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幸福家庭
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根据2011年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口厅〔2011〕46号)和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5号)文件精神,我区先后两批六(昌吉回族自治州、乌鲁木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个地、州(市)被列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城市,活动开展以来各地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团结”六大主题,实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行动,全面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为社会长治久安和新疆的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政重视、高位推动,确保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开好局起好步
自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十分重视活动的开展情况,先后转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文件,六个被确定为幸福家庭创建示范活动的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从宏观层面上做工作,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昌吉州是我区第一批试点的地州,他们以确定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地州”为契机,全力推进活动扎实展开。州人民政府相继出台《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及《考核标准与细则》。将开展创建活动的要求写入党政一把手签字的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近年来又新增了“领导重视”等5项指标和“创新工作”2项加分指标。州人民政府先后3次召开创建活动专题推进会,各县市党政分管领导参加,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伊犁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与州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印发了《伊犁州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启动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并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各县市相继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本县市的实施意见,县乡两级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工明确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幸福家庭创建责任、经费、人员的层层落实,创建活动分阶段有序开展。今年我委又印发了《关于开展伊犁州直“幸福家庭”推选活动的通知》,推动此项工作向创新阶段发展。其它参与创建活动的地区也相继出台有关创建活动的政策和措施,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积极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新疆地广人稀,风土人情差异较大,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多样的创建方式,为创建幸福家庭提供多条路径。伊犁州注重:宣传倡导、群众参与、选树典型,全面开展“幸福家庭”命名活动。州、县、乡三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幸福家庭” 活动的意义、创建标准。结合“魅力山花节”、“牧人狂欢节”等民谷民风开展活动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引导更多的计生家庭将哈萨克民俗特色与先进刺绣技术相结合,转变致富观念。 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提高了创建活动的群众知晓度和认可度。同时,州县乡三级广泛开展了“幸福家庭”评选活动。全州2015至2016年拟评选州直“幸福家庭”100户,今年6月在州直范围内,通过层层严格筛选,已命名表彰50户州级“幸福家庭”;伊宁县2013至2015年,以“杏乡尊老爱幼家庭”、“杏乡勤劳致富家庭”、“杏乡文明和睦家庭”、“杏乡重教育才家庭”、“杏乡健康和谐家庭”、“杏乡民族团结家庭”六类标准,共评选11000户幸福家庭;察布查尔自治县自2013年开始,先后选树“诚信文明和谐幸福家庭”、“幸福家庭标兵户”及“幸福家庭”共计1000户;奎屯市2015年开始分三年为全市12394户幸福家庭挂牌,目前已为4885户幸福家庭挂牌。截至目前,全州上下已评选出各类“幸福家庭”达53000余户。昌吉州将2015年确定为开展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的“基层基础建设年”。重点提升基层基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人口计生部门机关干部到全州七县市走访入户528户,针对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奖励扶助等工作进行体验式查访,发现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114件,现场解决97件。下发解决相关问题的文件4份,拨付支持基层基础工作的经费154万元。以人口计生“八进”活动为载体,先后举办了昌吉州首届人口文化杯美术摄影作品展、首届“人口文化杯”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选展览活动、“最美在基层”先进个人、“优秀村宣传员”评选表彰等活动314场次及各类培训647场次。开展人口计生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关心关爱等活动19834场次,积极宣传小到文明健康、生儿育女的常识,大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极大地传播了正能量,使科学进步的家庭观和生育观、公民意识和诚信意识、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其它参与创建地州也采取了多样的创建方式开展活动。
三、优质服务,守护健康,提升幸创建福家庭活动水平
一是以创建国家级幸福家庭试点地区为为契机,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近年来,各我区试点地区县(市)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站要求,大力加强县乡两级服务站建设,全区试点地区都有县、乡级服务站。县、乡服务站通过技术服务人员“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促进技术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同时也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家庭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质量。各地、县(市)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不断拓展技术服务项目,如伊犁州的奎屯市、巩留县开设了慢性病门诊,为老年人就近提供服务;尼勒克县、伊宁市开设了不孕不育的诊治;新源县、巩留县全年开展包括微量元素、骨密度检测等项目在内的健康体检服务;巩留县开设了中医理疗项目;各县服务站还专门开设了心理健康诊室和促进青少年人格健康发展的“青苹果”之家,并开展了营养膳食指导工作,为促进家庭健康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昌吉、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等地州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家庭服务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开展,提高了创建幸福家庭的质量和水平,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和主性。
三是多措并举,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惠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区上下在春节、古尔帮节、中秋节等节日开展慰问走访活动。为计划生育家庭送去节日的慰问,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关爱。积极开展包括卫生保洁、衣被洗涤、饭菜配送等家政服务和陪医配药、助浴、居室整理、节日陪伴、定期探望等亲情陪护服务,为失独家庭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服务。对生活贫困符合条件的无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住建部门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安居富民范围。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我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内容,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与创建活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新疆是受极端宗教思想侵蚀较为严重的地区,通过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极大地凝聚了人心、鼓舞了民意,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我区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着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各地(州)、县(市)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创建资金难以落实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克服困难,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为促进家庭幸福,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