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新罗区实施新一轮幸福工程救助
发布日期:2012-02-21 阅读:2421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启动第六轮幸福工程帮扶救助活动,共扶持计生母亲128户,其中:“公司+计生贫困母亲”项目79户,养殖项目13户,种植项目13户,经商项目4户,运输项目10户,加工项目6户,其它项目3户,投入救助资金115.5万元。新罗区实施幸福工程项目以来共投入滚动救助资金260.25万元,救助计生母亲449户,惠及人口1721人,资金回收率均达100%。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幸福工程项目,确保第六轮幸福工程取得更加显著成效,实施过程中做到: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在救助对象的选择上,严格实行“村级推荐、乡级把关、县级确定”的原则,由各乡镇计生协会深入到各村进行调查摸底,然后由区计生协会组织人员深入计生户家中调查,了解她们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选定致富项目,侧重扶持二女户、独女户贫困母亲。二是创新运作机制。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家庭状况的计生户,采取不同帮扶救助模式。对有发展生产项目的计生母亲采用“资金直接到户”的运作模式,救助周期为二年,帮扶资金每户5000—10000元;对无生产项目,家庭贫困或因灾(病)致贫的计生户,采用“公司+计生贫困母亲”的运作模式,救助周期为一年期,每户救助1万元,投入龙岩市邦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年终按月息百分之一获利。三是加大资金投入。第六轮幸福工程争取福建省组委会一年期项目资金15万元,争取龙岩市计生协会支持22万元,区财政配套13万元,2009年以来每年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划出8%作为幸福工程专项资金,共划拨48.89万元。目前,幸福工程项目资金总额达117.5万元。四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借款手续,乡(镇)幸福工程项目办与区幸福工程项目办签订《借款协议》;项目户与乡(镇)幸福工程项目办签订《借款合同》,由镇或村干部做担保人,担保人原则上只能担保1户,确保资金回收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