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幸福家庭
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广东是个人口大省,也是个流动人口大省,有2700多万个家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发展工作,将其纳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战略部署,列入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卫生计生委亦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载体,作为计生工作转型的重要平台,通过广布试点,项目推进,扎根社区,造福家庭,全面深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成效显著。
一、基本情况
“十二五”初期,我省围绕“做好人口工作,建设幸福家庭”这一核心任务,在全省逐步推进“幸福家庭促进工程”。2011年印发了《广东“幸福家庭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幸福家庭促进工作的通知》。省卫生计生机构合并后,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进行总结、巩固、提升。2014年7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召开了全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会议。2015年,争取项目经费,建立省级创建幸福家庭示范市。各地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部署,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民生工程,积极创新、拓展项目,提升服务水平,各具特色。如惠州市健全3项机制,实施4大工程,连续5次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广州市推出了“羊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政府购买服务的体系较为成熟,走在全国前列;珠海市建设“家庭人口文化港”;佛山市打造“一镇街一品牌”模式;东莞市组建“幸福家庭服务队”。以家庭文明、健康促进、帮扶救助、生育关怀为主旨的项目活动,极大提升了全社会对幸福家庭的认识,有效营造了创建幸福家庭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有力推动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统一认识,创新思路。
一是成立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二是加强示范点的建设。2011年,广州市入选第一批国家级试点,2013年,佛山市、江门市入选第二批国家级试点。机构改革后,2015年,我委选择工作开展较好的广州、佛山、惠州、韶关作为省级示范市,对每个市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三是列入年度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或家庭能力建设的,在总分100分的考核中占4分。四是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将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标准列入2015年省政府的十大民生实事,推动社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注和支持。五是加强指导,及时交流总结各地经验做法。2014年在惠州市召开全省创建幸福家庭工作会议;2015年在9月下旬至11月,对省级示范点进行项目督导。
(二)以“新家庭计划”项目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2014年,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社区、惠州市惠东县多祝镇三胜村2个社区被确认为国家级试点的基础上,在每个地级市选择1个农村社区和1个城镇社区作为省级试点,使全省“新家庭计划”项目的试点社区总共达到42个。加大培训力度,两年来每年组织了面向试点地区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的培训班;今年5月举办了“广东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和项目试点负责人共商促进家庭发展大计。两年来,各地积极行动,围绕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家庭文化等内容组织开展面向家庭成员的系列培训和服务活动,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二是以关注健康为重点,全面搭建健康促进服务网络。通过在社区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预防出生缺陷,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医养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工作,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守护好家庭成员的健康。深圳市大力推动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医院、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建成39个健康标杆社区、16家健康促进医院和99所健康促进学校。全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9%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0.9%。
三是大力提升家庭文化素养。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等载体,引导家庭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培养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诚信意识、奉献意识。2011年的全省家庭人口文化“知识大赛”、“摄影大赛”和“文艺大赛”,2014年的“幸福家庭风采”摄影作品征集活动、2014和2015年连续开展的“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5?15国际家庭日”、“7?11世界人口日”、“10?11世界女童日”等宣传纪念活动,均取得良好效果。
(三)关注重点人群,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保障。
广东全省统一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四项,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国家统一的制度,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和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是广东特有、由地方财政承担资金的奖励扶助制度。2014年我省分别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标准城乡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800元,并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从养老扶助、医疗救助、社会关怀、服务制度等方面,完善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制度。据统计,2015年“四项制度”共奖励扶助约110.2万人,发放奖励扶助金总额约14.8亿元。
(四)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我们坚持以项目带动、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受益群众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做好家庭发展的各项工作。近几年来,全面推进“创建幸福家庭”等7大项目,每个项目均选定试点进行示范性建设,全省各种项目点合计96个,分别为:“创建幸福家庭”项目点4个、“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点42个、“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追踪调查”项目点20个、“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项目点1个、“计划生育家庭科学育儿”项目点3个、“计划生育家庭青少年健康发展”项目点3个、“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项目点20个。省级财政按省级项目点每个每年10万元,国家级项目点每个每年20万元的标准对项目分批次进行支持,2014年投入640万元,2015年投入930万元。
为规范项目点的管理,除了印发项目实施方案之外,还配套印发了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家庭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加强对项目点的指导和检查,每年组织一次专项督查。
我们充分利用广东社会机构发育充分的特点,鼓励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项目管理的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当地群众需求设计项目,为不同人群提供精准服务,做到政府部门、专业机构、社会资源的分工明确、优势互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专业化水平。目前,项目管理在各项目试点单位逐步铺开,取得一些很好的经验。
(五)发挥计生协的作用,积极推进社会关怀。
我省各级计生协在开展群众性宣传、普及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知识、开展青春期教育、帮扶计生家庭致富发展、推进生育关怀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生育关怀”、“双丝带行动”的服务对象达每年800多万名;建立青春健康项目点99 个;组织各地投入计划生育保险资金3.4亿多元;争取到省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2013年起增加到500万元)开展“三结合”项目,目前已建立项目点140个,投入资金达4600万元,带动各地投入超过1亿元;共帮扶7万多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由省计生协于2011年设立的生育关怀基金,累计接受捐款捐物4400多万元,已投入公益活动超过300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既是卫生计生部门的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必须抓紧抓好。当前,卫生计生合并后还有个磨合过程,如何整合相关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开展创建活动,还需要进行积极的探索。家庭发展处作为协调处室,在健康促进、优生优育、养老照护等方面由于没有掌握核心资源,推进难度较大,短期效果难以显现。同时,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争取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凸显特色。
接下来,广东将坚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总结基层可推行的经验和做法,围绕一个主题,抓好四项任务,用好四个抓手,全面加强新时期家庭发展工作。
围绕一个主题: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10字主题,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打造成为党委政府重视、相关部门支持、广大家庭欢迎的卫生计生核心品牌,不断提升广大家庭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发展能力和幸福水平。
抓好四项任务:一是开展家庭文化建设行动,促进家庭文明。二是开展健康促进行动,守护家庭健康。三是开展爱心关怀行动,帮扶家庭发展。四是开展幸福家庭推广活动,引领家庭奉献。
用好四个抓手:一是以加强宣传倡导为抓手,为创建幸福家庭营造氛围。二是以完善家庭发展政策为抓手,为创建幸福家庭奠定基础。三是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抓手,为创建幸福家庭提供条件。四是以“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为抓手,大力提升家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