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创新驱动 转型发展 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发布日期:2011-11-30 阅读:2534


上海是一个人口特大型城市,2010年“六普”时全市常住人口已达到2301.91万人,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为897.7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39.00%2010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31万人,占总人口的23.4%,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达59.8万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8.1%。全市户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81.73岁。户籍人口平均家庭户规模为  人。全市人口发展呈现出“生育低水平、人口高增长”、“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的新特征。

今年以来,上海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市人口福利基金会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426日讲话中关于“要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的重重要要指示,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因地制宜,以闵行区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和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着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有关情况如下:

一、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人口转变,家庭发展面临着新的问题,空巢家庭、离婚家庭、单亲家庭、不孕不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等特殊家庭的问题将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特别是独生子女父母老龄化的高峰即将到来,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加。这些问题正引起政府、社会和公众的关注和思考。作为人口计生部门,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更应立足家庭,围绕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在宏观上要强化大人口职能,在微观上要强化促进家庭发展的职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开展,顺应了时代要求,同时也是人口计生部门转变职能和拓展职能的重要抓手。

上海市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委党委书记、主任,市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谢玲丽主持召开委务会,专题学习57-8日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把创建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个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要与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相结合,与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相结合,与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困难家庭相结合,与完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相结合,与幸福工程、生育关怀等工作相结合。

围绕家庭发展,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人口调节与家庭政策和立法的国际比较和借鉴研究”、“上海老年护理保险的制度设计与国际经验借鉴研究”等课题研究。5月,市人口计生委与上海市社科院等单位联合成功举办了“第17届东亚地区人口老龄化专家会议”,专题研究在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背景下如何完善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作为全国试点地区,闵行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协调和推进,区政府及时制定下发了《闵行区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创建活动进行部署的安排。成立了闵行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社会事业的副区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庭参与、立体联动”的工作模式。同时,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倡导活动。

二、着眼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加强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构建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注重政策推动,大幅度提高全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标准201161,市政府修订了《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新《规定》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原来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将年老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由原来每人23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将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由原来每人4600元提高到每人1万元。新规定改变了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0年未变、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15年未变的现状,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社会反响良好。同时,今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基层干部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对完善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形成了《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稿),已经正式上报市政府审批。

二是围绕促进家庭发展,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发展。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以促进家庭发展为工作的落脚点,积极构建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从以个人为单位向家庭为单位转变,从以户籍人口为主向全人口转变,从以育龄期为主向生命全过程转变。在第22个世界人口日来临之际,市人口计生委与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成立了“上海市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的网络优势和计生科研所的专家优势,共同指导全市家庭计划指导工作。杨浦、普陀、徐汇等区相继建立了区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围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通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人口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计划生育药具“优得”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多种渠道,开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使广大家庭切身感受到关心、关怀和关爱。

三、计生协会与人口计生部门互联互动互补,以项目为抓手,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全市各级计生协会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协会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方法,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契机,以项目化运作为抓手,服务于广大家庭。

一是建立“政府推动、协会运作、社会参与”的福利彩票扶助机制。2004年起,上海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发行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通过发行专题彩票得到的福利金设立了“上海市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扶助专项资金”,市计生协会从2005年起接受市人口计生委委托,负责专题福利彩票的发行和管理工作。在认购筹资、宣传发动、兑奖扶助等方面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了市级资金申请和区县资金匹配等制度,构建了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市场化运作新模式,开辟了一条吸纳社会资金用于计划生育慈善事业的新渠道。5年来,发动社会各界认购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福利彩票3660万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62万元;争取市慈善基金会提供扶助配套资金100多万元;组织各区县通过“政府投入一点、事业经费支持一点,社会赞助一点”三点发展计划,筹集资金1200多万元。市、区两级协会合计筹集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项资金近2千万元,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3万多户,力所能及地解决了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困难。

二是丰富发展“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贫困母亲救助机制。幸福工程已成为上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要品牌。每年,由市人口计生委和市计生协分别下发开展幸福工程募捐活动的相关文件,组织全市各级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掀起“幸福工程”宣传募捐活动热潮。20051月至201012月,全市共募集捐款966.6万元,先后在本市7个区县建立12个幸福工程项目点,投入项目资金395万元;在新疆、贵州、甘肃等10个省市建立17个异地援助项目点,援助资金330万元,共帮扶3200余户贫困母亲家庭实现劳动脱贫,惠及人口1.2万余人。

三是建立生育关怀“大平台、小项目”、“一区一品”特色品牌运作机制。200612月本市启动生育关怀项目以来,市计生协积极探索生育关怀“大平台、小项目”运作模式,以项目形式聚焦群众需求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紧急救助、重点帮扶、生活救济、政策倾斜、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多种关怀方式,从经济、就业、生活、精神上给予多元关爱,引导困难家庭和基层干部树立信心、走出困境。2007年以来,全市各级计生协投入经费2855万元,建立生育关怀项目130个,全市逐步形成“一区一品、一街(镇)一品”特色品牌。2010年起,市计生协进一步加大市区合作力度, 围绕空巢家庭、流动人口、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等三个重点人群,聚焦目标、联手实施、共同培育,18个区县分成“独生子女空巢老人关爱”、“促进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能力建设”、“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关爱”项目组,全力打造三大品牌项目,不断扩大生育关怀社会影响力。

四是建立“政府主导、协会实施、市场运作、自愿投保”独生子女保险计划运作机制。200885,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联合出台了《上海市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市计生协会与市人口福利基金会联手,积极推进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截止20116月,全市已有21.8万户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了投保,理赔360例,赔付金额近136.96万元,初步实现了“低平台、广覆盖、高保障”的目标,切实提高了独生子女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本市虽然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是与国家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创建幸福家庭的领导、协调和推进力度,强化高层倡导、政策研究、制度设计、部门协调、资源整合,着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