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阳光基金设立方案
发布日期:2012-08-14 阅读:6744

  为推动人口福利事业的发展,由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申请成立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阳光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一、拟成立基金概述
  1、基金名称: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阳光基金;
  2、基金宗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开发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开展“幸福”系列公益项目和救助活动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知名度,拓宽筹资渠道,扩大项目规模;
  3、基金创始数额:100万元人民币(3个月内注入);
  4、基金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筹募、管理和管理项目实施。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捐赠方代表组成;
  5、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办公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5号627室。

  二、基金来源
  由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动员社会捐助。所有资金全部进入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账户,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三、基金用途
  1、在全国城乡发布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公益项目招贴画。
  2、在全国城市社区建立宣传阵地,进行公益宣传。
  3、开展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公益项目的宣传和筹资活动。
  4、举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公益项目主题晚会,制作、发行相关主题的影视作品。
  5、编辑出版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公益项目相关内容的书刊。
  6、进行慈善文化的研究和传播,开发和建设与人口福利事业相关的文化创意产业。

  四、基金使用程序
  1、申请立项
  在本基金援助范围内,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公益性质,利国利民为原则,开展以研究慈善文化,传播公益理念,促进家庭健康和睦、社会文明和谐为内容的项目活动。向本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计划书。
  2、项目审核
  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审批。
  3、项目执行
  按照审批的项目计划书和预算方案,拨付项目经费,组织项目实施。

  五、基金管理
  1、基金严格遵守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相关财务制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创始基金及基金新增额按10%捐赠基金会用于事业发展。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基金年度公益支出额的10%提取基金工作经费。
  2、基金一个会计年度最少存量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3、基金只使用创始基金以外的部分开展相关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需征得基金管委会同意,方可使用创始基金,但使用额度应在50%以内,并需在会计年度末足额回补。
  4、基金每年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并对接受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5、基金每年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严格在批准的计划预算范围内开展工作。计划外项目提前申报。
  6、基金每年公益支出不少于年度新增资金额的70%。

  六、机构设置
  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蓝 野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
  执行主任:李 勇 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副 主 任:朱嘉琳 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艺术总监
       宋宏云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社会联络部副部长
  委  员:许唐生 中央电视台总编室专职书记至
       寇振海 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艺术顾问
       罗文平 来凤安普罗(集团)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苗志飞 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总监
       杨天华 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总监
       潘剑冰 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总监
       邢 军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管理部副部长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李 勇(兼)
  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一馨 北京圣唐海纳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文案

201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