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
帮助困境母亲,建设幸福家庭漳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漳州市幸福工程指导小组
2017年4月
漳州市自1998年开始实施幸福工程以来,各级计生协会根据全国、省组委会的要求,积极借助社会力量,不断做大做强幸福工程,救助资金总量、累计滚动投入资金和累计救助户数均居全省前列。2008年全国幸福工程经验交流会在漳州市成功举办,“漳州经验”被列入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100例典型和幸福工程100例在全国推广。市计生协会先后被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评选为“幸福工程奉献单位”和“爱心集体”,长泰县、芗城区被授予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先进项目县”,云霄县被授予全国“幸福工程项目示范点”。省计生协会、幸福工程省组委会还给我市市政府送来了“推动幸福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感谢匾。此外,还有5个项目点获得“示范点”称号、13个县(市、区)均获得幸福工程“爱心集体”称号、52名基层工作者获得“爱心使者”称号、241名受助母亲获得“幸福母亲”称号。
近几年,我市幸福工程不断创新发展,在资金筹集、救助模式拓展、资金安全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的做法是:
一、党政高度重视支持,促进小项目融入大格局发展。
漳州市各级党政领导始终怀着对事业负责的强烈责任心和对人民充满深厚感情,把幸福工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强化责任措施,在资金、措施、人员等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为幸福工程做大做强提供保障。特别是在国家全面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的重要时期,始终坚持把幸福工程作为帮扶计生贫困母亲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有效抓手,主动融入中央精准扶贫战略上,在精准扶贫大框架内发挥应有的作用。各县(市、区)均由县委、县政府“两办”发文,将幸福工程列入人口计生责任状或创先考核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的重大督查项目,始终一贯地推动幸福工程健康发展。
二、推动社会资源整合,促进单部门发动多渠道筹资。
截止2017年3月,全市累计项目资金达6018.71万元,其中自筹资金达到5705.71万元,占资金总量的94.8%,国家组委会资金103万元,省组委会资金210万元。全市11个县(市、区)中,资金总量达300万元以上的有10个县(市、区),其中500万元以上的有5个县(市、区),龙海市达到1139.98万元。主要筹资渠道是:
1、从社会抚养费中按比例划拨投入。漳州市幸福工程可救助资金总量持续高居全省前列,主要是得益于首创的各县(市、区)在收支两条线的前提下,财政从收缴的社会抚养费中按比例划拨投入幸福工程的长效机制,该做法得到了国家、省的肯定并在全国、全省推广。各县(市、区)财政逐步形成了按时序按比例划拨的常规机制,幸福工程可救助资金得到充分保障。近两年,随着计生新政的落地,社会抚养费的收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漳州各县(市、区)财政普遍采取年初预算定额拨付的办法,做大幸福工程资金。截至到2017年3月,累计已划拨4534.6万元,占自筹资金的81%。
2、积极争取财政和上级资金投入。截至2017年3月,我市积极争取全国、省组委会项目资金累计313万元,县级财政累计配套361万元。如2012年,南靖县、平和县获得中央财政首批各45万元划拨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当年此项资助在全国仅选定六个县实施。
3、倡导社会参与促筹资渠道多样化。积极通过号召全市干部职工捐赠一日所得、争取慈善机构资金投入、鼓励村集体经济投入、倡导社会募捐等筹集资金,共计686.34万元。比如长泰县鼓励村集体捐资,县项目办1:1配套投放到该村进行救助滚动;市计生协会争取慈善总会的支持,获得100万元的资金投入。
三、不断强化资金安全,促进粗管理转变严规范执行。
漳州市三次修订《幸福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统一了工作程序,实现了从管理粗放到严格规范的转变,确保了幸福工程健康持续发展。主要是:
1、严格执行了“十坚持”。即:坚持调查摸底、坚持选准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有效担保、坚持诚信还款、坚持“两个提前”(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期还款,提前一个月摸底审核救助对象)、坚持专户管理、坚持纳入考评、坚持督查通报、坚持档案管理。比如长泰县从2009年以来,重视幸福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目前全县幸福工程档案资料共有750卷,其中县级51卷,乡镇级115卷,村组584卷。
2、专业的项目服务跟踪。要降低风险,提高救助效果和偿还能力,除了注意把握选户、选项环节外,跟踪服务也很重要。漳州市多数项目县成立了以农业、养殖业、种植业等技术专家组成的科技帮扶服务组,通过实用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使受助母亲在受到资金帮扶的同时,掌握一门勤劳脱贫的实用技术。华安县组织专家组对幸福工程重点项目进行项目论证,确保投入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龙海市由财政出资为当年受助母亲家庭购买一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受助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3、创新更加安全的资金发放程序。我市龙海市“企业+计生贫困母亲”运作模式典型经验的发源地,但前几年遇到了个别企业还款拖欠的困难,虽然困难得以解决,但也引起了龙海市的思考,多次深入调研,聘请相关律师一起反复推敲探索,最终提出了“协会+银行+公务员担保+母亲”和“协会+企业+公务员担保+母亲”的运作模式。项目资金通过银行直接转入救助对象社保卡,实行封闭式运作。在审核救助对象时,实行协会与银行双重把关,由协会负责对救助对象计生类型、困难程度、项目可行性审核;银行负责对救助对象的征信和担保人资格把关,从而更加有效地提高资金的安全。
4、持续加强督查评估。市协会坚持每年一次项目资金督查,组织财务人员、幸福工程管理人员,采取查看资料、核对帐目、入户调查、询问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各项目县、项目点进行资金规范性核查,督查结果全市通报。2014年起,对所有当年受助户实行经济效益评估,一户一表格,一年一评估,及时掌握受助户救助情况。南靖、云霄等县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幸福工程进行视察。
四、推动“X+计生贫困母亲”模式,促进小资金撬动大资源。
截至2017年3月,我市有132个乡镇,1482个村(居)实施幸福工程,分别占乡镇总数的95%和村(居)总数的73.7%,累计滚动投入资金25808.89万元,累计救助户数达32913户,脱贫率88.41%,其中2016年投入资金2929万元,扶助户数达1904户。2017年结合中央精准扶贫精神,预计投入资金3000万元,扶助户数达2000户。
在运作中坚持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精准选项、多样发展。在传统的一家一户的运作模式上,紧紧围绕县、乡重点经济产业,根据受助家庭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多种运作模式,实现了从单一模式帮扶到多种运作模式并进的格局,最大程度提高救助覆盖面和救助效益。探索创新的“企业(基地、能人、合作社、整村推进)+计生贫困母亲”模式项目累计有208个,五年来累计滚动投入3330.05万元,累计惠及计生贫困母亲4681户。主要模式有:
1、“企业+计生贫困母亲”模式,即:选择有条件的协作企业,以入股就业分红的形式救助计生贫困母亲。对于“无资金、无项目、无技能”的这部分贫困母亲,我市采用“直接到人,入股分红,务工赚钱,不担风险”的模式,选择有条件的协作企业,以入股就业分红的形式救助计生贫困母亲。选择企业坚持按照“四个条件”和“两条原则”严格选择合作企业,即:企业经营好、老板有慈善心、信誉度好、企业属劳动密集型、适合女工就业;优先提供工作岗位、年分红每万元不低于10%。整合受助母亲资金集体入股经营,以务工挣工资,以分红获效益,救助资金由企业归还,受助母亲不担风险。幸福工程受助母亲成为了“小股东”,公司优先提供岗位、适当提高工资并在需要时提供紧急救助。如东山县设立海航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和海弘食品有限公司2个企业项目基地,挂钩的贫困母亲工资现每人每月2000元左右,平时年末有分红,取得较好的救助成果。
2、“合作社+计生贫困母亲”模式,即:“内引外联”发展传统农业,带动计生贫困母亲发展生产致富。引入农业合作社,实现“种、养、加”、“产、供、销”一体经营,为救助户经济增长提供保障。如:诏安县计生协会、幸福工程项目办利用当地优势,采用“合作社+计生贫困母亲”的运作模式投入28万元,救助计生贫困母亲64户。镇、村两级计生协会、幸福工程项目办为万亩蔬菜基地开展“五帮”,即:帮搭架子,分别成立“东西沈韭菜联盟”、“东沈蔬菜合作社”、“红坑蔬菜合作社”;帮技术:邀请县农业局、镇农机站联合举办无公害蔬菜培训班;帮推广:引进蔬菜良种,每亩提高产量20-30%;帮资金:县、镇“幸福工程”项目办对筹措生产成本有困难64户农村二女户和独男户发放救助资金28万元;帮销路:镇村以蔬菜合作社为主体,联系销路,每天把蔬运往几个城市,蔬菜畅销,种植韭菜户每年每户增收2-3万元。
3、“基地+计生贫困母亲”模式,即:利用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产业建立示范基地,促进计生贫困母亲增产增收:如长泰县对历年来受助的贫困母亲在创业中涌现出来的典型进行遴选,先后利用各部门重点产业扶持资金、小额贴息贷款等资金帮助建立白背黑木耳栽培、莲雾芭乐种植、茶叶与台湾牛樟种植、一体式养猪养鱼、观光采摘果园、葡萄种植等六个幸福工程示范基地。基地捆绑扶持一批计生贫困母亲入股、务工、分红,同时对家中有同样产业的救助对象提供技术培训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又如:云霄县将“龙镜花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为精准扶贫示范基地,帮扶30户贫困母亲每人幸福工程帮扶资金10000元入股合作社,并与合作社签订合同,除享有同等股民待遇外还每年享有600元分红,优先照顾20位计生贫困母亲进基地务工,每人每月工资2600元,合作社为每位计生贫困母亲免费提供铁红鸡蛋花苗木30——50株,培育2年后合作社包收购,每株可得纯利100元。
4、“能人+计生贫困母亲”模式,即:发动农村各类经济能人,就近帮助计生困难户脱贫。依托当地经济能人,带动一些发展能力较弱的计生贫困母亲,降低他们单独创业的经济风险,使她们同样可以增加收入。如龙海市海澄镇上屿村王芬创办100多平方工艺品加工厂,聘请10多名计生母亲从事工艺品来料加工,效益十分突出,一年来增收2.1万元。芗城区投入15万元项目款到浦南镇溪园村幸福母亲林丽芬家庭创办的“漳州市芗城区林鹏食用菌场”,实施“能人+计生困难母亲”救助,扶助该村15名计生困难母亲入股该食用菌场,加快家庭经济发展,并以此带动该村更多的计生母亲致富发展。
5、“整村推进+计生贫困母亲”模式,即:整体规划共同发展,带领贫困母亲集体发展特色产业。根据集体产业优势,按照“整村推进,规模救助、集中实施、减少成本”的原则拓展幸福工程运作模式,实现了幸福工程规模生产、规模救助的新跨越。如:诏安县梅州乡梅东村地势低坡,适宜种植短期经济作物玉米,种植玉米每亩成本大约 2500元,成本低,该村几年来一直靠种植甜玉米为主产业,村民种植管理技术娴熟,又与泉州等几家大超市签订收购合同,不愁销路。因此,梅州乡项目办就在该村整体帮扶15户种植该产业,总投入30万元,年底人均增收5850元,100%脱贫。而素有“芥菜之乡”美称的西潭美营村则继续发挥种植优势,发动贫困母亲种植芥菜,脱贫率达98%,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我市幸福工程项目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新的时期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今后,我市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新动力,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成效,让更多的计生贫困母亲走上勤劳脱贫的道路,为精准扶贫攻坚大局增添一份力量!
(编辑 国内项目部 转自:2017年4月 福建省漳州市项目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