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在他乡—农民工创业援助计划”资助形式的纪要
发布日期:2012-08-22 阅读:919

为了进一步推动“幸福在他乡—农民工创业援助计划”公益项目的深入开展,促进流动人口家庭幸福,现就资助形式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援助模式和援助对象

   由中国建设银行捐助的“幸福在他乡—农民工创业援助计划”是以小额资助,滚动运作的模式开展,援助款不收取任何利息援助对象在银川、宁波居住一年以上,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可支配收入,具有创业基础和创业条件的农民工。中西部地区贫困家庭留守妇女。

二、援助款使用、追加收回

项目采用先进的“造血式”扶贫模式,根据受助者创业计划和申请,分别给予三千元至五万元的创业援助。在分别六个月至三年的项目周期内,援助项目获得成功后,收回援助款并开展下一轮援助计划。如援助项目遭遇特殊情况,如遇地震、大风、降温、水灾、虫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家庭成员遭遇意外或其他损害,致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时,经本人申请,专业机构评估,可以追加、延期或者减免收回援助款。

三、创业援助项目成功奖励

创业项目获得成功,并按期归还援助款的,将进行创业项目评比,并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现金奖励和培训考察。

四、阶段性评估与总结

“幸福在他乡—农民工创业援助计划”在2012年9月全面实施,完成援助款发放。12月10日前,对所有援助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和总结。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