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举办项目管理培训班
发布日期:2005-04-05 阅读:3973
  4月上旬,幸福工程河北省组委会举办了幸福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省组委会副主任柏玉兰、办公室主任任学珍,各市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及40个幸福工程项目县的副会长、秘书长、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也派员出席了会议并就如何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做了讲话。


    培训班主要对河北省2003年募捐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并研究部署如何使用管理1000多万元募捐款和原有项目滚动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点强调了以下几点:


1、 各级工作人员要提高对幸福工程的认识,熟知和掌握项目的管理和运作程序,严格按照《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在项目选择、项目操作、资金管理等方面做到科学化、规范化。


2、 优先选择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对原有运作好的项目县可追加项目资金;城区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救助下岗职工中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


3、 县级项目点一般投入20~30万元,在资金到户的基础上尽可能采取集中使用、整村推进的办法。当地政府要提供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工作经费和“治愚、治病”。


4、 县级项目一个周期为五年,每个贫困母亲的救助周期为1~2年。


5、 省、市、县幸福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需委托当地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6、 各市、县要单设幸福工程账户、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