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禹会长在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5-12-23 阅读:3755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会长  王忠禹

2015年12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经验交流会,也是一次十分重要的创建活动的总结推进会。一是创建工作开展五年,经过试点引路、全面推开、示范带动三大阶段,特别是国家卫生计生委责成人口福利基金会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这项活动进行了第三方评估,使社会对这项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我看了评估报告,感觉对创建活动的评价是科学的、公正的、客观的。二是“十二五”收官和“十三五”开局在即,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两个孩子的政策,使计生工作进入了一个转型期。此时总结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应该说恰逢其时,可以说,也是新形势下的一次动员会。三是经过推荐评选,对首批32个全国示范市进行了命名授牌。会议还考察了活动现场、观看了汇报专题片,使大家有做法可借鉴,有经验可学习。刚才,培安同志对前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步任务作出了安排。他一直抓这项工作,认真负责,不辞辛苦,情况熟悉,指导得力。他的讲话有很强的针对性、方向性和可操作性,是这次会议的主题报告。我没有更多要讲的。培安同志一定要我说一说,恭敬不如从命。五年啦,作为一名参与者,回忆这条路是怎么走过来的,谈点认识体会,和与会同志谈谈心。

一、简要回顾创建活动历程和成效。就算是“重走幸福路”吧。2010年6月,李斌同志让我担任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会长。同年9月,带队考察长春市“幸福工程”和“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活动情况,发现计生工作开展了很多活动,都是围绕健康、致富、发展这一根本目的,所以当时提出了“通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把已开展的各项活动统筹起来抓,推动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发展”。人口基金会经过研究、设计,提交了项目方案,得到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的高度重视。经过原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的共同努力,提出了10字主题——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四项重点任务——加强宣传倡导,促进家庭文明;加强公共服务,守护家庭健康;加强资源整合,帮扶家庭致富;强化社会责任,引领家庭奉献。三大举措——宣传倡导、健康促进和致富发展活动。最终实现一个目标——为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实现“人人健康,家家幸福”。之后有了现在大家知道的“2011年启动试点、2012年有序推进、2013年扩大试点、2014年全面推开、2015年示范带动和到现在总结评估”这样的发展轨迹。在五年多时间里,全国计生系统、计生协、人口基金会的广大干部包括合并后的卫生计生委做了大量工作,做了积极探索,特别是李斌同志,王培安、赵炳礼同志和主管部门的同志,他们经常深入基层调研,现场指导。基金会的同志有统计,五年多时间,我本人出席或参与创建工作的调研、会议、活动等总计26次,平均一年5次。最多的一年12次,是在创建活动启动的2011年,包括全国大会、分片推进会、幸福家庭万里行出发仪式,等等。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从无到有,试点从少到多,范围从点到面,社会效益和影响从小到大,显示出强大的生机与活力。为什么能取得今天这样好的成效?在参与这项工作过程中,我体会较深的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融入大局。纵观国际国内,历来十分重视家庭建设和家庭发展。2011年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将“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作为人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了部署。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大政方针,符合基层工作实际和城乡群众需求,有力促进了人口和卫生计生事业转型发展。各地将创建活动作为幸福省份、幸福城市建设的基础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诸如幸福广东、幸福长春等。幸福省、幸福市,都需要、更离不开家庭幸福。实践证明:无论是民族复兴“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还是“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实施全面二孩政策”,都是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目的的,而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和幸福指数、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正是契合了这一要求。

(二)领导重视。国家层面,无论是最初“一委两会”的领导体制,还是后来协调有关部委筹建指导机构,李斌同志及部门主要领导都亲自抓。各地也纷纷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有很多地方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广东、福建等省(区、市)以政府名义出台文件,武汉、牡丹江等地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保证了职责、措施和经费落实到位。现在国家和省里设立了家庭司、家庭处,创建工作成为法定职责,为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社会协同。创建活动是民生工程,更是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方方面面,离不开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齐抓共管。江苏省原人口计生委协调11个部门联合发文,有力推进了创建活动。卫生计生机构合并后,各地加大部门联动和共建共享的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宣传、文化、教育、财政、民政、工青妇等多家部门(组织)参与创建活动的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做到职能优势互补、政策配套衔接、信息共享互动。上海市闵行区卫生计生部门加快建设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人口计生数据库为核心的信息支撑平台,将人口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延伸到村(居)委,全员人口数据覆盖率达到98%,户籍孕产妇、流动孕产妇、0-2岁儿童及时建卡率都保持了较高水平。福建省漳州市的各县(市、区)、乡(镇、街)、村居都有具体的创建任务和目标,各方齐动员,层层抓落实,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群众参与。我下去调研时参加过一些座谈会,感受过与会群众为创建活动“点赞”的场景。前不久听家庭司和基金会的同志介绍,这次示范市评估验收采取了电话问卷调查的方式,结果显示这些示范候选城市的城乡居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都是挺高的。我记得有一次入户走访时,看到幸福家庭的奖牌和照片摆在这家最显眼的位置,一问才知道:老百姓觉得这奖牌是左邻右舍、老少爷们对他们的肯定,是“家庭的荣誉、幸福的象征”,让人真切感受到了群众对创建活动的拥护和对家庭幸福的渴望。我分析了一下原因:一方面,创建活动反映百姓心声和群众诉求,各地党委政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办的是他们生活中的琐事,解的是他们遇到的难题,自然受到城乡家庭及其成员的欢迎。另一方面,各地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勤俭持家、感恩回报”等传统美德,倡导“以家庭和睦促进环境和美、邻里和气、社区和善、社会和谐”,极大地调动了城乡家庭及其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安徽铜陵、山东肥城等地组织开展“幸福”系列评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城乡干部群众既做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又做幸福的分享者、传递者,使争创幸福家庭、幸福社区、幸福乡村在当地蔚然成风。

(五)创新发展。坚持主题一致性和形式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凝聚政府部门、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力量,举全系统之力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我认为本身就是创新。过去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婚育新风进万家、少生快富、关爱女孩、幸福工程等很多单项活动,卫生计生合并后,这样的工作就更多了,更需要整合内部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纳入“三评”项目,力度很大,这是保证创建活动深入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进程中,各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现有机构和队伍为基础,积极探索在县(区)、乡镇(街道)层面设立以促进家庭健康为主要职能的服务机构,使家庭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惠州市在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四级设立健康服务网络,其中市、县(区)级设家庭健康服务中心,镇(街道)、村(居)级设家庭健康服务指导站,拓展了优质服务内涵和范围。基层各地将创建活动融入地方特色,使原有的品牌工作又有新发展、新作为。大连市立足“健康家庭促进计划”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创建内容,形成了聚焦促进家庭发展的合力。西宁市深化“康福家”活动,把幸福家庭创建工作融入文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共建“高原美丽乡村”等社会工作中,收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值得一提的是:通过项目方式争取经费、推进创建工作,也是一种创新。人口福利基金会通过执行创建活动项目,整合了扶贫、健康援助等项目资源,扩大了系统内的影响,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赢得了信任。有为才有位,有位更要有为。由此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升”的同时,也增强了帮扶更多困难家庭或弱势群体的能力。

(六)注重实效。制约城乡家庭发展的问题很多,需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去逐一破解。实践中,各地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平台,整合面向家庭的惠民政策和项目,特别是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和健康服务项目,在优生优育优教、养老保障以及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方面探索和积累了一些经验,使城乡家庭的发展能力和幸福感普遍增强。在调研和评估中发现,围绕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需求,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注重婴幼儿早期发展、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已经成为各地卫生计生工作的新常态。石家庄市政府出台《购买社区居民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和《关于政府购买服务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对60周岁以上的计生特殊家庭父母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德阳市为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采取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宝鸡市实施“计生特扶家庭养老家政服务”试点项目,为老城区60周岁以上的318位特扶老人,每人每年提供400元的家政服务。长春市通过在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分别设立救助站、救助中心、救助点,打造了上下联动的三级救助网络;通过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机制,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关于下步如何推进创建活动的想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下步如何推进,前面培安同志讲得非常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再强调几点,就称之为“幸福再出发”吧。

一是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有人说“认识有多高,重视有多高”。这话有一定道理,特别对领导干部来说更为重要。中央决定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我们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抓“致富发展”完全符合中央要求。多年来,按照党和国家要求,各部委包括卫生计生委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实施定向定点帮扶,收到了显著成效。我们卫生计生系统网络健全,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实现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作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群众以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摸准,争取列入省市扶贫重点和财政专款帮扶。同时多方动员资源,实施“精准式”帮扶,帮助特殊困难人群尽早脱贫。在此基础上,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形成知恩感恩、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共走小康路的良好风尚。

二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此次第三方评估给出的一个重要建议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前提是凝聚政府部门、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力量,关键要落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和牵头责任,从组织上把围绕家庭开展的各个单项工作集中起来统筹抓。要把创建活动列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工作重点,纳入工作安排,强化组织,明确责任,在单位内部形成共识、任务共担。基层单位要加强高层倡导,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落实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定期沟通,重点解决政策配套、联手互动、信息共享等问题,有效发挥创建幸福家庭在创建幸福城市中的基础作用。人口基金会要争取募集更多的资金和物资,继续做好项目执行、设备配备等工作,为全面推进创建活动提供支撑。

三是迎接挑战,创新发展。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中央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但是,普遍二孩政策的实施对计划生育工作来说,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一方面,推行二孩政策必然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另一方面,落实新的政策是需要一定时间和规范程序的。除了抓紧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人员队伍,增加服务能力供给,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以外,发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载体作用,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进而帮助城乡家庭解决“生得起、生得出、生得好”等实际问题,更是迫在眉睫、不容懈怠。

四是强化宣传,示范带动。实践证明:群众的参与度决定了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和认可度。而参与度的高低,往往受制于宣传发动的效果以及来自群众身边“正能量”的影响。各地要把引导群众“依法、有计划、负责任生育”与贯彻五中全会“健康中国”和“全面两孩政策”精神有机结合,澄清社会上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模糊与错误认识。中央对人口计生事业的高度重视,基层同志为此的辛苦付出 ,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对国家政策的支持奉献,我都是深有体会和感触的。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计划生育取得了伟大成就,有力促进了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功不可没,这一点到任何时候都要理直气壮地肯定!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人口文化及家庭发展理论研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男女平等、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培养家庭成员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与行为方式。要通过帮助解决城乡家庭实际问题,吸引群众参与;通过寻找或评选身边的幸福家庭典型,增强群众荣誉感。要坚持主题一致性与形式多样性的统一,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扩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影响力,促进卫生计生工作转型发展。要强化检查指导,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充分发挥示范市影响带动作用,严格标准,动态管理,推动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同志们,幸福是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终身追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永远没有止境。让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工作、提高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