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管理规范运作
发布日期:2008-06-03 阅读:4371
科学管理 规范运作
确保幸福工程项目资金惠及贫困母亲
山西长治市计划生育协会
(2008年5月10日)
我市地处山西省东南部,现辖13个县市区和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3896平方公里,总人口326万,现有育龄妇女85万,已婚育龄妇女63万。市计生协组织1987年成立,现有会员30万余万,成为全市最大的群团组织之一。2004年以来,我市计生协主动开发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募捐活动,共募捐资金78.48613万元,加上争取的省财政扶贫资金101.8万元和市级涉农部门130万元,共计231.8万元帮扶资金,帮助沁源、屯留、襄垣等7个县区发展幸福工程项目。为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强化科学管理,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从而确保募捐资金做到了收支、审核、发放、使用、评估、回收规范运作,专款专用。通过努力,幸福工程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改变了1600多个贫困母亲的生活状况,带动1万多个贫困母亲摆脱贫困,走上了致富之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我们的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为项目资金规范运作提供组织保障
幸福工程资金是动员全社会各界募捐来的,饱含着千千万万人的一份份爱心,因此,为了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我们在项目运作实践中始终坚持做到“一个强化”,“两个明确”。“一个强化”即,强化幸福工程的品牌意识。从幸福工程基线调查、到选择项目、确定救助对象、发放项目资金都强调高起点、严要求,强调树立品牌意识,使幸福工程项目从一开始就构筑起坚实的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两个明确”即,明确指导思想,要求所有项目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带着对贫困母亲的深情厚意,把这笔资金用好,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让有限的项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社会双效益,打造幸福工程项目的良好形象,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其次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项目实施之初,我市各级计生协就成立了幸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由各级协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吸收相关单位的理事为成员,对幸福工程项目实施亲自抓、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生协会秘书长和项目部负责人担任正副组长,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村级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并落实了领导包项目、党员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为项目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运作,为项目资金合理使用构筑安全通道
领导重视为项目健康运行提供了组织保证,具体实施还需要严格管理、多措并举。这方面我们主要抓了四个环节。
一是宣传倡导,扩大影响。组织各级计生协广泛开展了幸福工程宣传活动。首先,通过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县乡村领导和协会干部进行宣传,使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幸福工程项目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项目工作的责任感;其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群众宣传。我市计生协专门印制了1万余份相关宣传资料,组织协会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广大群众发放,进村入户向群众面对面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幸福工程项目的性质、意义、资金来源和救助方式以及救助对象的选定、资金的使用方法、标准、具体运作过程等,同时也使受助者明确为了帮助更多的贫困母亲,资金到期应偿还,还要支付5%的管理费,从而使受助对象一起步就树立了劳动致富、近期还款的理念。
二是摸清情况,选好项目。我们依托由各村协会干部和小组长为主组成的“幸福工程”项目小组,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适应区域发展、解决群众急需、方便操作管理的原则,筛选开发具有本地优势和协会内容及特色的项目。力戒贪大求洋,不做花样文章。在贫困户申请,村协会初审,乡、县协会核实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协会工作人员深入村、户实地考察。最终确定了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比较好,领导重视,计生协专干责任心强,所选项目适应当地发展,便于管理,市场前景好,有利于生态建设的沁源县定湖村、屯留县五里庄村、姚家岭村、黎城县霞庄村、襄垣县上王村、沁县唐庄村、长子县李家沟村、壶关县石坡乡8个乡村作为“幸福工程”项目点。并在这些村选择了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计生贫困家庭户中家庭人均收入600元以下,确有脱贫愿望、脱贫能力和项目经营管理能力的320户贫困母亲作为首批救助对象。并帮助她们选择了既符合当地优势产业发展,更有利于参与的种植、养殖、加工等短、平、快小型项目,使幸福工程项目选择从一确定就奠定了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基础。
三是安全运行,抓好监督。为了构筑资金使用安全通道,确保项目健康运作,我们在项目资金运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致富”的原则,处处按规章办事,户与村、村与乡、乡与县、县与市层层签订资金发放和回收协议,项目点与市幸福工程组委会办公室直接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并由项目点所在县的县级计生局、县计生协担保,开通了资金发放、封闭运行“直通车”,建立完善了项目资金由市下达县、由县下达项目点资金封闭运行的保障机制。成立监督组,及时巡回检查,对项目落实不到位、资金下达不及时的立即收回项目资金,对挤占、挪用、侵吞项目资金的发现一例,立即严肃追查责任,从重从快坚决查处。
为确保资金既合理使用,又能按时收回,我们不断强化了过程监督。一是每年请市、县两级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例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二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每年三次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不打招呼进行检查,督促项目点落实项目的同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四是建立机制,妥善还款。为保证项目款如期回收,我们探索建立了“户联保”、“县担保”的还款机制,一方面,       把诚信建立在朝夕相处、自愿组合之中,以相互信任和自身的信誉为担保,用一种纯朴的邻里乡情来自我约束,用简单易行的方法,实现了利益和责任的结合,解决了还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由县级人口计生局、计生协担保,既调动了县级计生局、计生协指导项目落实的积极性,又强化了相应的责任,明显减少了项目资金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精心组织,项目资金发挥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双效益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募捐活动的成功实施,不仅使受到救助的贫困母亲生活状况得到改善,而且对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计生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几年来,受助的贫困母亲当中,80%已经成为当地的富裕户,并开始帮助他人。沁源县定湖村的一名贫困母亲全家四口人,两个女孩,救助前人均收入不足600元,通过幸福工程救助,栽种10亩万寿菊,夫妇两人努力学习种植管理技术,科学管理,当年就有了收益,经过几年努力,如今年收入达3万元。沁县唐庄村的26户贫困母亲,每户平均养兔2000余只,每年出栏都在1500只以上,出售肉兔200余斤,仅此一项,纯收入每户达到3000元左右。黎城县霞庄村的幸福工程项目,采取“公司+农户”的方式,以该村的养猪场为依托,建成1500余平米的猪舍,目前生猪市场效益看好,有21户贫困母亲已脱贫致富,人均收入由原来的600元增加到现在的1100元,生活有了明显好转。幸福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力地带动了全市项目产业的发展,通过几年的运作,已经为毗邻乡镇村起到较好的示范引路作用。
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人们的婚育观念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生男生女一样好”、“儿女都是传后人”等婚育新观念正不断渗透到千家万户。2004年以来,全市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独女户达到4000多户。一孩妇女比上升至39%,符合政策生育率连续至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近几年一直稳定在107以下。我们决心通过实施幸福工程项目,给贫困母亲带来了新的希望,进一步增强她们“少生快富”的信心,使贫困母亲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