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我会被民政部评为4A级基金会
发布日期:2008-02-29 阅读:10954





 
消息来源:民政部“中国民间组织网”。 

      基金会评估等级结果公示



  根据《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民政部关于开展基金会评估的通知》要求,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民间组织综合评估机制,2007年10月正式启动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的评估工作。由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基金会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会评估专家小组和评估委员会,依照基金会评估指标和评估工作程序,对基金会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判。经过基金会评估专家小组初评和评估委员会终评,评定出本次基金会评估等级。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获得评估等级的基金会



5A级

1、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中国扶贫基金会

3、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4、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5、中华慈善总会

6、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4A级


1、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2、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3、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4、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5、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6、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7、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8、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9、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10、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1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1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13、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3A级

1、中国癌症基金会

2、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

3、中远慈善基金会

4、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5、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6、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7、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会

8、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

9、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10、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11、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

1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

13、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14、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15、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16、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17、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18、中国医学基金会

19、宝钢教育基金会



2A级


1、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

2、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

3、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4、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5、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

6、中国电影基金会

7、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8、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

9、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10、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

11、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

12、中国孔子基金会

13、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

14、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



1A级

1、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2、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3、中华文学基金会

4、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5、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6、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

7、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8、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

9、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

10、田汉基金会



无评估等级的基金会

1、中国绿化基金会

2、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3、中国航天基金会

4、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5、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6、张学良教育基金会

7、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本次基金会评估等级结果公示10天,在公示期间若对评估等级结果有异议,请与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齐桂国、金伟 联系电话:58123780、58123767)



               基金会评估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