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2-12-28 阅读:3307

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认真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关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立足省情实际,把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结合起来,去年底在全省全面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今年,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把我省列入全国10个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省之一,这是我省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契机。我们将以此为新的动力,认真研究、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及时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宁波)交流会召开后,福建省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就如何做好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省工作,先后召开了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和人口计生工作务虚会,并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对深化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确定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等5个设区市作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候选单位。

()积极拓宽载体,深入推进“生育文明.幸福家庭”活动开展。我们在认真总结漳州市创建幸福家庭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为使全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更有针对性,省人口计生委联合省直21个部门,制定了幸福家庭家家秀行动、流动人口家庭发展促进行动、计生家庭养老扶助促进行动、计生特殊家庭救助促进行动、生殖健康促进行动等5个行动方案,形成多部门合力、多载体发力的良好氛围,把计生就是民生、服务家庭、发展家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开展“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考核。为推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落实,年初,省人口计生委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意见》、《福建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实施方案》及《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1126日至128日,由省人口计生委领导带队,对各设区市2012年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接下去将进行排位、通报,进一步调动各地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创建幸福家庭的责任感。

()筹备成立福建省人口福利基金会。经多方努力,省委、省政府同意成立福建省人口福利基金会,由省财政安排400万元启动资金。目前,筹备组已多次召开会议,推举了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监事人选,通过了理事会章程,选定了办公场所,有关材料已报送省民政厅审批。福建省人口福利基金会拟请原省政府副省长曹德淦担任会长。

二、下一步打算

十八大报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未来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将牢固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理念,以我省被列入全国创建幸福家庭试点省为契机,深化“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拓展、提升。

()在结合上下功夫。我省希望通过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把人口计生工作提升到生育文明层次,落实到家庭发展上来,把人口、家庭、计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促进提高。今后一个阶段,我们将把创建幸福家庭试点省和深化“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结合起来,作为统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载体。在即将召开全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议上,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省工作列入议题,向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汇报,并提请研究。同时,拟在2013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全面部署。

()在宣传上重特色。在“十二五”期间,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家家秀行动,通过评选表彰一批“生育文明·幸福家庭”示范单位、示范户和标兵户,出版一套《幸福家庭事迹集》,制作一批以家家秀为主题的音像作品,举办一次“幸福家庭家家秀”才艺展示比赛,开展一系列“幸福家庭家家秀”宣讲活动,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群众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开展。拟于2013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期间,在福建电视台演播大厅举办大型人口计生文艺晚会,进一步营造创建幸福家庭的良好氛围。

()在抓手上求具体。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计生家庭养老扶助、计生特殊家庭救助、生殖健康、幸福家庭家家秀等五项促进行动,具体实在,惠及民生,是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重要抓手。我省已经协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实施方案,明年将进一步抓好落实。第一,跟进协调部门。与相关部门跟进、对接、协调,明确各促进行动2013年开展的具体项目。第二,推进现场带动。2013年每个促进行动召开一个现场会,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拟建立激励机制,在年初考核方案中明确,对召开现场会的设区市,在年底考核给予加分,让各设区市干有目标、做有动力。第三,促进经验提升。对各地落实促进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编撰“生育文明·幸福家庭”画册,把全省创建“生育文明·幸福家庭”生动典型编印成册。

()在责任上抓落实。一是用好考核“指挥棒”。在制定年度人口计生责任目标考评方案时,把各设区市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成效显著的给予总结表彰,对成效较差的批评帮助。二是把试点市办成示范市。要求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等五个全国创建幸福家庭试点市,既要全面铺开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更要突出特色,集中力量打响品牌,并且包装一批可看、可学的示范点,把试点市办成示范市。三是在其他非试点设区市各确定1-3个示范县(市、区),突出特色,创建“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品牌。

三、几点建议

()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省进行项目资金扶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关键要实施项目带动,以项目支撑活动开展,让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得以实惠。建议国家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省进行项目资金扶持,推动创建幸福家庭系列项目的实施。

()落实贫困地区经费补助政策。恳请国家人口计生委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与福建省政府共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作协议》,在中央补助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分配中,对福建省内中央苏区执行西部政策,对革命老区执行中部政策,以提高贫困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服务管理能力。据我们了解,自200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来,我省中央苏区和老区县的教育等部门均享受了中西部政策,但中央给我省的人口计生事业费补助还未落实这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