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努力促进幸福工程项目发展
发布日期:2008-04-30 阅读:4427


  20051月,在省、市计生协和幸福工程办公室的关心支持下,由上海市计生协、幸福工程组委会资助1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0万元,在我县丁香镇新中村实施幸福工程项目。该村计生协立足当地有机茶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实际,组织贫困母亲发展有机茶经济,引导她们脱贫致富。该项目经过三年的实施,参加项目生产的12户贫困母亲,已有10户脱贫,脱贫率为83.33%,其中有2户已走上致富道路,带动和影响了全村人发家致富。
  一、项目资金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为确保该项目如期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幸福工程办公室,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和项目管理办法。20051月,县计生协与省计生协、上海市计生协签订幸福工程项目协议书后,省计生协及时下拨了10万元项目资金,我县地方财政配套10万元,按照全国幸福工程组委会颁发的《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我们及时足额发放到丁香镇新中村项目点,用于贫困母亲发展茶园经济。
  (二)确保项目资金运行安全
  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增值,发挥最大效益,在县幸福工程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新中村计生协通过召开理事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新中村幸福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就加强项目监管、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三)制定优惠救助政策
  为了让项目资金切实惠及被救助的计划生育贫困母亲,新中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本着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的原则,讨论制定了《新中村幸福工程工程项目实施救助政策》,明确规定了救助目的、救助对象、具体措施等,并向每位救助对象发放了《救助对象优待卡》,从政策层面上体现出对贫困母亲的关心和帮助。
  (四)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根据《项目实施救助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新中村通过协议约定,优先收购贫困母亲户的鲜叶和红茶,重点解决了25户贫困母亲家庭劳动力少和卖茶难的问题,得到了贫困母亲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也确保了项目资金增值、安全。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
  在该项目的运行过程中,省、市、县各级计生协、幸福工程办公室的领导多次莅临项目点新中村检查指导工作,加强了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了项目健康、有效、稳步运行。
  二、实施项目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项目知识宣传和培训
  为切实加大项目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新中村在该村的必进路口设立了一块大型幸福工程宣传牌,扩大了项目实施的社会影响,并印发了大量的宣传材料发放到该村村民手中。为加强项目管理水平,县计生协、幸福工程办公室每年都要在该村举办一期项目管理知识培训班,协调和帮助解决项目运作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困惑。
  (二)规范救助对象资格确认评议程序
  新中村按照幸福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救助对象的调查活动,对全村的贫困母亲进行了登记,重点是实施了计划生育的家庭,经过摸底调查,确定了12户贫困母亲救助对象,并建立了一户一张《新中村幸福工程救助对象登记表》,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围绕生产、生活、生育开展优质服务
  新中村每年组织贫困妇女观看幸福工程活动录像片,发放宣传单;还多次组织了贫困母亲参加FFS项目田间学校的学习,开展了茶叶生产、加工、制作方面的技能培训,增强了贫困母亲种茶、制茶的技能。
  三、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保价和优先收购贫困母亲家庭的茶叶,解决了受助贫困母亲户劳力少、卖茶和制茶等困难,贫困母亲家庭的茶叶收入普遍比上年有所增加,被救助的贫困母亲家庭茶叶收入每年人均增收260元,并解放了劳动力,增加了劳务收入。通过该项目实施,重点救助的12户受助母亲有10户脱贫,脱贫率为83.33%,其中有2户已走上致富道路。另外2户救助对象由于年龄偏大、身体条件差、劳动就业能力弱,不能短时间脱贫,该村重点给予现金和物资上救助好帮扶,仅2007年就分别给予现金救助500元和大米300斤,为她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