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家庭发展 积极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2011-11-30 阅读:2686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就我省在服务家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方面的探索实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强化领导、主导,推动创建活动成为工作自觉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把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将多项倾斜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逐步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工作机制;还把人口计生工作提升到生育文明建设层次,落脚点放在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上,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拟于近期下发《关于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意见》。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同志就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省计生领导小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试点地区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协调,认真解决服务家庭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组织上加强。将试点工作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成立指导机构,由党政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协调,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加强与卫生、公安、民政、文明办、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有关协调会,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

二是业务上拓展。在总结幸福工程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范围、创新载体、丰富内容,逐步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打造成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服务人民群众的品牌。试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创建标准,细化措施,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高城乡家庭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是资源上整合。加快推进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像漳州市不少县(市、区)都成立了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中心,为计生家庭提供帮扶,深受百姓的欢迎。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创建活动中当好主人翁,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二、注重配合、结合,力求创建活动效果最大化

在开展创建幸福家庭试点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多部门合力,多载体发力,多典型推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密切合作,和谐共振。计生行政部门与计生协发挥各自优势,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了协调配合机制和指导机构,共同参与试点方案的制定,共同下基层开展需求调研和指导督促。计生协会充分发挥网络、人才、知情、服务、示范五大优势,依托开展生育关怀、少生快富、幸福工程等一系列主题行动的经验,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提供宝贵支持。比如,漳州市计生协开展的幸福工程、生育关怀行动示范点,成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的亮点和精品。

(二)创新载体,搭车上路。不论经济条件好坏,计生工作基础强弱,都能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关键是怎么结合。就各级基层政府和部门而言,关键是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核心是搞好服务。我们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强化计生家庭利益导向在实施林权改革、造福工程、社会救助、“新农合”、“新农保”等普惠政策时,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计划生育家庭争取优先优惠政策。福州市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奖励扶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0100元,且奖扶年龄提前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给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征地拆迁补偿增加1人份额(45平方米),每户增加受益20多万元。二是主动介入相关工作。在开展“送温暖”、“三下乡”活动中,主动把计生家庭作为重点人群给以优先照顾。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如大田县率先成立人口计生巡回法庭,实现了人口计生执法联动,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扩大生育关怀资金来源,如泉州市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筹集生育关怀基金达到1.7亿元。主动融入农家书屋建设,在农家书屋增设计生文化专柜,推动计生文化进农家,如龙岩市全面启动人口文化超市工程,提升了“红色人口文化”和“客家人口文化”品牌。三是积极开展优生优育服务。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配合卫生部门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开展免费婚前体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动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并建成了一批早教示范点。

(三)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在调查摸底中我们发现,一些试点地区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服务家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不少经验。我们抓住这些典型,通过帮助总结经验,制订规划,确定项目,完善措施,使他们不断上层次、上水平,成为创建活动的示范典型。如漳州市在试点过程中,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挖掘、培养了一批创建幸福家庭典型示范户,起到了一个典型一面旗帜、一批典型一个导向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着眼长远、长效,构建文明、健康、温暖、富裕、和谐的幸福家庭体系

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这一主题,下一步我们将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为主线,立足于家庭、服务于家庭,树立文明婚育风尚,推行科学管理模式,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为福建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一是通过抓观念文明、生育文明、行为文明,促进家庭文明幸福。二是通过抓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家庭健康幸福。三是通过公共服务暖人心、利益导向暖人心、生育关怀暖人心,促进家庭温暖幸福。四是通过“能力提升”行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等各种帮扶行动,促进家庭富裕幸福。五是通过扶持困难特殊家庭、关怀老年人口群体以及培养感恩奉献精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