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5 阅读:34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幸福工程组委会(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各级计生委、计生协的关爱与支持下,健康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08年10月底,幸福工程已在全国29个省(区、市)建立了417个项目点,累计投入资金5.8亿元,救助贫困母亲家庭20.7万人(户),惠及人口95万人。在为贫困母亲“治穷”的同时还积极开展“治愚、治病”活动。为她们做健康检查91万人次,治疗妇科病35万余人次;举办以提高受助者劳动技能、文化知识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16000多期;免费下发药品和医疗器材价值1656万元。 
在过去的14年里,“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这一利国利民的公益行动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关爱。2008年幸福工程以其良好的项目绩效、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规范的项目管理荣获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2009年是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第二年。科学发展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统筹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重要指导方针。“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定位于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采取“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扶贫方式,以项目运作方式帮助她们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是人口计生工作促进民生改善的有效途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功实践。各地要把发展幸福工程公益事业作为人口计生系统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实际举措抓实抓好。  
2009年的工作主要是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幸福工程福建经验交流会精神为主要内容。把幸福工程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新农村建设、以及计生家庭的脱贫致富紧密结合,扎实做好幸福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完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扩大幸福工程的社会影响力。今年是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倡导开展的第13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期间,幸福工程组委会将推出多项以宣传推广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今年5月10日是“母亲节”,也是第十三届“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以下简称“活动日”)。各地要结合自身情况,认真搞好“活动日”的相关活动。把“活动日”作为提高幸福工程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和扩大幸福工程基金的有利时机,纳入计生委和计生协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切实抓紧抓好和抓出实效,使本地的幸福工程更上一层楼。
(一) 彰显幸福工程成果,推广幸福工程品牌
“活动日”期间,通过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画、网络宣传和媒体采访受助贫困母亲的脱贫案例等形式,宣传幸福工程为以贫困母亲为代表的计生家庭所带来的幸福与安定;宣传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宣传救助计生贫困母亲与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深远意义。从而使公众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义务,自觉地支持幸福工程、关爱贫困母亲。
(二) 推广幸福工程理念,做好深层宣传推广
幸福工程的公益理念就是倡导爱心,关爱母亲,其施救对象针对性很强,就是为那些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及其家庭奉献爱心。她们响应国家号召,为了民族利益舍小家、顾大家的觉悟与情操赢得全社会的尊重。关心爱护她们是社会温暖与文明的充分体现。各级领导的支持与动员企业的参与则是推广该公益行动的最有效途径。所以,我们在广泛募捐的同时要及时、全面的向各级领导报告幸福工程情况,动员和吸引企业、名人、媒体等参与到爱心行动行列。
(三) 完善项目管理环节,打好劝募工作基础
做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完善各个管理环节与措施,向社会与公众展示一个良好的、有效的、健康的项目成果是动员社会资源及劝募工作的基础。鉴于此,各地要把该环节作为向社会募捐的基本资格。项目实施中要从受助对象的确定、脱贫项目的选择、资金数额的发放、指导服务的质量等内容提升与完善项目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善款,让捐赠者看到自己的善款所产生的爱心效应,从而增强捐赠者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四) 统筹安排活动内容,合理利用社会资源
五月份的“活动日”应与“5.29”活动有机结合。两个活动同为计生协会工作,既要有互动呼应效果,又要保证活动质量,所以应科学安排,合理进行,确保活动新颖、有效。
(五) 做好中央直属和中央国家机关的劝募工作
中央直属和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连续12年支持幸福工程,为贫困母亲奉献爱心。他们的爱心行动不仅感动着受助者,也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同时,为各级领导与幸福工程工作者树立了良好的榜样。除此之外,他们还多次以协作组的形式开展“三下乡”活动,把党的温暖与干部职工的爱心直接送到贫困家庭。他们既是捐赠者,也是志愿者。全国组委会将与中央直属机关人口计生委和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共同策划好“活动日”期间的募捐工作。各地应参照此做法动员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带头参与、奉献爱心。
(六) 做好相关工作
各地要针对今年工作的特点,在“活动日”前后做好“活动日”的先期策划、资源动员、市场预热等准备工作。同时配合好全国组委会拟开展的幸福工程15周年筹备工作中的主题摄影展、项目评估、主题歌推广、公益广告拍摄等相关工作。
二、 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顾秀莲主任和赵白鸽副主任在漳州会议上的讲话,切实提高对幸福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把举办“活动日”作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重要举措,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搞好本次活动。
(二)要因地制宜、认真策划、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筹备、科学组织、注重实效,以较小的投入赢得较大的社会效益。
(三)加强资金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凡是以幸福工程名义募集的资金,一定要进入幸福工程专设帐户,严格按照《幸福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四)请各地及时将活动情况通过网络上报到幸福工程工作网站(www.cpwf.org.cn),并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全国组委会。
此通知。



幸福工程组织工作委员会
二00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