后,每六个月进行一次项目执行小结,由受助农民工自我总结受助后情况,基金会向捐赠人进行汇报,并通过媒体向公众反馈救助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执行第二年,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和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