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在福建20周年:开创了“福建经验”
发布日期:2017-12-04 阅读:2276

20年来,福建省幸福工程项目点从最早的9个县,发展到全省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幸福工程工作多次在全国幸福工程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11月29日,省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幸福工程省组委会主任陈光普在幸福工程在福建20周年工作座谈会上,回顾了20年来工作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总结出“四个一”的经验,被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赵本志称之为“福建经验”。

一是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福建省幸福工程的发展得到了全国组委会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全国组委会领导多次到福建考察指导工作,有力助推了福建幸福工程工作的发展。一直以来,福建省四套班子领导高度重视幸福工程工作的实施,有九位省级老领导曾担任过幸福工程省组委会名誉主任或者顾问,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还亲自带头为幸福工程捐款。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幸福工程发展也倾注了心血,在资金、人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三明市幸福工程工作在2010年至2014年连续五年被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宁德市委、市政府将幸福工程列入《关于进一步支持计划生育家庭抓增收促发展意见》的重要内容。

二是有一张健全的组织网络。幸福工程福建省组委会设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成员由省直机关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幸福工程日常工作。省组委会坚持在每年初根据全国组委会工作部署,印发当年度全省幸福工程工作要点,加强对各项目点的指导;每年4月初印发关于开展庆祝“母亲节”活动的通知,动员各地开展宣传服务活动;每年底召开全省幸福工程工作会议,总结当年度工作,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依托全国组委会“幸福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加强对全省幸福工程工作的动态管理。各设区市成立了幸福工程指导小组,发挥上传下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做好所辖项目点幸福工程宣传、管理、督查、指导;各项目县和有项目户的乡镇均设立了幸福工程项目办,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平潭县还探索在项目户中建立党支部。

三是有一支勤于服务的工作队伍。这支队伍由两部分力量组成:一部分是幸福工程四级机构的工作人员,另一部分就是一批热心公益事业的省、市、县乃至乡镇退休领导同志以及社会志愿者,这也是福建最大的特色。这支队伍在开展幸福工程帮扶工作中,从产前、产中、产后为受助母亲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帮助排忧解难。为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省组委会每年都会派员参加全国组委会举办的幸福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坚持每年举办全省市、县(区)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各设区市和项目县也定期组织开展幸福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经过20年的探索与实践,幸福工程这支工作队伍已成长为一支充满爱心、富有责任心的优秀队伍,我们的幸福工程工作者为帮扶贫困母亲付出了很多心血和努力,得到了广大计生贫困母亲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四是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幸福工程福建省组委会参照全国组委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多年来我省各项目点的实践经验,于2004年初制定了《福建省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此后,根据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发展实际,对管理办法进行了多次修订,使之更加符合新形势发展需要,更加切合基层实际操作要求。同时,各设区市也相应制定了更具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意见》。各地依照制度规定,不断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设账户或会计科目、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并建立完善了“省抽查、市督查、县自查、部门参与”的“协调、合作、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幸福工程在阳光下运作。(幸福工程福建省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